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二十二號瞪大眼睛,立刻好奇地問道,“誰啊誰啊,肯定不是我們班主任吧?”
“是九班班主任。”三十三號適時開口,“他剛從校外回來,比較瞭解情況。知道我們要出去後勸了幾次,發現勸不動就要求一起出去了。”
“那為啥……”她又想問,注意到十八號和三十三號的神色後恍然大悟,直接改口道,“不是吧,還打這種主意,他們也太不要臉了吧!”
其他人深以為然。
只有我在狀況外。
不是?
什麼主意?
什麼主意?
能不能說出來讓我聽聽?
可惜在她們的認知裡,那應當是常識。
常識又怎麼會需要解釋。
我默默吃飯,她們隨意聊幾句最近的日常,又猜測起男生宿舍裡的東西是誰,又是誰故意把它放進來的。
不知不覺中,晚餐時間一晃而過。三十三號去付了錢,我們一起慢悠悠地在小道上散步。
“最近人好少啊。”二十二號看著偶爾經過的學生,感嘆道,“他們連飯都不吃了嗎?”
“說不定吃完回教室學習了,又不像你,吃的那麼慢。”三十五號照例懟了一句,換來她氣鼓鼓地瞪視,這才心滿意足地轉移話題,“到時候你倆出去,就剩我們孤苦伶仃的守宿舍了。”
“孤苦伶仃不是這個用法。”十八號頓了頓,看著我說道,“三號到時候會跟我們一起出去。”
“她?為什麼?”三十五號驚訝地看我一眼,“她還沒好呢,出去找死?”
其他人也不理解,二十七號尤甚。她拉住我的手,滿臉擔憂地問道:“不用怕,告訴我,是你自己想出去的嗎,沒有人威脅你吧?”
“是我自己,”我小心翼翼地看向她,“我也想為大家做些什麼。”
“可是……”
“我每天都有好好吃藥,已經比之前好多了。”我一邊給自己鼓勁,一邊整理措辭,“而且有十八號和三十三號在,還有老師看著,不會有事的。”
“但……”
“她有自己的想法,也有自己想做的事情,這是好事。”三十三號也勸道,“就算信不過她,你也應該相信我們。”
雖然不知道三十三號為什麼會站在我這邊,但我沒有放過這個機會,使勁點頭,眼睛亮亮地看著她。
她最終鬆了口。
同意是同意,真的出去卻沒那麼簡單。她們強硬地拉著我去小賣部,買了雜七雜八一堆東西,要我出去的時候帶上。又帶我去醫務室,跟校醫說明情況後,拿了些藥和繃帶回來。
要東西的過程很順利,就是校醫當時看我的眼神格外滲人。感覺如果不是有她們在,他能一個暴起給我一拳。
很好,這個不省心的熊孩子人設是徹底立住了。
雖然我人設里根本沒寫這條。
過了舍友這關,之後都算好說。我們約定下了晚自習早點回去收拾東西,之後就一起回到了教室。
五號等人早就到了教室,此時正三三兩兩分散開來,跟其他同學聊著天。
我沒有仔細觀察,拿上東西就去了辦公室。
大概臨近月考的緣故,這裡的氣氛也不輕鬆。雖然人幾乎到齊,但除了翻書寫字幾乎沒有其他聲音。
我坐到班主任重新給我分配的位置上,開啟書正要複習,一張熟悉的字條又出現在我面前。
是六號留的,約我自習課的時候去廁所見面。
我回憶了下校規,確實不禁止上課期間去廁所,但有時限。從出教室門開始算起,到回座位全程不得超過十分鐘。
按照距離來算,十分鐘綽綽有餘。但沒人能保證離開教室後會不會有其他意外,尤其是夜間的教學樓衛生間。
其實可以不去。
我戳了戳她留下的名字,很是沒道德地想著。
紙條在我這裡,她來找我想必也不會告訴其他人。這件事也不能被老師們知道,所以只要銷燬這個東西,她出現任何意外都和我沒關係。
唯一的問題是,這種行為確實和我人設有衝突。
如果她活著回來,以她手上掌握的證據和之前塞過來的試劑和碎紙片,很輕易地就能在老師那邊揭發我。
這麼一想,我在她那留下的把柄實在有些多。
我決定還是去會會她。
前兩節晚自習都沒什麼事情,直到最後一節,我藉口肚子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