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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九十四章 來信,出發(二合一)

說起來,讓李氏下定決心,也能讓這些在青平縣待了許久的夥計去青寧縣,還要多虧了趙玉的某一次提議。

攫欝攫欝。李氏一開始同小吃鋪的幾位夥計談話時,除了那個被她破格升為掌事的徐成外,其它幾位婦人均拒絕了李氏的安排。

原因無他,那便是捨棄不了家裡,畢竟她們年歲雖然偏大,但到底都是家中的主要勞力,若是此時去了青寧縣,時常不能回來,那家裡怎麼辦?

夥計的事,就這麼僵住了。

就在李氏一籌莫展,甚至想要放棄選擇家中夥計,而是打算在青寧縣直接僱傭時,趙玉過來時偶然發現,便給了一個提議。

沒錯,趙玉告訴李氏的提議名叫“加盟”。

當然,對“加盟”這個概念,趙玉差不多是完全照搬於腦袋中的一些記憶,只不過在運用過程中肯定做不到像記憶中那麼完美,畢竟這其中有些規則,完全適應這個時代也很難。

為了符合這個時代的情況,李氏在其提出來的基礎上,改動了不少。

加盟的要求不少,好處也多。

中心內容不變,就是李氏直接拿出小吃鋪中一部分比較受歡迎的吃食方子,並且當眾承諾會將方子交給諸位夥計。

而諸位夥計,在獲取了其中都一樣的吃食方子之後,還要為小吃鋪工作數年不等,方才可以帶著方子離去,隨後自立門路。

當然,這個自立門路也是有一定講究的。

李氏雖可以讓他們離開時免費帶走吃食方子,但當他們想要利用這個吃食方子開店亦或者支攤,都必須告知李氏,還要將看著方子賺取的純粹收益中的兩層銀錢交於李氏當做其加盟費用。

且在這其中,李氏還定下了某一個縣城,亦或者一個郡守,最多能出現幾個相同型別的吃食,為的就是保證最大收益。

現下的小吃鋪,就是被李氏按這個提議執行的。

李氏當天就召集小吃鋪內的所有夥計,並且規定了三年為一個週期。

若是有想去青寧縣的夥計,三年的週期則可以直接短成兩年。

這也是鋪子裡的幾位婦人改變主意的主要原因。

現下靠著這樣一個手段,青寧縣小吃鋪那邊的麻煩已經解決,並且李氏還琢磨著,之後僱傭的所有夥計,在考察其人品之後,她就會將這樣的安排說出來。

畢竟,比起偷偷帶著方子直接逃跑的冒險行為,踏踏實實的幹幾年,就能名正言順用其賺錢,自然是後者更為安全。

………

九月二十五日。

陽光明媚,秋日正暖。

趙玉坐在店鋪門口,被靠著自己的小木凳,半眯著眼睛伸著懶腰曬太陽。

耳邊不遠,一聲輕呼傳來,

“袁掌櫃的,這裡有你們家的信——”

趙玉抬頭望去,就看到不遠處一個揹著四方大小的木箱的年輕人正笑著朝自己這邊走來。

巘戅妙筆坊巘戅。年輕人模樣端正,頭髮被束在身後,隨著走路一晃一晃,稀碎的髮梢掃過偏黑的臉頰。

對方身上還穿著一套深綠色的特質衣服,胸前被揹帶勒出來了兩道痕跡,而他後背上的木箱子更為矚目。

趙玉認出來了,這年輕人正是南面特有的信使。

信使,說白了,就是替人送往信件的官吏。

唔,因為信使和驛站都隸屬於南面朝廷。

說道這裡,就不得不說,南面在訊息傳遞方面,明顯比北方要快上不少。

也不知是不是和那位獨特的王爺有關係。

南方的驛站特別多,往來信件也更為方便。

就比如,若是她想要往夜庭郡給人寄信,就會在寫好後,送往距離她最近的一個驛站,付上一定的銀錢,到時,就會有信使將其信件按照送往的區域不同分派出去,等送到夜庭郡的相關驛站後,就會有裡面的信使將信件送給收信人,如同眼前這樣。

當初趙玉第一次見到信使時還會驚訝。

眼下,時間長了,幾乎每日都會看上兩遍,倒也適應了。

“原來是小玉,這裡有你家的信———”

年輕人揮著手上的信封,對趙玉連聲招呼。

趙玉先是一愣,反應過來,忙迎了上去,“常哥哥,這可是我家的信,從哪裡寄來的?”

“從田溝村過來的,”常萬祿說著,將手上的信封遞給趙玉,“眼下我還有旁的事,小玉,等我閒時在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