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自己掙的銀子,給我兒子花用天經地義!”嘴上是這麼說,可江志一想起來隋氏一哭二鬧三上吊的場景,也有些頭皮發麻,不自覺就心虛了,只硬撐,“你不必管,給他就是。”
“真沒事兒?”
“自然無妨。”江志說完,又見胭脂眼帶笑意,知道這是被閨女打趣了,也不覺有些羞惱,結結巴巴的道:“老子自己賺的銀子,給兒子那是正經,天地君親師,便是那小子翅膀硬了,照樣也得聽老子的!”
他是個讀書人,又素性溫和寬厚,除了學問上爭論的事,同誰都沒紅過臉。這會兒被逼急了卻滿口“老子”“老子”的,陪著那張虛張聲勢的臉便顯得十分滑稽,胭脂噗嗤笑出聲。
其實她雖悲傷母親離世,但對江志續絃的事情早有準備。畢竟江志還這樣年青,又不事勞作,總不可能孤身一輩子。
她總不能強求世人都如自己所期盼的那樣一生一世一雙人。
胭脂的母親,也就是江志的原配是個文靜從容的女子,知書達理,兩人過得也算琴瑟和諧,誰知繼室隋氏竟是個少有的事兒精……
晚飯的時候,江志突然宣佈過了十五就要出門遊學。
胭脂和隋氏俱是一愣,尤其是前者,電光火石間便明白江志是預備把那十兩銀子的去向混在這裡頭糊弄過去了。
隋氏的心情十分複雜,既希望自家男人走了,她好施展大計;又怕留下自己孤身一人……
過了許久,隋氏才笑容僵硬的道:“當家的,眼看著天就要涼了,何不等明年開春再去?再說,如今我有孕在身,你不在家,我好生害怕。”
江志卻早已打定了主意,且銀子都交出去了,哪裡能退讓?當即大手一揮道:“讀書求學是何等要緊的事,哪裡耽擱得起!就是入了秋才好呢,登山遠眺,紅楓遍地,更有一番滋味。”
倒也不算託詞,上月就有幾位同窗邀他同往的,只不過他手頭還有幾本書沒抄完,時間不湊巧,這才拖到現在。
如今既得了空,自然該抓緊時間啟程的,不然等隋氏月份大了,他更脫不開身。這會兒早走,差不多就能趕在生產之前回來,也算兩不耽誤。
見隋氏和胭脂都沒言語,江志算了下時間,想了又想,這才很有些肉痛的道:“你身子不便,胭脂又是姑娘,不該太過勞累,這樣吧,趕明兒先去找人牙子,買個手腳麻利的使喚丫頭來罷。”
一聽又要花錢,隋氏只覺得心尖兒都木了,可轉念一想,若是不僱丫頭,回頭自己真有個什麼,胭脂那浪蹄子是必然指望不上的。若有個丫頭,也是個臂膀,來日那事兒要是發作起來……
左右花的不是自己的錢,買就買!
胭脂卻覺得這主意不錯。
反正那些錢無論如何都花不到自己身上,買個丫頭也好,自己也能輕省些。
隋氏素性張揚,晚飯過後便收拾的整整齊齊去村裡逛去,不出一個時辰,全村上下都知道江志心疼媳婦,要買個丫頭伺候。
且不說多少人豔羨不已,卻是有更多人唏噓無限,只說原配命苦,生前沒撈著好,死後男人卻對著那妖精鋪張……
次日一大早,江志就出門會友,商議出行的事情去了。
胭脂剛收拾了朱嫂子幫忙做的兩身衣裳,還有自己這幾天起早貪黑繡的幾十張手帕子出門,就見一個四十來歲的老媽子領著幾個黑瘦的小丫頭進來,隋氏穿了身平時捨不得穿的鮮亮衣裳,正坐在院中央嗑瓜子。
見她出來,那老媽子眼珠子都亮了,只盯著上上下下看個不住。
隋氏最愛當著人顯擺,當即抖開手中那條大紅的手帕子,拿腔捏調的說:“呦,胭脂,進城去呀?別忘了替我跟虎子問好,得空也常家來看看,我還怪想他的。”
胭脂哪裡願意搭理,哼都不哼一聲,只路過那老媽子身邊時,對方竟意外的賠笑上前,“這位就是大姑娘吧?嘖嘖,真真兒的好模樣,不是老婆子我胡謅,這走了十里八鄉,多少個州府,算上那些個財主、官老爺的後宅,我也是常去的,沒有一個比得過大姑娘!瞧瞧這身段兒,這手腳,叫胭脂?呦,這名兒真好!”
說話的時候,她一雙小三角眼還不住的往胭脂身上打量,裡頭帶了些說不清道不明的東西。
胭脂一時猜不透她到底想幹什麼,只是覺得這人的眼神和語氣叫自己極不舒服,略皺了下眉頭就匆匆離去。
走出去約莫兩丈遠,也不知怎的,胭脂鬼使神差的扭頭望了一眼,見那老媽子竟跟隋氏湊在一處嘀咕,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