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氏繃著臉,提著口氣,單手拎著裝滿了河魚的水桶走在回村的路上。
水桶中的魚不老實,魚尾一跳一跳,濺出來的水花帶著腥味,甩的地面到處都是深深淺淺的痕跡。
馬上要到村裡老人口中的休漁期,按里正的話說,為了讓村裡的人們留夠冬日的口糧,村口那條長河裡的河魚,三個月內不能再次捕撈。
誰若是違反規矩,便會直接被裡正壓著扭送官府。
村裡的話事人就是里正,大傢伙對里正的話聽的緊,皮子繃得死死的,都不敢在休漁期犯事。
但進入休漁期之前,河水裡長成的河魚還是需要打撈的。
尤其是大魚長得快,需要的食物就更多,如果放任不管,河水中的小魚苗都進了大魚肚,他們冬日的口糧也會不保。
他們上哇村,每年一到五六月份,全村的男女老少都會被裡正聚集起來動手打撈水中的河魚。
在這其中,打上來的河魚需按當時的物價,折成銀錢,其中四層交稅,四層之三上交縣城府衙作為上哇村的雜稅,剩下之一則交到村中,作為修補村裡一些兒公有物品的錢財來源。
餘下六層,才是他們村人自己可支配的收穫。
當然,大部分的時候,村民都是往外掏錢的,畢竟交稅給的是銀錢而非河魚,在河魚沒賣之前,稅需補齊,否則就是無證賣魚,碰到官府衙役,直接被抓進大牢也是行的。
至於打撈上來的河魚,里正會按照村裡家家戶戶捕撈時所出的勞動力多少,將這些兒打撈上來的魚分派到各家各戶。
至於這些分配下來的河魚,是進了村人自己的肚子還是被賣掉換糧,那就是個人選擇問題,里正則不會多加干涉。
當然,除了里正組織的大規模捕撈之外,村民自己也是可以自行打魚,但時間上,需比照村裡延後時日。
這裡面,涉及到的主要問題就是魚的價格。
在古代,食物製作手段簡陋的很,大部分人只靠著蒸煮過活,對這些兒帶有一定土腥味,味道還不容易遮蓋掉的魚類食物,大傢伙並不感冒。
所以這導致了古代魚類的食用價值很低。
除非家裡沒吃的,太窮苦,否則,他們寧願買那種大粒鹽將魚醃製做成鹹魚,亦或者將其曬乾做成魚乾,也不會選擇現煮吃掉。
也基於此,他們村子每年給縣城只交三層雜稅。
當然,有關於為什麼只上交三層雜稅,這裡面還有一個小故事可以說道。
主要原因當然是因為這些兒魚基本沒人買,屬於食之無味棄之可惜的型別,城中的官吏們都不怎麼喜歡。
試想一下,當你每天上衙門辦公時,都要面對好幾車臭烘烘的死魚,直挺挺堆在縣衙門口無差別攻擊,誰能受的了。
但礙於律法,朝廷治下的雜稅又不能不收,所以,這屆新上任的縣令表現的十分聰明,直接耍了一個滑頭,既如此,那就將魚折成銀錢。
是的,魚折價成銀錢,也是這兩年新上任的縣令搞出來的,之前他們上哇村交的,那是實打實的河魚。
新縣令的意思十分明顯,那就是你們也不用每年都往我這裡拉臭烘烘的死魚了,直接給錢吧。
聽到這個訊息之後,村裡的里正直接炸了,原本這些魚就賣不上什麼價錢,但雜稅又不能不交,每年拉魚去縣衙也是無奈,結果現在你不要魚要錢了,那我怎麼辦!
你這事,辦的不地道啊!
里正想都不想,直接不幹了。
集結了村裡幾位德高望重的老人和整個上哇村的高層人員,去鎮上找縣令懇談,中心思想就是您是我們的父母官,可不能不管我們的死活啊,這些兒魚您不要,那我們怎麼辦,我們也沒錢啊。
當然,最後的結果,自然是不能更改的,誰讓整個縣城,就屬縣令官最大。
魚,還是隻能折成銀錢上交雜稅,不過由於魚不值錢,價值自然不會太高,所以,原本上交的雜稅就由五層降至三層。
嗯,結局雖不完美,不過這也是里正幾人能做的最大程度,村民聽聞,也只能接受。
不然還能怎麼辦?
要知道,朝廷每年都會修築宮殿,罪犯可是稀缺人員,難道你想去試試?
事情便直接到此打住,整個上哇村的稅也定了下來,由此,每年只需要上交縣衙雜稅三層,村口那條河裡的所有魚,就能隨便打。
這個訊息對村民來說,不好不壞。
上哇村的地理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