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美國這邊的音樂公司負責人馬特就是這麼做的。
其實,並不能說後者的行事風格就完全不對。還是有一部分人很欣賞這種運作方式的。
但行星樂隊顯然和後者不對路。
詹姆斯他們不懼怕負面新聞。
但他們並不喜歡美國那種把一點兒小事喊得全天下都知道的誇張感。
尤其是想到,有些新聞可能是由馬特故意放出去的……感覺糟透了。
所以,這段美國之行對整個樂隊來說,雖沒遇到太大難題,但全程都非常煩躁。
比如,蘭斯有一次在路邊給一個歌迷簽名,恰好那歌迷的身份有點兒特殊,是個最近挺火的模特。
於是,沒過幾天,報紙上就出現了‘英國搖滾樂隊吉他手情迷美國當紅女模xx'的花邊新聞。
然而,蘭斯根本不記得那個歌迷長什麼樣子了,對整件事件毫無印象。
記性好的詹姆斯看到報紙上的照片後,反而想起了這件事,不服氣地爭辯了一句:“我記得,那個女歌迷明明說更喜歡我吧?”
蘭斯這才笑了起來。
他湊過去,趁機親了親自家主唱的臉頰:“對對對,都喜歡你,我也喜歡你。”
除此以外,馬特還操作過一件很令人‘欽佩’的事情。
他有一次給行星樂隊打電話說:“夥計們,你們想客串下電視劇嗎?”
“你確定是客串,而不是讓我們做個插曲什麼的嗎?我們是樂隊吧?”詹姆斯困惑地反問。
馬特不慌不忙地回答:“咳,是這樣的。只是客串,a導演非常非常欣賞你們,想讓你們到他的電視劇裡客串幾個鏡頭。大家經常合作,關係太好,我不好拒絕啊!只有幾個鏡頭,真的!”
詹姆斯和蘭斯對視了一眼,都不太想答應。
但馬特鍥而不捨,不斷地說‘試一試吧,也不一定就行,導演只是太喜歡你們了。再說,哪怕是出於禮貌,好歹一起吃頓飯見一見,只當是滿足粉絲的心願了’。
出於禮貌……
詹姆斯被他煩得不行,只好說:“那就見一見吧,但真不一定答應啊。”
“好的,沒問題。”
馬特高高興興地掛了電話。
然後,他轉頭給那個a導演也掛了個電話說:“我們公司最近合作的那支英國搖滾樂隊實在是太崇拜您了,他們是你的超級粉絲,特別想在您的電視劇中有個鏡頭……不,不,不要主要角色,也不用太多,露幾面就行,真的!他們非常地仰慕您,您看要不要給個機會?哪怕是出於禮貌見一見,一起吃個飯呢?只當是促進英美友誼了。”
出於禮貌……
a導演也不好拒絕得太強硬,只好也答應說:“要不,先見見再說?”
於是,兩方碰面了,尷尬地開始交談。
在這個過程中,雙方又不可能直接地問對方“你好啊,聽說你是我的粉”?所以,還都以為是對方主動邀請的。
最後,馬特成功地促成了這個合作,先是在電視劇中插了一腳,同時又幫行星樂隊刷了存在感。
與此同時,他還偷偷賣了狗仔記者們一個人情,把他們叫來‘咔嚓咔嚓’地拍了好幾張照片,並在‘照片見報,事情無法挽回’後,再假裝生氣地說:“什麼?居然有狗仔偷拍!太過分了,我回頭就去查檢視是誰?”
至於說客串的那部電視劇……
搖滾樂手跨界成功的例子的確有,但真的很少很少!
所以,一句話——別去看!
不過,除了這些過分的炒作,以及樂隊在音樂上發展的不順外……
這場美國巡演還是有很多有趣事情發生的。
比如,四個人跑去紋了個身。
長時間的巡演,每天的朝夕相處,樂隊四個人彼此共度的時光都快超過他們和家人在一起的時間了。
西奧有一次甚至開玩笑地說:“我們四個這樣在一起,簡直像是一場無sex的婚姻。”
金髮主唱情不自禁地和黑髮吉他手對視了一眼,而鼓手鮑德溫也不由自主地望了望他倆。
只有貝斯手還在那傻乎乎地提議:“我們得留下點兒什麼吧!”
所以,他們就一起去紋身了,集體把p紋到了身上,只是位置不同。其中,鮑德溫紋在了左胳膊上,西奧紋在了肩膀上,蘭斯紋在手腕處,而詹姆斯最誇張,直接紋在了左胸口,離心臟最近的位置。
多麼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