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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3頁

斯圖爾特聽到聲音,匆匆從屋子裡走出來,詫異地問:“怎麼了?”

幾名記者就指了指地上摔碎的唱片,又指了指還生著氣的詹姆斯……

斯圖爾特一臉疑惑地走過去,彎腰撿起那張摔爛的唱片。

等看到封面上蘭斯和邁克的名字後,他瞬間瞭然。

人氣成這樣子,也別指望繼續採訪和拍照了。

詹姆斯沉著臉站在一邊,心裡不爽到極點。

對蘭斯和吉米這錯綜複雜關係已經徹底無語的斯圖爾特根本不知道該說什麼了。

他只好站在朋友的立場,問了一句:“接下來怎麼辦?要我幫忙嗎?”

詹姆斯咬著菸頭,陰沉沉地盯著那張現場演出的前排票回答:“我想去砸場子。”

斯圖爾特愕然:……什麼?

輕輕耳語

一位和詹姆斯關係不錯的記者後來曾在網上提過這樣一段對話。

也不是什麼正兒八經地採訪,只是行星樂隊巡演路上一段閒聊。

當時這位記者突發奇想地問了一個問題:“吉米,如果你去演唱會的話,會做什麼?”

他的意思是‘不作歌手,作為觀眾’的角色去演唱會。

但詹姆斯沒有理解其中含義。

他用看弱智的眼神看著這個記者,理所當然地回答:“我去唱歌。”

記者懵了一下,急忙補充一句:“我的意思是,你在觀眾席的時候……”

詹姆斯繼續用看弱智的眼神回答:“上舞臺,去唱歌。”

他媽的笑死人!

彼時還和金髮主唱形影不離的黑髮吉他手聽完這段對話後,笑得差點兒背過氣去。

那名記者先楞了一會兒,最後也忍不住笑了起來。

他後來還充滿感情地寫過這樣的話:[這就是吉米,一名天生註定要在舞臺上唱歌的歌手。]

有趣的是……

幾年後,這個對話成真了。

那天,詹姆斯和斯圖爾特簡單地說了自己的砸場子計劃。

他想在邁克坎貝爾和蘭斯演出的那天,跳上舞臺,假裝受邀嘉賓,搶走舞臺和觀眾。

“這麼做不好吧,吉米。”

為人厚道的斯圖爾特在得知好友的這個異想天開的計劃後,內心糾結,試圖阻攔:“這樣不行,這不合適啊……”

詹姆斯快被他唧唧歪歪、沒完沒了的勸說煩死。

他早幾年就和斯圖爾特合不來,如今一看,果然!這確實是個很好的人,可這人實在是沒趣得很。如果不是他的音樂偶爾還稱得上帶勁兒,真不敢相信這是個唱搖滾的歌手。

當然,不是說搖滾歌手一定要胡作非為,可起碼做人要有個搖滾的態度吧!

搖滾樂從來和安全、安靜、金錢、名氣、地位統統沒有關係,它是水、是風、是火、是本能的東西,是人生的態度,是對權威和主流的蔑視,老老實實、安分守己、循規蹈矩可不是什麼好事。

有什麼事,該做什麼想做什麼就去做好了!

別他媽遺憾回首往事……個p啊!

只要想想自己衝上舞臺,搶走那個傻逼邁克的全部風頭……

詹姆斯就熱血沸騰,難以自抑。

這時候誰攔他都是和他過不去!

於是,斯圖爾特沒能勸服他,自己反而還被氣夠嗆。

因為詹姆斯這個小混蛋嫌棄他不夠搖滾的同時,直接上升到了樂隊層面的攻擊,嘴賤地說‘跳舞雕塑樂隊的歌太軟,沒力量,根本不算搖滾樂隊,只能算個彈吉他、敲鼓、唱歌樂隊’。

斯圖爾特被氣得臉都白了,差點兒和他當場絕交。

但到了邁克坎貝爾和蘭斯合作演出的那一天,他還是沒好氣地跟著去了,一方面是想再攔一下,另一方面就是:“我怕你被打死了都沒人管。”

詹姆斯嘿嘿一笑。

他好哥們一樣親熱地攬住斯圖的肩膀,又不嫌對方不夠搖滾了。

他們一起來到了演出的場館。

那是個小場館。

而且,由於邁克坎貝爾表現力不夠,只能算是個錄音室歌手,所以,現場號召力不大。

這就導致,來看現場的幾百人中,最低有三分之一是衝著蘭斯來的。

但演出開始後,那些衝著蘭斯來的觀眾就驚訝地發現,在行星樂隊時,一向和吉米站在舞臺中央的黑髮吉他手居然站在了舞臺的角落裡,連燈光師都沒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