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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三章:賊總是要做些賊該做的事的

身上的錢財是差不多快用光了。

再這樣下去,要不了三天,他就要連饅頭都吃不起了。

哎,怎麼辦呢。

路邊的一間小茶館裡,李駟支著自己的脖子,

看著路上的人來人往,嘆了口氣。

怎麼說呢,像他這樣為錢財苦惱的江湖人不在少數,但像他這樣為錢財苦惱的成名高手卻是少之又少。

他也算是活成了一個江湖另類的了。

要不,李駟想著,認真地橫過了眼睛,將手放在了自己身後的長劍上。

把這劍當了吧。

藏劍谷的劍,少說也能賣一千兩金子,這要是賣出去,就一輩子吃喝不愁了。

一想到有了一千兩金子之後,自己四處花天酒地的模樣,李駟的眼睛就幾乎變成了銅錢的顏色。

但是隨後他又閉上了眼睛,猛地搖了搖頭,打消了這個念頭。

不行不行不行,這要是被獨孤不復知道了,他會殺了我的。

尚存的一點求生欲讓李駟止住了這個危險的想法。

拿起桌上的清茶喝了一口,讓自己被金子迷惑了的頭腦強行冷靜了下來。

李駟又摸了摸自己的腰間,似乎是還想從那空空的腰帶裡再摸出幾個銅板來。

但他摸了半天,最後也只是從那裡面摸出了一枚玉佩。

那個寫著盜字的玉佩。

也許有人會問,李駟為什麼總是帶著這塊玉佩呢,這不是和自己告訴別人自己是一個賊一樣嗎?

事實上李駟也不想這樣,不過這枚玉佩可以在一些特定的場合證明他的身份,讓他做事方便一些。

相比於認臉,江湖人更擅長認物件。

無論是黑市還是賊窩,這枚玉佩都能讓他少些麻煩,所以他才會總是帶著。

茶水前,李駟拿著這枚玉佩看了半響,最後無奈地嘆了口氣,該是有了什麼決定。

實在不行的話,大不了再做些本家的行當便是。

他如此想道。

無非就是麻煩一些,又要上房揭瓦,溜門撬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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