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達沒有經濟人,所以,代言之類的只能他自己來處理了。
雖然李達對代言之類的事情不太熟悉,也沒有經濟人幫忙處理。可他卻有的是請教的人。
像姚明、易建聯和威爾頓這些人都能夠給他提供參考。
而上門來找李達談代言正是nba最大的兩家球鞋贊助商耐克和阿迪達斯。
這兩家公司真不愧是世界最好的運動用品公司,眼光很毒辣。
李達到現在只是打了三場nba的比賽,可這兩家卻提供了只有在nba打出名堂的球員才能得到的待遇。
李達看了下,發現那是跟林書豪同一級別的代言合同。
要知道,林書豪可是打出了‘林瘋狂’名頭的人。能跟他同一級別的合同,正可以說明了兩家體育公司對李達的高度看好。
可是李達卻是搖頭拒絕了。
“這樣的合同,還不夠好。”
“我要的是,最少是姚明那樣的合同。”
當年,姚明是什麼樣的合同呢?
耐克當年給錄用晚提供的是7年1.2億美元的大合同。
現在李達竟然提出了這樣的要求。
這不管是阿迪達斯還是耐克的人覺得李達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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耐克當年給錄用晚提供的是7年1.2億美元的大合同。
現在李達竟然提出了這樣的要求。
這不管是阿迪達斯還是耐克的人覺得李達瘋了。耐克當年給錄用晚提供的是7年1.2億美元的大合同。
現在李達竟然提出了這樣的要求。
這不管是阿迪達斯還是耐克的人覺得李達瘋了。耐克當年給錄用晚提供的是7年1.2億美元的大合同。
現在李達竟然提出了這樣的要求。
這不管是阿迪達斯還是耐克的人覺得李達瘋了。耐克當年給錄用晚提供的是7年1.2億美元的大合同。
現在李達竟然提出了這樣的要求。
這不管是阿迪達斯還是耐克的人覺得李達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