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卑微的我們,在彼此眼中閃閃發光

很抱歉斷更這麼久。

我想用一個故事講明白緣由。

17年,我20,上大學。

那年前半年,我遭遇了人生中遭遇了人生一大挫折,以至於我現在都不願意提起。

凌晨兩點多,我沒回學校。

想大醉一場,連喝醉的錢都沒有。

我蹲在路邊,看了眼前後沒人,眼淚不爭氣掉下來。

不知道過了多久,我聽到一陣高跟鞋走路的噠噠聲。

“哭什麼呢?小弟弟。”

她的聲音算不上悅耳,帶著一絲沙啞。

“沒啥。”從小就被教育男兒有淚不輕彈的我,被人見到這狼狽模樣,心裡很不好意思。

“失戀了嗎?小年輕,就是把感情看得重,姐明白。”

路燈下,她的嘴唇很紅,臉上擦了厚厚的粉。

不算難看,卻也稱不上多好看,就是身材挺不錯。

“沒有,爸媽離婚了,他們沒人管我,上學都沒錢。”

那時候我腦子轉得快,就隨口扯了個謊。

她卻當真了。

那天晚上,她蹲在路邊陪我聊了很久。

反正來來回回就是些我正在讀大學,前途光明,要爭氣,努力靠自己什麼的。

她說得最多的一句話是,她很羨慕“你們這些讀大學的”。

我沒注意到,身後就是一家賓館。

也沒想過她也許剛剛就是從賓館出來的。

我從未接觸過那些,最多和朋友吹牛的時候開點黃腔,根本沒往那方面去想。

她掏錢,幫我在賓館開了間房,然後就走了。

後來我們經常微信聊。

我總是在下午才能聯絡到她。

後來熟了,她問我現在過得怎麼樣,父母打錢沒。

我想起那晚上扯得謊。

一個謊撒了,就需要更多的謊去圓。

我只能繼續編,對她說我沒錢,在學校勤工儉學呢。

後來又聊了些別的,結束話題的時候,她突然說過兩天要來找我。

見她那天,我特意梳洗一番,理了發,在一堆廉價衣服裡挑出一身最乾淨的換上。

那天我帶著她逛遍了,也帶她看了我做兼職的地方(我確實有做兼職)。

晚上吃飯的時候,她突然很正經地對我說,她支援我上學。

我當時以為她開玩笑呢。

結果她當面轉來一千五,讓我別再做兼職了,好好學習,以後每個月都給我這麼多。

我死活不要。

她最後有些生氣地說,這點錢,她一天就掙來了。

只要求我以後別忘了她。

那時候我的確有些見錢眼開。

接受了她的好意。

如今想想都覺得自己混蛋。

從那天起,她經常給我買東西。

零食,衣服,鞋子,甚至是洗面奶牙膏。

我很少在網上下過單,卻是學校快遞站裡的常客。

至於那一千五的生活費,我從未主動提過,她也從未斷過。

錢我攢了些,花了些。

攢下來的,我後來給她買了一個金手鐲。

為了維持父母離異的人設,我選擇寒暑假去電子廠打工。

後來她自己也坦白了身世。

08年,一家人就剩了一個還在上初中的她。

沒上高中,就一個人去外地打拼。

剛開始進的電子廠,後來嫌累,掙得少,就不幹了。

認識兩年,其實慢慢的,我也發現了她的職業。

陪酒的,也陪人。

兩年多里,我和她床單滾過不少次。

她的很多花樣讓我著迷。

對於她的職業,我沒有一絲膈應。

或者說,對這個見不得光的職業我就沒膈應過。

我不嫌棄她,但也不希望她繼續。

我只恨自己,沒有能力讓她不用做那樣的事,而不降低生活品質。

星爺那句“我養你啊”,我完全沒有能力喊出來,這和勇氣無關。

我畢業後,工作簽得很遠,她送我去的車站。

我發誓,要狠狠掙錢。

第一個月的工資,全給了她。

她卻一再拒收,最後拗不過我,收下了。

有了工作,我也就有了底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