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靳炎卻被觸了逆鱗。
古人有一句話,奪妻之恨不共戴天,基本上跟殺父弒母是同一個等級的。男人骨子裡對配偶有種奇怪的佔有慾和控制慾,這跟感情深淺關係不大,哪怕感情一般的夫妻,老婆被人搶了都足夠讓男人怒不可遏,要是“一生一世一雙人”那種感情深刻的,就是活生生剜了心肝了。
靳炎就屬於後一種。當年小美國佬要是不走,估計也早被他開了瓢。
左志傑大概完全沒把靳家放在眼裡,這種事情竟然都完全不避人,當時道上有人勸他收斂一些,他還哈哈大笑的說反正他倆沒去領證,這年頭戀愛自由,有什麼追求不得的?何況靳炎那樣子,一看就是守不住媳婦的,就算領了證老子也有本事拆散他們。
靳炎聞言暴怒,就委託中間人,也不知道用了什麼辦法,激得左志傑跟他對了三天的賭局,賭注就是對方的一隻手。
當時所謂的黑道其實主要分四種,最低階層的就是警方常說的“涉黑團伙”,製造槍支、走私販毒、綁架殺人、開設賭場等等無惡不作,整個團伙最多也就幾十個成員,核心領導不過兩三個,輻射範圍能穿透一個市就不錯了。這樣的被抓住後主要成員一般都會被判極刑,從犯則看情節嚴重程度,二十年到幾年分別不等。
第二種和第三種比較相似,都是家族式經營,前者主要賺錢渠道是白道生意,一隻腳踩在黑道上只是為了提供方便,進貨渠道雖然不怎麼正經,出貨渠道卻大多是乾淨的。一些不方便放在臺面上解決的事情,就由黑道上的勢力出面解決,大局方向是奔著錢去,跟政府職能部門的關係都靠金錢和人情來維繫,基本遊走在法律的邊緣地帶。
第三種則普遍得多,可以說在黑道世界裡佔據了百分之五十的量。這種跟第二種恰巧相反,主要經營方向是見不得人的黑道生意,白道只是個幌子。比方說開洗衣店、古玩店、裝裱字畫、豪華夜總會的,你看那店面裝修得富麗堂皇門可羅雀,走進去簡直能在大堂裡跳舞,那種十有□就是用來洗錢的地方。
第四種則是黑道世界的巨頭,有單一家族也有多個聯姻家族共同經營的,一人能掌半壁江山,家族聯合起來就跨國甚至跨洲了。這種大多在政府掛了號,利用自身的資源幫政府做事,也有顯赫的白道身份和地位,往往綿延上百年都不會倒。這種巨頭根本不會做一般違法亂紀的事情,甚至會幫警方平息黑道世界內部的紛亂,為的就是權力平衡、家族穩固,是地下王國裡的法律制定者和執行者。
靳家早年屬於第三種,到靳衛國及他的幾個弟妹掌權的時代,就慢慢轉變為第二種了。左家則是徹徹底底的第三種。
這兩種勢力往往是鬥爭最殘忍、最慘烈的,因為本身相反的家族血統和經營模式,骨子裡就存在著不同戴天的利益矛盾。早年東北曾經發生過這兩種勢力的代表家族之間內鬥,幾天之內死傷上百,當地最繁華的商業街晚上一過七點就沒人敢走了,到處是開著黑車的人帶著刀,見了對頭舉手就砍。後來代表第二種勢力的那個家族遭到慘敗,幾乎被全部血洗,一家子只有兩個被緊急送出國的小孩倖免於難。
事發後地下世界的格局瞬間大幅度傾斜,得勝的勢力大肆吞併地盤、收編人手,土槍及毒品交易在一個月內往上翻了幾番。那個時候當地還沒有第四種“巨頭”勢力能對情況作出遏止,在局勢完全失去控制的情況下,國家成立了專案組進駐當地,費時大半年才把事態完全平息。
由此可見這兩種勢力之間的仇恨有多鮮明,那根本就是赤|裸裸的利益之戰,任何一點火星都能引發最劇烈的震盪。
所以靳炎的宣戰也很正式,他甚至請了專門的中間人,擺了酒下了貼,跟左志傑整整對了三天的賭局。
當然他們沒有賭家族內部的資產,只是拿個人的財產、以自己的名義請了高手來坐鎮。當時靳炎名下的個人資產非常少,然而他請的人非常厲害,到第二天下午的時候,已經讓左志傑輸得一文不名了。第三天他帶了十幾個全副武裝的保鏢,提著兩個手提箱的現金,現場點了兩百萬給他請來的那個賭客,然後轉頭就要切左志傑的一隻手。
左家如何肯幹?然而規矩就是規矩,像他們這種地位的家族,說出來的話就是吐出來的釘子,一個字是一個字。
左老爺子不忍心看獨子斷腕,提出用一千萬贖左志傑的那隻手。靳炎當然不幹,他天生心就是用鐵石做的,眼看贖金漲到了讓人咋舌的天價,卻還是咬定了不鬆口。靳家當時也不是吃素的,帶著不少人堵在左家大門前,最後鬧得不可收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