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浪南方》第三部第二十三章
最後的流浪(三)
第371節
最後的流浪(八)
16日上午,又準時去酒店上班。
到了酒店,打了卡,來到一樓健身中心,在服務檯的櫃子裡取了消毒清潔劑和抹布,先去健身房把器械擦拭了一遍,又把器械上的毛巾和瓶裝水補足,把啞鈴按要求調規整齊,再把展示櫃上的毛巾和水補足,倒了垃圾桶裡的垃圾。
隨後去到淋浴房,把梳妝檯抹拭一遍,收拾整齊。又去洗手檯盆前,把臺板,水龍頭都擦拭了。再去更衣室,補齊櫃子裡缺失的物品,收拾掉換下來的巾單和拖鞋。把拖鞋拿到操作間沖洗,又把晾乾的拖鞋放進消毒櫃裡消毒,再收拾掉垃圾桶裡的垃圾。
做完一樓的健身中心,再去到另一個二樓的健身中心,又把上述工序重複一遍。
這一趟下來,上班後的第一道工序算是做完了,接下來就看顧客的使用情況,反正有缺失的及時補足就是。
這健身中心,上午以使用健身器械的顧客為主,到了中午以後,才會有顧客陸續進來游泳和更衣。但這個季節,來鍛鍊和游泳的顧客並不是太多,每次在使用的,也只幾個人,所以很空閒。不過聽他們講,到了夏季會很忙,有時都忙不過來去補充物品。
在更衣室的長凳上休息是最好的,拿出手機來偷偷玩一下,也沒人會看到。到了飯點去吃飯,吃完飯又坐在更衣室裡,有活了幹一下,沒活了休息,到點了下班,就是這樣的生活。
有時候,坐在那裡,都覺得太空閒,心想得去找份兼職幹,不能在這安樂窩裡虛度了時光。
我知道,工資只夠自己消費的,難道就要這樣一直過度下去嘛?這樣想想,反而更加迷茫和不安了。
下午五點鐘的時候,吳店長髮資訊過來,問:
“你辦健康證了沒有?”
我說:廣州的沒辦,我有外地的。
他說:“我待會問問可不可以吧”。
又過半小時,他又發資訊過來說:“身份證跟銀行卡拍照發給我一下”,
“儘量拍清晰一點”。
我拍了照,發給了他。
吃過晚飯,又到了下班時間,店裡的小夥子對我說:你順便把垃圾袋帶到負一層去丟掉吧。
去負一層丟了垃圾,出去坐地鐵回去旅舍。
到了“沒想好”旅舍,房門鎖著,敲了幾下門沒人開,正跟房東打電話時,裡面有人來開了門,還是那個山東人。他大聲埋怨說:你怎麼又敲門!
17日,又重複了前一天的工作。“員工更期表”出來了,做滿六天,我要到20日才可以休息。
下午的時候,前幾天跟我聯絡過的那個黃埔區休閒店的招聘主管楊小姐又給我打來了電話,說店裡現在可以招男工了,問我要不要過去?
我說我已在大酒店上班了。問她那邊工資待遇是怎樣的?
她說工資四千多,包吃住。
我說晚上有空時,再過去看看吧。
於是她給我發了休閒店的詳細地址和聯絡人李總和劉總的電話。說:“可聯絡見工”。我問“見工”是什麼意思?她說“見工”就是面試。
到了下午四點四十分的時候,吳店長給我發來了一張圖片,內容是“員工個人入職材料”。其中圏出了下面三點:
第七點:三級及以上醫院做的體檢報告原件。
第八點:無犯罪記錄證明。
第九點:個人徵信報告。
並附言說:“這三個你還沒提供,體檢報告可以慢慢來。”
“無犯罪記錄證明跟徵信報告結果都要儘快給我”。
我手上只有一個“無犯罪記錄證明”,發給了他。
他說:還有線上徵信報告結果,總部要求要提交的。
我對他說:徵信報告我不會弄,可能提供不了。
他回了句:沒事,我有空再教你吧,要用電腦的。
下班前,收到了物業公司發給我的十月份做了十七天的工資,共3374塊八毛。
女兒問:“怎麼才上班就有錢?”
我說:是物業公司發給我的上個月的工資。
又說:“加了3天的節假日班,相當於加了9天班”。
女兒說:“節假日也有加班費啊?挺好的”。
我解釋說:“法定假日一賠三的”。
女兒訴苦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