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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部分

,正是後世的文昌帝君。

灌口二郎神本尊雖只是李冰的二兒子,但一面是治水的功勞,一面是降伏各sè妖魔的傳說,名聲比他老子還響亮。王小波李順起事,就是借灌口神祭賽大典的名義,宣稱自己奉了灌口二郎神旨意。

王衝還在記憶裡找到了一條蜀地往事,那是八十來年前,“蜀州惡少聚眾作二郎神像,私立官號,作士卒衣裝,鐃鼓蕭吹,rì椎牛為會”,這幫人借二郎神之名圖謀不軌,被知州捕殺。

這事雖然震動蜀地,卻一點沒影響蜀人對二郎神的崇拜。每逢chūn秋祀rì,民人都相聚祭拜,揮著朴刀鬥樂,殺豬殺羊開席,熱鬧非凡。原本朝廷還一力壓制,可怎麼也壓不住民俗,不得不從善如流,給二郎神加官進爵,十年前更封了昭惠靈顯王。

這個桃花社,正是借二郎神之名聚起來的廟社。如今二郎神已是朝廷正神,這幫人一水制式裝扮,換在八十年前,那就是“作士卒裝”,跟蜀州惡少一樣的行徑,可此時官府已經不在意了。

“桃花開,二郎來,二郎神君神威在,官民男女齊跪拜,妖魔鬼怪敢作怪,爺爺便~~殺啊啊~~個痛快!”

那帽上綴著紅絨球,像極了京劇裡英雄好漢打扮的漢子將銅頭棍向地上一戳,唱出了一段不倫不類的開場白。

第十六章菊花開,二郎來

“兀那小兒,還不收拾東西滾出去!這裡已是劉盛劉大郎的宅院!”

那漢子再叉腰而立,厲聲呼喝,總算有了一絲惡人之氣。

王衝終於忍不住笑道:“我就是二郎……閣下哪位,找我何事?”

“何事?你不是小秀才麼?話都聽不明白?這地已歸劉盛劉大郎所有!你叔叔嬸嬸的借契在此!至於我麼……”

漢子聳動臉肉,絡腮鬍抖著,兇悍之氣十足:“你記好了,我乃華陽桃花社社首,姓孫名舟字東海,人稱人面桃花孫四郎是也!想知道這名號的由來嗎?”

漢子語調再轉作深沉:“誰敢得罪我,誰就臉上開桃花……小秀才,休要多費口舌,乖乖捲了鋪蓋走人!桃花社是講規矩的,只要不生事,我們絕不多加留難,也不會多取一針一線……”

王衝心說這就是上了點檔次的社會活力組織吧,也不跟這孫四郎扯什麼借契,一邊後退一邊道:“這是我家宅院,你們無故強入,就是有罪!不聞《周禮》曰,凡盜賊軍鄉邑及家人,殺之無罪?”

孫四郎嘿嘿一笑:“小秀才,當我是大字不識,不知王法的潑皮無賴?《周禮》是什麼?是王法嗎?《宋刑統》才是咱們大宋的王法!‘凡夜無故入人家內者,杖八十,主家登時殺死者,勿論’,聽清楚了麼?要無故夜入才算有罪。我們是代劉大郎討債的,這就是有故,現在rì頭還在,也不是夜入……”

他臉sè再轉作猙獰:“更不消說,你這rǔ臭未乾的小兒,還談什麼殺不殺的,別把自己嚇哭嘍!”

王衝不過是嘴上週旋而已,他已經退到北廂屋前,聽得孫四郎條理分明地辯駁,暗道後世的社會活力組織在素質上還真不如這個華陽社。

孫四郎還以為王衝是畏怯而退,閒閒揮手道:“綁人……小心別傷著了,小秀才終究是斯文人,咱們也得斯文辦事。”

幾個手下揮著繩子笑吟吟地上前,沒跨出兩步,身子驟然一僵。

“是不是罪,等摘了你們的頭顱,再隨我去官府理論!”

說話間,一張弓已在王衝手中,箭上弦,臂伸展,拉作八分滿,直直瞄向人群。

一瞬間呆愣後,嘩啦響動連連,走在前頭的,立在後臺的,全都蹲下了,連那孫四郎都不例外。動作之利索,讓王衝恍惚生出錯覺,彷彿自己手裡的不是一張弓,而是一枝手槍。

就聽孫四郎還在喊:“喂——別亂來啊!哪有動兵器的?這不合規矩!”

孫四郎口喊“兵器”,意思其實是“軍器”,軍隊專用兵刃,受官府管制。

在此時的大宋,弓算不得軍器,民人一樣可以用。但蜀中安寧了百多年,除了獵戶,一般民人絕少跟弓箭打交道,弓這種武器就只在軍中才有。至於成都府,更是不聞兵戈久矣,也難怪孫四郎吆喝著不合規矩……若是在陝西,官府還要民人自備弓箭,時時演練,滿地都有弓箭社,哪會這般大驚小怪。

孫四郎的吆喝聲還沒落下,嗖的一聲,一支羽箭激shè而來,徑直shè在那杆幌子上,透穿布帛,帶得幌子一搖。勁道並不大,但舉著幌子的潑皮卻驚得哎喲一聲,如棄毒蛇般地將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