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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十四章:時間回到聖誕節(第三更)
說道斯特恩跟瑞秋的交流,那麼時間就得倒回2004年的十二月二十五日,也就是聖誕節,原本瑞秋是不打算回洛杉磯的,但是在老頭跟古德溫連續四五個電話的轟擊下,瑞秋不得不坐上飛機趕回了洛杉磯。
回到洛杉磯之後,連家都沒回,直接就上了VANS安排的車,趕赴VANS籃球鞋首次面市的促銷活動,促銷活動設在洛杉磯幾大VANS的專賣店裡。
瑞秋並沒有直接被帶到現場,而是先到VANS的總部跟老頭回合,進了老頭的辦公室之後,老頭一把抱住瑞秋:“道格,選擇你當我們的代言人簡直是最完美的決斷,你知道現在洛杉磯的那些年輕人有多瘋狂嗎?他們人人都想得到一雙道格瑞秋的簽名鞋——瘋狗之吻。就是因為這個原因我才叫你回來的。因為人實在是太多了。”
“哦,那接下來我應該去做什麼?”瑞秋回道。
“你接下來應該去洛杉磯的幾大VANS賣場去做宣傳,下午的時候我安排了一個記者招待會。”
“好吧,該死的吸血鬼,這是我第一次有被剝削的感覺。”瑞秋笑道。
“不,這不是剝削,這是雙贏。”老頭振振有詞。
“好吧,吸血鬼,安排我去工作吧!”
“哦,你還有一瓶飲料在這裡,喝了它再走吧!”老頭從冰箱裡拿出一瓶可樂,上面貼了一張紙條——瘋狗的祝福!
“你要喝一半嗎?老頭!”瑞秋接過那一瓶百事可樂笑道。
“這是我的榮幸!”
……
“在07年地時候。耐克跟阿迪達斯都向我提出了報價。而且報價都是頂級地。但是我拒絕了他們。我選擇了VANS!結果。大家都知道了。我成為了NBA史上第一有錢地傢伙。曾經有人問我為什麼會選擇VANS地時候。我回答他。是因為‘瘋狗地祝福’!他不懂其中地含義。我也沒有跟他解釋什麼。因為有些東西只可意會不可言傳!”——摘自道格瑞秋地自傳第五章《道格瑞秋——商業傳奇》
…………
跟老頭告別之後。在經紀人以及VANS市場營銷人員地安排下。瑞秋開始了他地宣傳行程。來到第一家專賣店地時候。瑞秋第一次感到了來自球迷地歡呼吶喊。那些十七八歲地小夥子用他們對待搖滾巨星一般地陣仗來歡迎瑞秋。這讓瑞秋有些受寵若驚了。所以他將他身上佩戴地金屬鏈條。皮帶全都扔給了那些瘋狂地球迷。這一舉動讓那些年輕人更加瘋狂了。
他們狂叫著。放肆著。年輕地漏*點肆意汪洋。
接下來是第二家。第三家。第四家……
本來只有五個小時的宣傳行程,在瑞秋的堅持下,拖到了八個多小時,最後還是在經紀人以及VANS營銷人員的勸說下,瑞秋才戀戀不捨的離開。
這就是道格瑞秋,活生生的道格瑞秋,你敬我一尺,我敬你一丈。你們給我掌聲與歡呼,我就願意為你們付出所有。
上了公司安排的車後,瑞秋還意猶未盡的說道:“嘿,亞倫,德里克(VANS的工作人員),你們看到了嗎?那些小夥子有多歡迎我,我太爽了,第一次被這麼多人歡呼,我感覺我像邁克爾傑克遜。對了,德里克,你們還有其他什麼活動嗎?我還想去。”上了車之後瑞秋興奮的吼道。
“道格,道格,冷靜點,這只是一個開始而已,會有越來越多的人喜歡你的,不僅僅那些青春期萌動的少年,還會有大把的中年人,老年人。瑞秋,你行的!”古德溫拍拍瑞秋的肩膀同樣興奮的說道,作為瑞秋的經紀人,他必定那個最樂於看到瑞秋被追捧的人。
“道格,你知道今天我們賣掉多少鞋嗎?”德里克笑道。
“不知道!”
“我們今天現場以及網路一共賣出了一萬多雙鞋,我們是直接供貨,並沒有中間商,所以想像一下吧,你的市場魅力到底有多大。如果不是因為你禁賽了的話,我相信這個數字最少會增幅百分之二十!”德里克難掩興奮之情。
“我想老頭應該送我一輛車才行了。”瑞秋笑道。
…………
很快,瑞秋又被帶到了新聞釋出會的現場,由於瑞秋跟球迷互動多耽擱了二三個小時,所以不少的記者已經等的不耐煩了。但是瑞秋可不會去在乎他們的感受,因為在他眼裡,球迷遠遠比記者要重要的多,他甚至把記者劃歸成敵人的那一類。
所以在接受記者採訪的時候,瑞秋顯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