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耀,你說什麼呢!”孟齊一聲斷喝,打斷了劉耀的口不擇言。
他扭頭看向已經完全愣住了的陶暮,神色放緩,耐心說道:“總而言之,也算是一個權宜之計。不管外界對你對夜色有什麼不堪的猜忌。只要咱們家的領養關係正式確定下來,他們要是再敢亂說,我們就拿著領養手續一個個告過去。絕對不讓你受丁點委屈。”
陶暮死死咬著牙,捏緊拳頭,只覺得眼睛一辣,豆大的淚珠很不爭氣的,自己就落了下來。
華夏的領養稽核其實是很麻煩的。不過在收養孤兒、殘疾兒童或者是社會福利院機構撫養的查詢不到親生父母的棄嬰和兒童這方面, 條件卻又放的很寬。只要求收養人年滿三十週歲即可。劉耀今年三十九週歲, 孟齊比他小三歲,兩口子都符合領養人的年齡要求。而且他們兩個又是同性結婚,就算將來也不會有孩子。
最主要的是被領養人陶暮已經年滿十八週歲了。在法律上說已經屬於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獨立享有民事權利承擔民事義務。也就意味著就算劉耀領養陶暮,雙方也不會因為領養人性取向的問題存在什麼道德上和法律上的風險。
所以他們要辦領養手續, 只需要雙方都同意,然後向孤兒院遞交一下收養申請書, 然後去收養登記機關辦理一下相關登記手續,最後再去當地派出所上個戶口就行了。
比收養十四周歲以下的孩子要簡單多了。
可饒是如此, 等劉耀三人把所有手續跑下來, 也足足花了一個禮拜的時間。
新戶口本發下來當天, 陶暮抱著簇新的戶口本傻樂半天。修長的手指在戶主頁和標有所有家庭成員那頁翻來翻去,時不時還翻到印有自己資訊的單獨頁。上面寫著陶暮, 性別男,與戶主關係……
長143毫米, 寬105毫米的幾頁紙, 被陶暮翻來覆去的折騰,都快翻爛了。
陶暮沒有自己的戶口本。孤兒院長大的孩子,只有屬於自己的身份證,但是沒有戶口本。所有孤兒的戶籍全都登記在孤兒院的集體戶口上。就像上大學的學生可以把自己的戶口掛靠在大學裡一樣。
陶暮上輩子回到沈家時,也沒有遷戶口。不知道是原書過於瑪麗蘇的劇情光環讓所有人都忽略了這一點, 還是因為什麼別的原因, 反正沈家人都沒有提到過遷戶口這件事。陶暮自己提過一次, 被沈妍冷嘲熱諷的說他“剛回沈家連人都沒認全就迫不及待的想確定關係分家產,是不是還盼著爸媽早死”的話給懟回去了。之後這件事情就不了了之,直到陶暮後來被沈家人逐出家門,陶暮也沒上過沈家的戶口本。
上輩子他直到死,都還留著能再次回到沈家,被沈家人接受的奢望。所以他即便被沈家趕出去,也沒有想過自己單立一個戶口本,哪怕他後來在滬城買了自己的房產和別墅,他的戶口也一直掛在滬城大學的集體戶口上。就算他已經畢業了,校方也沒有催他把戶口遷出去。也不知道是劇情光環輻射的,讓大家都忘了這一點。還是因為別的原因。
值得一提的是,上輩子陶暮把沈毓趕出沈家時,並沒有提出把沈毓的戶口從沈家遷走這件事。所以直到他死的時候,沈毓的戶口還一直立在沈家。現在想想也是好笑,他身為沈家血脈相連的親生兒子,連個戶口本都沒上去。倒是那個鳩佔鵲巢的傢伙,一直堂而皇之的留在沈家的戶口本甚至是族譜裡。
也難怪陶暮刁難沈毓的時候,沈家的世交故舊全都站出來阻攔他。他當時還以為沈毓的魅力確實大,現在想想,分明就是沈家的態度太明確,以至於所有人都樂得給沈家一個順水人情。
重活一世,陶暮兜兜轉轉三四十年,總算有了自己的戶口本。上戶口的時候劉耀還小心翼翼地問他要不要改個姓什麼的——劉耀倒是沒別的意思,他就是想告訴陶暮,不管他們家小崽子姓什麼,他是把陶暮當親兒子看的。將來要讓陶暮給他養老送終,他也會把所有家產交給孟齊和陶暮繼承——就是這麼一個正式的,法律認可的家庭關係。
可是陶暮思前想後,考慮了好幾天,直到上戶口之前,還是決定不改姓——他就是陶暮,既不是沈暮,也不是劉暮,他只做他自己。從今往後,再也不會因為那些不在乎他的人傷害自己了。
既然上輩子沒活明白,這輩子就再活一次。大丈夫行不更名坐不改姓,他就想用陶暮這個名字,明明白白的活一回。
劉耀和孟齊認的是陶暮這個兒子,並不看重陶暮叫什麼。陶暮也好劉暮也罷,總歸是這麼個人就行。當下也不墨跡,乾脆利落的上了戶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