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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部分

“保字113號案”涉及京、津、滬、穗、魯五省市,同案犯多達100餘人。此案是公安部直接抓的大案,公安部責成北京市公安局、天津市公安局、上海市公安局、廣東省公安廳、山東省公安廳協同作戰,破獲了段雲鵬的四個潛伏組、四個聯絡點,共捕獲148名案犯,其骨幹分子已全部落網。現在,自作聰明的段雲鵬還企圖能夠瞞天過海,騙過預審員,矇混過關。

第一次提審時,段雲鵬拒不招供他的真實姓名和特務身份。他口口聲聲說自己是個老老實實的合法商人,並聲嘶力竭地向公安機關提抗議,話還沒說完,就倒在地上;口吐白沫,不省人事了。審訊只好中斷,醫生馬上進行搶救。經檢查發現,他的瞳孔沒有放大,心臟跳動也正常,查不出是什麼病症。在場的人都很納悶:剛才還好好的,怎麼一下就倒了呢?這傢伙在搞什麼鬼!

次日上午,第二次審訊的時候,段雲鵬戴著鐐銬端坐在椅子上,心中打定主意:“老子不開口;神仙難下手。”他認為昨天夜裡小施伎倆就騙過了審訊員,說明公安機關並不瞭解他。他暗自得意,表情坦然地望著審訊人員,等候發問。然而;這回沒人理他。審訊員低頭翻閱材料,不時提筆又寫又畫;書記員在埋頭抄寫什麼;三四名身著便衣的人坐在旁邊沙發上,各捧一張報紙專注閱讀。審訊室裡十分安靜,紙張抖動的聲響、書記員寫字的“刷刷”聲在此刻顯得十分清楚。

這種沉悶的空氣使處於守勢的段雲鵬漸漸緊張起來。10分鐘……20分鐘……半小時過去了;段雲鵬不安起來,他狐疑地低下頭,竭力回想著到香港後所接觸過的每個人,是誰走漏了風聲?還是自己在港活動時有失檢點而被中共偵知了呢?……

“段雲鵬!”

“唉。”

陷入沉思的段雲鵬,突然聽到喚他的聲音,不自覺地應了一聲。當他急忙抬起頭,發現屋裡的人都在對著他微笑。他有些發慌,馬上改口道:“我聽錯了,聽錯了。”

“你沒有聽錯,段雲鵬,你的戲該收場啦,你看這是誰?”審訊員微笑著讓書記員遞給他一張照片。

“啊!”他張著嘴幾乎喊出聲來。照片上的人清清楚楚,是他和“黃牛”在香港上水的一個高坡處;向大陸這邊張望時的情景。

他的腦袋彷彿被人重重地擊了一下,感到非常詫異:“怎麼讓人偷拍了,自己竟一點兒都沒有發覺呢?”

“你再看看這是誰?”審訊員又讓書記員遞給他一張照片。

這張照片,是1951年初在臺灣“保密局”禮堂毛人鳳親自授他“六等雲麾勳章”後,他帶著勳章照的半身相。但這張照片怎麼會落到共產黨手裡了呢?此刻,他覺得天旋地轉,渾身無力,臉色煞白,防線開始崩潰了。

“咳!”他嘆了口氣,承認自己是段雲鵬,受臺灣國民黨“保密局”派遣來廣州搞情報。但是,對他潛入大陸的真正目的、真實任務和過去三次潛入京津地區的特務活動卻避而不談。

9月24日,段雲鵬被押解到北京,被單獨羈押在北京市公安局看守所的一個特殊的房間裡。這間房間俗稱“鐵籠子”。“鐵籠子”設在約60平方米的房間裡,高2米、長1。7米、寬1米,只能容納一人。正面是很粗的鋼筋柵欄,其餘五面都是鋼板,柵欄兩端焊在鋼板上,正面柵欄上有個很小的鐵柵欄門,進出需要彎腰。因為被關在“鐵籠子”裡的人都是重刑犯,所以,有一個班的看守人員,晝夜24小時輪流武裝看管。

被砸了死鐐關進鐵籠子裡的段雲鵬,長吁短嘆,不吃不喝,輾轉反側,徹夜不眠。看守所鄭所長到監房與他談話,十分耐心地做他的思想工作,開導他,講政策。無論他怎樣不講道理,鄭所長也不氣惱;不發火。經過審訊員和管教人員耐心的思想教育和在生活上對他的特殊照顧,段雲鵬逐漸消除了敵對情緒,逐步坦白交代了他的全部罪行,並揭露了“保密局”和臺灣其他特務機關的內幕,包括在海外的特務活動和對大陸的陰謀計劃……

因為逮捕段雲鵬是在極其秘密的狀態下進行的,臺灣的國民黨“保密局”在很長一段時間裡不明真相。在我公安機關的指揮下,段雲鵬不斷從獄中寫信與“保密局”聯絡,發出編造的所謂“情報”。“保密局”則定期給段雲鵬“活動”經費。段雲鵬在獄中被控制後,向公安機關提供了不少有價值的情報。每當臺灣美蔣特務機關有新的動向時,他都能提供一些背景資料。由於認罪態度比較好,遵照毛澤東的“可殺可不殺的就不要殺”的指示,他的生命得以延續。直到1967年10月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