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後我就又求上了容凌,他可憐我,覺得我小小年紀的,也不容易,而且更巧的是,還是他的校友,就提供了房子給我住,變相地充當了保護我的角色。有他在,其它的一些人,自然也就不敢動我。只是我和他一直都是普普通通的朋友關係,相信這一點,在警察搜查到我和容凌的住處的時候就能發現。我和他,一直以來都是各住各自的屋子。而若真的是什麼金屋藏嬌,我們的衣物等等,不可能擺放地如此的涇渭分明的!”
說到這,就該慶幸,她之前絕望之下所作出的和他化開界限的舉動了!
大家一時安靜,倒是一下子被林夢地話給堵了堵。按照她這樣說,似乎她和容凌之間,還真是清白了。
——“那你是處女嗎?!”一個記者猛地口出驚人之語,似乎非得要揪出她和容凌之間的那些曖昧不可!
林夢愣了愣,眼眸略往下垂了一下,隨手掏出了煙,拿起打火機,點了一根,含在嘴裡,深吸了一口。半眯著眼,緩緩地把煙給吐出。那個動作,倒還利索,透著一股成熟的妖嬈,看的大家都呆了一呆,未曾料到這個女孩還有這一面,頃刻間,閃光燈猛烈地開始閃爍。
林夢拿著煙,慵懶地衝著那個提問的女記者笑了笑,眨了眨眼。“你覺得,我還能是處女嗎?!”
女記者饒是久經沙場,但也被林夢這一眼勾地臉龐微微一紅,半晌回不過神來,還是別的記者神勇,即刻追問:“那你是和容凌發生了關係吧?!”儼然是套話。
林夢也不傻,依舊維持不緊不慢的語調,緩緩回道:“不是,我初三的時候,就不是處女了!”
事已至此,撒謊對她來說,已經是家常便飯。比較難辦的一點就是如何讓謊言更加的真實一點,而不會漏了底氣。
——“和誰?!”記者又追問,八卦極了。
“恕難奉告啊!”
——“你不覺得太早了嗎?”
“早嗎?!我覺得還算正常的吧,稍微往南一邊的,不是戲稱高中以下無處女了嗎?!”
——“你不覺得那樣有些不知廉恥嗎?”
“廉恥這東西,也就書本上說說罷了,這世上,還有幾個有廉恥的人!”
這話一出,倒是把一大半的記者說地低下了頭!
“哦。我想起來了。”林夢吸了一口煙,笑笑著補充道。“容凌倒算是一位!他這人挺好的,我長這麼大,也就覺得他是個大好人!”
——“好人?!他算是好人嗎?!傳言說他官商勾結,惡意打壓競爭對手,併購他人產業,並且,公然地用自己的權勢干涉你的案子,你覺得這個好人的稱謂放在他的頭上,不是有些可笑嗎?!”
“傳言只是傳言,有確切的證據嗎?!我只相信我的眼睛看到的。他那樣的人,可以那麼不計較地幫我,那我就相信他是一個好人。說一個人好,還是人壞,道聽途說,是最可笑的。你只看到他什麼官商勾結的傳言,那你可看到他擺在明處的那些東西:他每年花那麼多的錢去供養孤兒,還有去捐助失學兒童,並且還有在各個高等學府設立助學金及各種獎學金,你們可有看到?!他名下的那麼多產業,每年招募那麼多的勞動力,緩解了社會多大的壓力,給地方財政帶來的多少的創收,你們可有看到?!還有一些出口的專案,為國家爭取了多少外匯,你們可有看到?!
我說的這幾點,也不過是他所作的一些好事中的九牛一毛。我覺得單單憑這些,他就足可以算上一個好人。一個人,他肯實打實地做一些利國利民的事情,那就完全值得人稱讚了。這已經比那些不知廉恥地花納稅人的錢,光吃不做、只會空口說白話的人模狗樣的社會蛀蟲好的多得多了!這就好比那個吳勇吳副局長,公然用他的權利,大半夜地以審問我的名義把我帶出來,最後卻想侵犯我。所以,容凌才憤慨地把我從警局帶了出來。這事我本來不想說的,畢竟民不好和官鬥,但是我現在混到了這一步,也是破罐子破摔了,沒什麼不好說的!”
——“你是說,那吳勇意圖侵犯你?!”記者躁動了。
“是!”
——“什麼時候的事?!”
“我被扣押的當天,本來要關72小時的,但是當晚出了那樣的事情,我沒法再在警局呆下去。然後容凌得知了訊息,就把我弄了出來。吳勇是自知理虧,所以才沒有把容凌給攔下來。可誰想,那個人那麼無恥,回頭就在報紙上汙衊人!”
——“那之前你為什麼不把這事說出來?!”
“我一個犯罪嫌疑人,怎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