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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部分

先生無奈,和聲讓她回房歇息,明日再上課。

出了小學堂的門,阿錦跑到她面前,搖著她的手笑問:“小姐,下午娘要帶我去落霞庵,您要不要去?”

那一聲小姐,又讓她的無名火發作了:說過多少次,阿錦可以喚她姐姐——特別想有個阿錦這樣漂亮乖巧的妹妹。可是阿錦總是聽從先生的吩咐,守著規矩,哪怕她身邊沒有下人,也不肯喚她姐姐。

她甩開了阿錦的手,“不去!”繼而揚著臉往前走,出院門往南走的時候,瞥見阿錦垂著頭站在原地,兩隻小手絞在一起,透著說不出的失落。

她看了,反而更加煩躁,快步離開。

離別之前,她是這樣對待她們的。

她看阿錦的最後一眼,便是那孤單、失落的小身影。那一幕也漸漸地定格成畫面,又深深地刻在心頭。

下午,她們出門,再沒回來。

就算在夢中,也不曾再見。

就算一件不是很喜歡的首飾平白不見了,都會不甘心,急著找到。何況是兩個鮮活的人?何況是兩個親人?

她求雙親派人尋找,雙親依了她,但是,遍尋不著。

兩日後,一名聽從人差遣的小女孩兒求見,交給她一封書信。

是先生的親筆書信。

先生說:若是我平白失去下落,兩日後仍無音訊,便是你看到這封信的時候。只求你照拂阿錦一二。自然,我們也有可能一起消失不見,那就不需再為阿錦費心。

不要派人尋找。因為讓我們受困的人,定是內閣中人,除了首輔,哪一個都有可能。若反覆尋找,便會惹得權貴側目,連累到陳府。

耐心等等,一個月之後,我若仍舊沒有回去見你,會有人再送信給你。

她看完信,心頭燃起希望,急匆匆找父母商議。她是想,人命關天,父親若是將這件事告知錦衣衛,便能迅速找到先生和阿錦,她們也能少吃些苦頭。

父親問她,這些話從何說起。

她以為父親這次也會毫不猶豫地讓她如願,便把先生的信件交出。誰料,父親看完之後,說:“教你的先生早就走了。我會盡快為你請一位才情更佳的人。”

意思已經很清楚。她震驚又失望,轉頭求母親,母親卻是夫唱婦隨。

她急怒交加,指責父親是怕事懦弱之輩。

父親冷笑連連,繼而給她講起了大道理,讓她識大體、知輕重,犯不著為兩個萍水相逢的人為家門引來不必要的事端。末了,又斥責她不知尊卑,全忘了自己和先生各自是何身份。

說了那麼多話,獨獨沒說過人情二字。

父親當著她的面兒,把先生那封信燒了,又喚來兩名管事媽媽,讓她們領著丫鬟婆子,日夜看著她,不准她出府門半步。

那件事,是她一生遭受的第二次重創。

她沒想過,雙親遇到是非,會是這般的冷漠世故。

之後,她不用人看守,把自己關在房裡很多天,醒著的時候,沒完沒了地哭,哭累了就睡。

先生與阿錦離開一個月之後,落霞庵的徐道婆來見,稱她曾給過豐厚的香火錢,是來道謝送平安符的。

母親詢問幾句之後,才讓徐道婆去見她。

徐道婆受先生所託,交給她的是先生的第二封信。

這意味的是,先生已不在人世。

最擔心的事情成真了,她反倒哭不出了。

信件中,先生說了這些年的經歷,始終認為,都是自己選擇的路,步步皆是錯,除了怪自己蠢,不能怪任何人。

阿錦註定是罪臣之女,先生明知留不得,該做的是服一碗打胎的藥,等待回到董志和麵前覆命的日子,可思來想去好幾日,仍是無法割捨。以她的身份,若不回去覆命,就是背叛,是該滅口的人。她選擇了逃匿。

事實證明,那時太天真,太看得起自己。她根本不能負擔阿錦的前景。

先生回到京城,是想請董志和看在時過境遷、阿錦又是女孩的情面上,給阿錦安排一條出路:阿錦與她太像了,不論身在何處,一旦被董志和當初的眼線看到,便少不得稟明他,那麼,阿錦不知會淪落到怎樣的境遇。

可她又一直不敢前去,怕自己這一去,阿錦連隨著她東躲西藏的光景都失去。是以,平時帶阿錦去的地方,只有落霞庵,自己更是隻要出門便戴上帷帽,罩一件破舊的外袍。

末了,先生叮囑她:董家的門風,你該有耳聞,若是我與阿錦都出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