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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6部分

就是兵員素質不高,戰時為兵,閒時為農的軍士戰鬥力如何可以和常年操練的職業化軍隊相比。臨時徵召的府兵組成的軍隊,兵不識將,將不熟悉兵,帶著這樣的軍隊上戰場作戰,戰鬥力能強到什麼地方去,在以往的幾次戰事中許多不足之處就明顯暴露出來!

這是必須改革的,如今以大唐的國力,有能力承受軍隊半職業化或者職業化所帶來的財政上的負擔。接下來隨著許多新政的實施,朝廷的國庫收入會更加殷實,負擔會進一步減少!

幾年前賀蘭敏之就已經在嘗試這樣做了,積累了很多經驗,包括軍士的徵召,服役及退役制度,將領的輪換等,幾年下來,一些不合這個時代的東西已經修改。這次頒佈實施的軍事新政,募兵制可以說完全取代了府兵制。大唐軍隊的兵源全由募兵所得,是有劃時代的意義的。當然許多相配套的政策也已經制度或者正在制度當中,主官此事的兵部官員在賀蘭敏之的指導下,正全力推行此事,並制度後續的保障措施。什麼制度都不是十全十美的,拿後世的軍隊制度套用,並不會非常完美,必須按這個時代的特徵做出改進及實施後的修正!

武則天原本擔心軍隊全由募兵制募集後。朝廷無法負擔軍事所需,但賀蘭敏之拍著胸脯保證,決不會有問題的。他對他所提出的其他那些關於國計民生的建議能給大唐帶來滾滾的賦稅收入非常自信,他相信,不需要幾年時間,朝廷的錢糧收入。百姓的收入都會成倍地增長,增長的速度及絕對值肯定比用於軍事方面增加的支出多很多。只是雖然這般自信,但因為所有這一切都關係太大,他不敢有任何的馬虎,嚴令各相關部門人員盡心盡責。不能出任何差錯,違者嚴懲!

農業方面,朝廷準備在來看先在官田試驗一年兩熟甚至三熟的種植方式,並在南方推廣新的耕種技術。一批新的犁具如曲轅犁也大規模製作,並將製作技術傳授給南方的百姓。新的物種如占城稻等在嶺南地試播,並以朝廷的名義。要求南方適合種植水稻的稻田全都種植水稻。唐朝直至武則天掌權的時代,南方水稻還未規模種植,賀蘭敏之這個在後世時候吃慣了稻米的人,這些年數次建議武則天以朝廷名義大規模推廣種植水稻,只是忙於謀取權力的武則天並未對這個她不熟悉的計劃感興趣,直到賀蘭敏之自己掌握了大權,武則天又想做出政績之時,才有機會執行。

在政策制度出來後。戶部的官員包括尚駱賓王在內的,莫有敢馬虎行事的,他們全身心地投入到農事改革的事上,只為給世人一個驚喜,給賀蘭敏之一個非常好成績的回報。

除選定的官田試驗新作物及新的種植技術外,賀蘭敏之和他母親、妹妹所屬的田莊裡全開始如此種植,只不過他們的田莊都位於長安和洛陽附近,因氣候的關係,一年三熟的種植方式不太容易實現,賀蘭敏之準備在武則天再賞賜他時候,討一塊位於江南一帶,後世他老家那個位置的田畝,或者更南地方,可以一年種兩季稻,一季麥子的地方,在獲取更多的收成同時,也親自掌握作物的生長及收成情況,實踐出真知麼,免得被人矇騙糊弄!

稅制的改革只是初步嘗試,後世時候賀蘭敏之並沒接觸過工商稅務,對稅收不是很熟悉,他是在結合了其他官員的建議後上報武則天的,最大的改革就是在接下來的幾年甚至幾十年內,慢慢改變以丁為徵稅單位的租庸調,改成按照墾田面積和按貧富等級徵稅的方式,主要原則是主要原則是“戶無主客,以見居為簿;人無丁中,以貧富為差”,並在原來基礎上降低了稅率。

這應該是受天下大部百姓歡迎的事,原本的徵稅方式,是按丁徵稅,不論家中財產多少,田畝有否產出,都是一樣徵稅額度,這是非常不公平的,後世賀蘭敏之所處時代,雖然說稅制還不是很完善,但基本按照每個人每個的收入情況徵稅的,收入高的人多徵,少的人少徵,低於多少收入就免得,這是非常好的稅收制度。當然逃稅是另外一回事。

稅制改革是牽一髮而動全身的事,改革肯定會觸動許多人的利益,特別是在官家大閥佔統治地位的古代更是如此,觸動到他們利益的事肯定會遭到強烈的反對,所以不能急,只能慢慢來,賀蘭敏之原本提議的所有官員,不論尊貴程度都需要繳稅的建議暫時被武則天否定。

不過賀蘭敏之並不灰心,他相信,只要他在宰相的位置上,甚至更高一步,無論如何他都會推行此道的,當官的如何可以不繳稅呢,至少他不“喜歡”享受這特權,特別是現在位極人臣,一人之下萬人之上後更是如此。

稅制改革可以給朝廷增加賦稅收入,不過這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