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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部分

福氣。

交完錢,秦嬌拎著四本大部頭的書出了書店,蹬著她那雙四寸的高跟鞋沿街走了才一百米,她就覺得腳開始發痛。她苦著臉站在街邊休息。前面還是剛才的小情侶,女孩子一樣是高跟鞋,卻和男孩子手牽手,在鬧市裡悠哉悠哉地閒庭信步。秦嬌不禁嘆氣,她也想那麼悠閒,可怎麼就沒個人願意無怨無悔地給她拎著那些厚重的書呢?

過了一會,秦嬌看錶,已經7點了。是回家、還是繼續逛下去,兩個念頭在秦嬌腦子裡鬥爭了一番。最後她還是選了繼續逛下去。原因很簡單,她沒家,也沒有朝思暮想急著見到的人。所以回家又有什麼意義,還不是一個人。那就還不如在外面待著,至少還能沾點人氣。

反正累了,她乾脆去食府。但她那頓飯吃的絕對是匆匆,太匆匆。沒方法啊,對著那些小兩口們你一口,我一口地餵飯,她怎麼坐得住。

吃完飯,秦嬌又進了老字號的王府井百貨。看到一樓各樣的糖果,不知怎麼她就想到了孟思誠。然後她就忍不住笑,認識這麼多人,獨獨他最愛吃糖,每次吃糖的時候還那麼無奈。幾乎是下意識的,她開始裝糖,挑的還都是含糖量高的蜜餞和慄羊羹,足足裝滿了兩大包,她才付了錢離開。

出了門,步行街一片燈火通明,秦嬌突發奇想的決定坐公車回家,正好還可以看看長安街上著名的華燈,這時候,不深不淺的夜裡,應該正是美麗。長安街上的燈一盞接著一盞,的確美得名不虛傳,明豔高貴。但一出長安街,路邊的燈光就暗了下來,繁華落盡,清清冷冷。

快10點的時候,公車停在了秦嬌家的小區門口。秦嬌拎著沉重的書和糖果走下車。她舉步維艱地走了幾步,每走一步,都疼得呲牙咧嘴。反正要到家了,她乾脆把鞋子脫了,拎在手上,然後扛起那些書和糖果往家走。

終於走到了她家的樓旁,她腳步不停的穿過樓前停著的一溜小車。正想往樓裡走時,她忽然聽到了一聲淡淡的“秦嬌”。

一回頭,她就看到,昏黃的路燈下,一個人立在車邊看著她淺淺的笑,那眼光裡有釋然,有愉悅。而那個人不是別人,正是她剛才也一直想著的人。

那一刻,秦嬌心頭砰然一動。眾裡尋他千百度,驀然回首,那人卻在燈火闌珊處。然後她也笑了,一步步朝他走過去。

作者有話要說:我之前一直想,如果全文就完結在這裡是不是更美。有更多的空間可以想象,他們是不是幸福也在他們自己手裡。

不過呢,我還是俗人,所以後面還要畫蛇添足。

還有,晚上8點左右我會在更一章,感謝大家一直支援!

前因後果

孟思誠朝著秦嬌迎上去,到了面前,自然的伸手去拿秦嬌扛在肩上的袋子。可是他剛一接過來,手就是一歪,險些把袋子掉到地上。

秦嬌看到忍不住笑彎了眉眼。

孟思誠把袋子倒了個手,拿穩了,才直起身,搖搖頭,有些無奈地問:“這是什麼東西啊,這麼沉。”

“哦,是幾本書,和兩大袋糖。”

孟思誠微微皺了皺眉,“你買那麼多糖幹嘛?”

秦嬌不答,只是笑著看孟思誠。

孟思誠愣愣地看著秦嬌,過了兩秒,他也笑了。“我吃不了那麼多的。還有,你手機是不是沒電了?”

秦嬌搖搖頭,“不是,我關機了。”

“就買買書,買買糖,也用不著關手機啊。”

“嗯……”秦嬌不說什麼,低下頭看路燈下兩個人長長的影子。

沉默片刻,孟思誠嘆口氣,然後伸手緊緊握住了秦嬌的手,他聲音不大,卻字字清晰地道:“作我女朋友吧,以後也別去相什麼親了。”

秦嬌聽到並不意外。她不瞎,不傻,情商也不是負值,怎麼會不知道他喜歡她。她也定是喜歡他的,要不怎麼會莫名其妙的想到他,要不麼會在剛才乍見他的那一刻那樣的欣喜心動。既然以前她能瀟灑的說“不”,現在怎什麼就不能瀟灑的說“好”,明明互相喜歡,這時候再自欺欺人就太做作了吧,既對不起喜歡她的人,也對不起她自己。

在她眼裡,孟思誠好得離譜,但與其和那些差得離譜的相親男浪費時間,還不如和孟思誠在一起。她的確恨嫁,何況明天的事誰也說不清呢,為了不可預知的明天而放棄可以擁有的今天,除非她是白痴。

本已經有了答案,但秦嬌再一轉眼睛,邪念頓生。想好了,她笑嘻嘻地抬頭,看著孟思誠說:“這樣合適嗎?我們,我們好像還不熟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