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晶晶見到原本感情很好的兩人,變成現在這樣,只能是長嘆了口氣,
隨即目光肅穆的看向了那十個犯錯嚴重的人:
“看到了吧?坦白從寬,不要再抱有任何僥倖心理!犯了錯的人逃不掉的!
別忘了,你們的合約中,有相關損失賠償協議!
走流程雖然會花費很多錢,消耗很長時間,
可一旦水落石出,過錯方真的在你們,賠償都將攤在你們頭上,你們自己看著辦吧!”
聽了梁晶晶的話,十人表情不一,有人面不改色,有人低下了頭,有人臉色陰晴不定。
但卻統一的沒人開口表態,再也沒有了剛才的能說會道,裝起了鴕鳥。
前文說過,以如今藍星的各種手段,沒有任何犯罪是天衣無縫無法追查到底的。
網上也更加不是法外之地。
別說小小的網路聯合商業犯罪,就算是各種水軍引導輿論,影響社會,只要相關機關下決心給你查,都能把背後每個人都查個水落石出。
在藍星,要是輿論的負面影響若是太大,你就是轉發一條,點個贊,都得進去喝個茶,或者交點喝茶費。
前提是,有這個必要。
這個‘必要’二字很關鍵。
現實就是,好多事情都是沒必要如此大動干戈的。
多的不說,單單就事論事,以眼前創魔這款遊戲中的每一樁小額詐騙案來說,其實就很麻煩。
凌冰想要調查,一來,需要被調查者本人,授予調查相關隱私調查許可權,只有這樣,相關執法機關,才能調查被調查者的所有相關隱私資訊。
或者的話就需要有一定的證據,能證明對方的確存在犯罪嫌疑,才能由相關執法機關,開出相關的隱私調查令。
性質就相當於程淼前世世界的搜查令一樣。
畢竟公民的個人隱私權還是要保證的。
沒有獲得執法權之前,就算是執法機構,也無法擅自調查。
獲得調查許可權之後,二來,則是立案的問題了。
創魔新出來,相關涉及到創魔的相關法律還沒有完善,只能按照大致的網路安全法執行。
按照藍星的相關法律,涉案金額沒有達到三千,是無法立案的。
如若案件需要涉及到天穹智腦的話,涉案金額的要求更高,需要達到三萬聯盟幣以上才行。
畢竟全球那麼多人,天穹要管的事情那麼多,什麼雞皮蒜毛的事情都管,就算是智腦,算力也很難頂。
而且智腦執行,也是有裝置損耗的,為了一些雞毛蒜皮的小事,值不值得是個很重要的問題。
三來的話,就是案件的調查時間問題,以及劃不划算的問題了。
就算獲得了調查權,並且涉案金額達標,案件想要徹底完成,也需要一個排隊等候的時間。
畢竟每天藍星需要用到智腦的事情那麼多,總有個先後順序來進行。
理論上是按照立案的時間順序來,一些涉案金額巨大,社會影響巨大的案件的話,那就開啟特殊通道,特事特辦了。
路遙戰隊的這些調查事情,難處就難在這三點上。
現階段來說,哪一點都是不達標的。
一來沒獲得本人的調查許可,二來沒達到涉案金額,差價需要戰隊主動補上,三來,調查需要時間,還不知道什麼時候才能水落石出。
更不知道調查等待的這段時間,這件事情還會怎麼發酵,對戰隊造成多大的後續不良影響。
多的不說,調查期間,單單對商務部工作人員的積極性,就是一個巨大的打擊。
正如之前有人所說的一樣,商務部的任務很重,大家都很累,再加上創魔中詐騙之風來勢洶洶,出錯難免。
大家工作那麼賣力,儘管是為了錢,可也是付出過心血的,結果,卻連一份信任都換不來。
對那些不僅僅是看在獎勵的份上,有歸屬感、盡心盡力為戰隊付出的人來說,太打擊人了。
這也是作為商務部直屬領導的兩位部長的出發點。
她們絕不僅僅是出於個人感情,想要包庇自己人。
更多的是站在部門的角度上,想要大事化小,把影響降到最低,解決這件事情。
當然,影響降到最低,那總指部殺雞儆猴,以雷霆手段遏制不良之風的目的就又達不到了。
作為合格的管理者,凌冰和梁晶晶兩人都清楚,這個苗頭如若不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