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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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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劉領導的愛人強調,如果對方問起,儘量不要實情相告。說完她有些不好意思地笑笑,我懂她的意思,畢竟是軍人。有些原則問題,即便心裡有別的打算,也不能讓人知道信念的動搖。

我和大毛拿了紙條和照片就出了門。自打我昨晚被帶進來之後,這還是頭一回下樓。大院裡隔不了幾步,總能夠看到軍人的身影,這讓我和大毛這種穿了件破棉襖就出來溜達的小神棍感到渾身不自在。好在這一路除了正常的查崗。都沒有別人刁難,軍區藝術團步行只需要十分鐘左右,我們很快就到了藝術團的劇場外面。

一個軍人模樣的中年女性走了過來,笑臉迎人地問我和大毛,是不是劉領導家讓過來的,我說是。她說她就是沈部長,組織上交代的工作,一定會盡力配合我們去完成。在沈部長的辦公室裡,我們得知了當初軍隊接管這個劇團的時候,其實是留下了很多原本就在劇團工作的人,並且透過政策教育。也把這些人吸納為自身的一份子。所以當時很多老藝術家,名流們紛紛逃離了這裡之後,劇團的輝煌並未被這些人全部帶走,大量珍貴的歷史照片得以留存。只不過現在被當做是軍隊藝術團的一部分對外展出罷了。

我把手裡的那張照片遞給沈部長看,她說人肯定是不認識,但是根據照片背後的年份。倒是可以找到同年的不少照片。於是很快她就帶著兩本老相簿走了過來,說這個年份劇團存檔的照片資料,都在裡面了。於是我和大毛一人一本,開始翻看著,一邊看,一邊對比著照片中女人的模樣。

大約十分鐘後。我在一張大合照中,看到了和我手上照片非常相似的一個女人,我幾乎就能夠確定是她,因為大合照裡的她是卸掉戲妝的,但是頭頂還依然帶著一個戲帽,那個戲帽不是別的,正是早前我在水法中,看到的那頂三凰鳳冠。

很快的,我和大毛陸陸續續找到了好幾張有這個女人的照片,並且根據我手中照片男人的穿著,找到了一個穿的一模一樣,卻沒被燒燬臉的照片。那是一個看上去三十多歲的男人。帶著郭沫若式的圓框眼鏡,中分的髮型。不難看出,在當時的那個年代裡,是非常潮流的裝扮。

我請沈部長幫我對比一下,我手上燒掉臉的那個男人和我找到的一樣衣服的男人是不是同一個人。沈部長一看就說,肯定是同一個人,這個人不是別人,正是當年部隊接管之前,最後一任川劇團的團長。然後她又問道,為什麼我手上這張會被燒掉臉?我告訴她從人臉在照片上的位置來看,相對靠近中間,假如是不小心燒到了照片的話,理應在邊緣的位置找到一些痕跡,而這些痕跡統統沒有,就說明這不是意外燒掉,而是被人故意燙掉的。

而我心想,女鬼之所以這麼在意這張照片,那就表示。它的心裡是非常恨這個男人的,至於一個女人為什麼要如此恨一個男人,恨到必須用燙掉對方的臉的方式來洩恨。如果不想看見這個男人,大可以把照片剪開或撕開,但這個女人並未如此,這說明她不捨。不捨的原因,我想那是因為她同時也愛著這個男人。

正是這種愛恨交織的情感,加上她本身死亡的慘狀,才造成了她的怨氣聚集,成為女鬼。划動木板,摸我的耳朵。撓我的大腿,甚至包括那四聲一組的聲響,其實都是它的手指發出來的聲音,而它的顯形裡,是沒有雙手的,劉領導孩子房間裡,唯一能夠找到與它的“手”相互關聯的,就只有這張照片上她互握在小腹的手了!

我請沈部長再找來1943年以後直到解放的照片,尋找了一陣之後,發現這個女人的照片,從1945年8月,也就是抗戰勝利的那個月之後,就再也找不到了。這是不是就意味著,這個女人死亡的時間,大概是在1945年8月份之後呢?

在沈部長的幫助之下,很快從劇團檔案裡,找到了這個女人的身份,是團裡一個名氣較大的旦角。名叫羅芬芳。1935年開始登臺,抗戰爆發的那年,就由區縣的曲藝團推薦,到了城裡的川劇團,在劇團裡唱了8年,1946年年初。因故自殺身亡。

聽到這裡的時候我連連在心裡搖頭,如果說是自殺,要麼上吊,要麼服毒,要麼投河,要麼臥軌。要麼割腕。我相信沒有任何一個自殺的人,會自斷雙手,更別說這根本就是不可能的事。就算可以砍掉自己的一隻手,那另一隻手是怎麼砍的?所以這一段記載,必然是劇團為了息事寧人,對外掩蓋了死亡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