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由也很簡單,他需要江寄餘在他創業之初幫他稍稍擴充套件下人脈或者辦理一些證書方面的。
Wilson不是盲目進入華國市場的,他做過調查,知道一些華國這邊的規矩,而精通中英文又懂生意經人品還不錯的人,在華國要找有些難。
而且到了華國的地盤,還是要有那麼個brother。
江寄餘他就覺得不錯。
這個條件對江寄餘來說不是特別難辦,恰好Wilson撤資後他自己也要重新弄證書等方面的東西,而且跟Wilson交好,以後電器店進貨也更方面有優惠。
不過Wilson不是要在B市辦廠也不是要到G市,而是新開放的較為內陸的城市,那兒也允許外資進入並且有優惠政策,Wilson盯上了那裡。
那兒離姜可可她小姥爺家也不算遠,就隔了一個省,為此,江寄餘也願意過去,如果行情可以,他打算讓邱秀麗他們把電器店開到那兒去。
又或者以後在那邊看看有沒有什麼生意可以做。
不過在離開B市前,廠房擴建等等工作還是要進行的,包括讓姜可可注資進廠子的事,隨便兒投點錢,他就把差不多一半的股份給她。
江寄餘這意思姜可可還有什麼不明白,沒同意,那廠子是江寄餘辛辛苦苦辦起來的,姜可可才不能要這個錢呢。
但是江寄餘還需要華僑或者外商投資,因此姜可可就自行做主填補了江寄餘抽調走還給Wilson的那筆錢,變更一下,拿20%的分成就行了。
這一筆錢是姜可可從自己稿費裡拿出來的,她在華國出版的兩本書都是大賺,一直在刊印,又因為籤的合同很好,每月出版社那邊都會給她結一筆不菲的錢,姜可可也不擅長投資,現在江寄餘有需要,那就給投進去好了。
說來當初Wilson投進去的錢真的不多,他還參與了年底的一筆分成,還是賺的。
姜可可把錢投進去之後,發現自己存摺上還是有不少錢,想了想,便拿出一大部分讓江寄餘給她投資,投資才生錢厲害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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