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月初,錢塘熱情高漲的春耕開始了播種,轟轟烈烈的分田一直持續到了二月中旬。
現在,只剩下零零散散的流民,很少出現一大波流民,他們都是北方遷途過來的,落根跟在錢唐,也使錢唐再無無人之地。
形成了一種士族佃戶、自耕農兩種格局,其中佃戶已經銳減到了百分之三十多,自耕農佔據百分之六十多。
至於士族們獨有的蔭戶,則可以忽略不計,因為王凝之不允許他們額外的新增蔭戶。
晉朝實行蔭戶制,晉律規定:一二品可蔭庇五十戶,三品十戶,四品七戶,五品五戶,六品三戶,七品二戶,八、九品一戶。
但其實,自從晉武帝規定以來,許多大族完全沒有遵守限額,諸如西晉初期,王戎“性好興吏,廣收八方田園,水碓周遍天下;積實聚錢,不知紀極”。
石崇水碓三十餘區,蒼頭八百餘人;刁協、孫逵佔田萬頃,奴婢數千人等。
但王凝之可不是司馬炎,此人規定過的東西,簡直就是世家大族可沒有一個執行,全都當屁放了。
現在,只要是王凝之的地盤,規定多少就是多少,開了一個頭,後面地盤多了就不好收場了。
蔭戶可免除賦稅、徭役,絕大多數都不會脫離原本計程車族,所有分田自然和他們沒有什麼關係
但佃戶只是借租田地,明面上和豪強地主並沒有人身關係,東晉所謂的豪強地主,就是士族寒門了。
錢唐的分田,對於士族、寒門的佃戶打擊很大,為了不讓他們鬧亂子,王凝之採取了柔和的措施。
即統一規定,佃戶的稅收由官府收取,不再由士族代收,稅收五成,官府和士族各分2.5成。
其他縣的比例是士族四成,官府大概在兩三成左右,也就是佃戶也就得兩三成的糧食,現在至少是五成。
但有一個條件,不允許佃戶參與分田,這對他們來說並沒有損失,因為自耕農交的稅收也是五成。
當然這不是固定的五成,因為每畝地的收成不一樣,同時也分上田、中田、下田,所以稅收也不是固定的。
根據所得糧食的百分之五十交,大災大旱年免除稅收,其餘雜稅皆廢除,例如人頭稅、養畜稅等皆被廢除。
只保留田賦、關稅和徭役,再無什麼苛捐雜稅了。
這不是王凝之黑心,交五成已經算是極限了,這個時期畝產很低,大概就是200斤到300斤的樣子,即便有了曲轅犁和筒車,也絕對超不過500斤。
因此,錢唐的稅收再低兩成連官府的運轉都成問題,更不用說還要發展軍隊了。
要知道農業稅,也是在2006年才廢除的,以前都是要交公糧的,更不提古代了。
如果不考慮生產力,王凝之會毫不猶豫的廢出農業稅,他比任何人不想收稅。
自從漢高祖劉邦建立東漢以來,便實行重農抑商政策,直到現在也未嘗好轉,因此王凝之並沒有設定商稅,有一個關稅足以了。
畢竟東晉的商人就這些,需要的是鼓勵人們經商,帶動經濟繁榮,而不是一味的壓制商人。
對此,王凝之頒佈了一條政令,鼓勵百姓行商,例如手工業商品的售賣和收售北方馬匹到錢唐等。
再進一步,商人的規模成熟時,王凝之便會學習宋朝的各種商稅制度,頒佈《錢唐商稅法律制度》。
依錢唐目前繁榮的農業經濟和密集的人口,一定能發展起來許多商人,進而帶動商業經濟。
北宋初期便是這般發展起來的,從戰亂的五代十國,發展到一個當世屬一的商業大國。
錢唐一處水面高漲的河岸邊,有二百多名農夫吃飽了飯,拿木鏟幹活,他們的今天任務是墊高江面。
此處不過是冰山一角,錢唐每處易發洪水的岸邊,皆有一隊農夫,他們是錢唐僱傭來的,共計一萬多人,每人管兩頓飯,一天十錢。
這其實並不少了,往常他們想幹還幹不到呢,皆是熱情高漲,不為別的,就算只管飯也有人來。
王凝之雖然知道這一點,但還是給了他們十錢,雖然不多,但亦可以買幾個肉包子了,跟過年一樣幸福。
靈芝鄉,江水岸邊,一條長約數里的高土坡上,王凝之、王渙之和劉宏青三人身穿常服,一邊觀察水面,一邊商議解決水患。
正在這時,兩名差役快馬加鞭,匆匆趕來,下馬直接一個踉蹌來到王凝之身旁,稟報道:“使君,朝廷來了一幫人,說是朝廷大事,讓您快快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