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燈 巨大 直達底部
親,雙擊螢幕即可自動滾動
第61部分

。停了片刻,她又對我說:“在重慶渣滓洞這個人間地獄,當我們為傳道的屍體收殮後,想給他一個安身之地,爸你能想到嗎?用鋤頭一掘地,你知道泥土下面看見的些什麼呀!都是白骨呀!一連掘了好幾處都是這樣……好容易後來在一個山坡上找到一塊地方,才把傳道的棺木埋了。爸,那個地方,我們走進去真的感覺陰風慘慘,真的是一所人間地獄啊!”女兒愈說愈悲傷,引得其他旅客們和維持秩序的警察同志都驚奇,都為之心痛。這時我再也不能聽下去了,悲憤地阻止女兒說:“育辛,不要再說了,不要這樣悲傷了,我們要化悲傷為憤恨,為新中國多做些事,讓傳道九泉之下安息。”女兒聽了,很快回答道:“對,爸爸,我一定好好工作,把孩子撫養大,讓傳道放心。”

烈士的妻子在解放後一直在杭州市的一所中學教書,年年月月,盡心盡職,可是她的丈夫、為中國革命慘死在敵人屠刀下的薛傳道因為頭上戴了一頂“國民黨中央候補監察委員”的頭銜,一直沒有被列入“革命烈士”行列。尤其是“文革”中,他又被扣上了“國民黨大特務”的帽子,徹底地被排斥在“革命烈士”之外……

與薛傳道同樣命運的還有很多人,其中包括“雙槍老太婆”鄧惠中,還有連同兩個孩子皆被雙雙殺害的王振華、黎潔霜夫婦等100多人遇難人士被排擠在“革命烈士”之外。這份糾結的情懷,深深地剌傷了烈士們的親屬和戰友們的心靈。為此,他們一直透過不同的方法在向政府和組織反映,許多人甚至付出了生命的代價。“文革”結束後,隨著撥亂反正的全面開展,重慶和全國各地與“紅巖”革命烈士相關的幹部群眾不斷有人向當時的四川省委和中央寫信反映,強烈要求重新稽核“11·27”大屠殺中那些遇難烈士的真實身份,並給予公正的政治待遇。中央對尚未定性的“紅巖”遇難人士問題也非常重視,責成四川省委加快複審工作。1982年,中共四川省委組織部,專文給中央組織部,彙報瞭如何落實中央精神的專題報告,全文如下:

《 關於“中美合作所”被害人員中尚未定為烈士的情況報告》

中央組織部:

遵照中央組織1981年12月10日關於“中美合作所”被害人員中,尚有一百多人至今沒有結論,要責成有關部門查處的指示,我部立即作了研究,普派員赴重慶對在“中美合作所”被害人員的情況進行了初步調查,現將情況和意見簡要報告如下:

“中美合作所”於1949年11月27日(又稱11·27慘案)下午開始屠殺被關押人員,根據死難遺體計算,前後共屠殺331人。1950年2月至1979年,重慶市烈士資格審查委員會和重慶市民政局已經定為烈士的208人,尚有93人沒有辦理。

據初步瞭解,在沒有定為烈士的93人中,有三種情況:一是有姓名、地址,或基本上有被捕前工作經過、獄中表現、被難情況等材料的43人(其中共產黨員17炫)。在這43人中,四川籍的有35人,湖北、上海的各2人,東北、廣西、河南、江蘇的各1人。1950年被審定為叛徒17人,自首4人,殉難志士8人。二是,有姓名、地址只註明某省,材料很少或基本無材料的22人。其中四川籍14人,湖北、內蒙古、河北、上海、浙江、江蘇、湖南、南洋瓜哇的各1人;三是,只有姓名,無其它任何材料的28人。

1950年,這部分被害人員沒有定為烈士的因案是很複雜的,主要是時間短促,重慶剛解放不久,就召開了全市性的追悼大會,工作做的不細,離重慶較遠的來不及調查瞭解,致使一些應該定為烈士的沒有認定,或者在無任何材料情況下只憑某個人的一句話,就被定成為“睚首”、“叛徒”、“不列名”等。

“文化大革命”中,由於江青反革命集團對四川地下黨的誣陷,那些尚未結論的被害人員受到了種種誣衊,其家屬、子女長期受不白之冤。他們對此反映強烈,要求重新複查審查定。因此,落實好他們的政策,是一項緊迫而重要的工作。鑑於此案已事隔30多年,材料不全,情況複雜,政策性強,還要和一定調查後才能結論的情況,特提出以下意見:

一,1950年沒有定為烈士的93人中,注有省市,或注有省、縣、鄉的65人,其中四川49人,外省16人。對我省的49人,我們確定從有關地區抽調十名左右幹部,組成專門班子,在我部統一領導下,逐案進行復查,按照黨的政策,做出正確結論。

對於外省的16人,由我省負責複查困難較多,為儘快處理好他們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