夙夜嘗試代入罪犯的觀感——他就是我,我就是他。他就是我,我就是他……
夙家今天出入的人很多,混跡在客人、臨時幫工或者送貨員中,堂而皇之的進入,並不困難。趁沒人留意,溜進張晗玥的臥室。取出絨毛玩具中的蓬鬆棉,塞入隨身帶來的人皮囊中,再把它吊在吊燈上。
一切都太順利了,順利得簡直有些平淡無趣。所以,“我”還要留下點什麼,告訴他們,是“我”做的,即使這樣,你們這些笨蛋也找不到“我”。
夙夜甚至能夠想象得出,那個傢伙在留下足跡時,嘴角會微微上挑,勾起輕蔑而得意的笑意。
盯著那個足跡仔細端詳,他的心突然咯噔一下。
這個足跡……好眼熟。憑目測,估計是四十四碼左右,鞋底是空心格子狀的花紋,很像camel駱駝休閒時尚款,正品價格在人民幣八百元左右。
蝴蝶殺手留在四起命案現場的足跡也是四十四碼,鞋底也是空心格子狀花紋,經鑑定為camel駱駝休閒時尚款!
是巧合嗎?還是,這起案子也是他做的?
夙夜舉起雙手,張開大拇指和食指,在半空中遙遙地比劃出足跡的輪廓。這是一隻右腳,偏內落腳,所以裡側痕跡的顏色比外緣要深些,腳弓稍高,因此中間部分花紋相對清晰,後跟部位習慣性碾壓——花紋被磨蹭得有些模糊。
這個世界上,不會有兩片完全相同的葉子,不會有兩枚完全相同的指紋,不會有兩個人具有完全相同的聲線。同樣的,也不會有兩個人擁有完全一致的步伐習慣。
即使暫時還沒發現死蝴蝶的存在,但夙夜還是預感到,這起案子和蝴蝶殺手有關。
其實是不是同一個案犯並不重要,重要的是,人皮娃娃既然出現在夙家,“他”的目標肯定是夙家的人。
這個推論,讓夙夜心裡不太舒服。他的確沒有把這些住在同一個屋簷下,共同生活了兩年多的人,當成自己的親人,但不表示,他能漠視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