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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部分

的鬥爭越來越激烈。在哈利的記憶中,伏地魔很快就要開始長達十一年的殺戮,直到1981年。

有時候,哈利甚至自暴自棄地想,他確實沒看出鳳凰社與食死徒的本質區別。食死徒千方百計追求長生不老,而他參加了鳳凰社的父母,墓碑上也寫著——最後一個要消滅的敵人是死亡。從某種意義上講,雙方追求的,都是靈魂的永生。

不過至少目前,他不用操這些心了。

左手寫的字越來越好了(因為左手使用魔杖,他不得不假裝是左撇子) 。曾經的自己,字跡根本入不了斯萊特林的法眼,如今他的字被以挑剔著稱的盧修斯稱為“充滿浪漫主義和古典風韻,甚至融會了古老東方的水墨情致”。

莉莉曾很羨慕地告訴哈利:“偉大的戈德里克格蘭芬多也是用左手寫字用魔杖!他右手是用劍的!”

沒錯,哈利與莉莉成了好朋友。他不是很引人注目的學生,因此並未受到多少來自內部的責難,也未曾引起戀愛的謠言,當然也沒有招致未來父親和魔藥教授的敵意。

1972年,小天狼星的弟弟、黑魔王的崇拜者雷古勒斯入學,這個頭腦相對冷靜客觀、擅長魁地奇的布萊克家族男孩跟哈利相處的相當不錯,儘管兩人無法在黑魔王的問題上達成一致。

哈利在學習上稍微放鬆了些,把成績維持在中游水平。

我才不跟一群小毛孩爭名次呢。

哈利現在最好的幾門課是黑魔法防禦術,變形學和魔藥課。看來他繼承了莉莉的魔藥天賦,只是被未來的斯內普教授打擊的太嚴重。不過他對魔藥並無對黑魔法防禦術的興趣。詹姆斯是變形學的天才,哈利也沾了光。他覺得也許這七年可以達到格蘭芬多四人組的水準——成為阿尼瑪格斯。他迫不及待地想知道自己的阿尼瑪格斯是什麼。

以上是還算光明的一面。

但不巧的是,西弗勒斯依舊喜歡上了莉莉(這是哈利曾竭力試圖避免的),格蘭芬多劫盜組一如既往地找他的麻煩。為了維護和平與正義,哈利與未來的父親、教父和黑魔法防禦術老師關係搞得不怎麼讓人滿意。

更糟的是,被哈利逼迫去了赫奇帕奇的彼得,大概因為不再做陪襯,竟然越來越優秀,越來越自信,成為名副其實的赫奇帕奇王子,雖然沒有達到格蘭芬多劫盜組的高度,可還與他們成了鐵的不能再鐵的好友……

哈利承認,彼得長的還算不錯,小小的黑豆似的眼睛,有點膽怯卻不再懦弱的表情,不是前世骯髒老鼠的模樣。不過記憶根深蒂固,偏見蒂固根深,於是他儘量避免與彼得接觸。

根本沒有什麼蝴蝶效應,他這個從未來回歸的人根本改變不了什麼。個人的力量太過渺小,在命運面前不堪一擊。命運的車輪毫不留情地碾過,該碎的,不該碎的,都碎了一地。

西弗勒斯還是受到詹姆斯和小天狼星的傷害和侮辱,哈利沒有辦法隨時把他置於自己的保護之下。詹姆斯和小天狼星還是孩子,他們不懂自己無心的、玩樂似的惡作劇會給別人帶來終其一生也無法消除的傷害,哈利也無法責怪他們。詹姆斯、小天狼星、萊姆斯和彼得四個人還是成為了好友,作為跨學院友誼的一段佳話廣為傳頌。

該來的,還是要來。

眼睛一閉,一睜,四年級了。

這三年哈利研究出了很多東西。(哈利怒:你真當我在霍格沃茨混吃等死?!)

他試著用中文唸咒,結果出人意料。念出的咒語更加低調柔韌,不像學校教授的,充滿攻擊性卻相對質脆。用中文念出的咒語攻擊力不夠,但“盔甲護身”之類的防禦性咒語效果反而得以加強,無聲咒的使用更加順暢。不愧是中國,連咒語都是如此溫文爾雅,或者,陰險狡詐。

後來無所不知的那個人告訴哈利,唸咒,歐洲通用的是拉丁語,西亞使用阿拉伯語,印度使用印度語,東亞和東南亞使用漢語。對語言的理解越透徹,用起來越得心應手。

西弗勒斯的黑髮依舊如同擦了鞋油,每當哈利苦口婆心婆婆媽媽地勸說他減少油脂分泌,他總是斜眼瞟一瞟哈利桀驁不馴的頭髮,冷冷地拋下一句:“等你的頭髮不那麼亂,再來。”

挫敗。

盧修斯越來越拽。他的家族紋章是一隻金隼,他表現得倒像展開尾巴到處示威的雄性孔雀。英國貴族不應該高傲冷漠疏離麼?哈利甚至不懷好意的想,如果盧修斯也有阿尼瑪格斯形態的話,絕對不會是一隻雪貂(德拉科曾被小巴蒂冒充的穆迪變成雪貂),多半會是一隻步態高傲、喜歡開屏的白孔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