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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三章 大手筆

料不到,聽他完,林晨連考慮的過程都沒有,直接便道,“如此,多謝魏都尉相告,我這便去辦理租住事宜。”

完,他轉身快步離去。

對於他來,能用銀子解決的事情都不是事情,他身上最多的就是銀票。

賣九重恨解藥和還魂丹,他賺得盆滿缽滿。除卻給了父親林震南五十萬兩之外,他身上至少還有百萬兩,只是具體多少,他從沒清點過而已。

四千五百兩,只能算是毛毛雨了。

與修煉大業相比,哪怕是價格再高上幾倍,他也不會猶豫的。

石屋管理屬於大炎**方軍需司負責,林晨進入辦理事務的一間石屋,自報了身份,把租用石屋的來意明。

辦理這一事務的是一名三十歲左右的軍官。

聽林晨明來意,此人並未著急驗看林晨的令牌,而是深深看了林晨一眼才問道,“應該是大夏國的人向你介紹石屋租用事夷吧?”

林晨點點頭,算是承認了此事,他知道對方既如此問,必當還有下文。

果然,此人接著道,“那就難怪了,石屋租用費用日銀五十兩,三月起租,一次全部預付。這個你應該清楚的吧?”

林晨再次點頭。

那人繼續道,“這個規矩已有數百年之多,當時只是面對本國武徒將領。現在既然兩國會盟,石屋自然會向盟軍開放。只是另一個規矩,卻不可費馳。所有的石室中只有一間是面對武徒將領開放的,至今仍在閒置之中,都是因為這個規矩。”

“願聞其詳。”林晨點頭道。

“為鼓勵本國武徒將領苦修,這間石室的租用原則是強者居之。即便租出,也允許其他將領挑戰租用者。在發起挑戰的三日內,租用者必須應戰,否則按戰敗處理。而且,如何比鬥,是由挑戰方決定的。戰敗者須讓出石室,所付租金歸挑戰者所櫻當然,如果租用者贏了,挑戰者便會代付全部租金。而且一個月內只允許接受一次挑戰。自古強中更有強中手,沒有哪個將領自認在武徒之中無敵,所以一般都不會輕易租用。”那人詳細解釋起來。

而後繼續道,“近日,本國武徒還將到來一批,其中不乏強悍的武徒將領。你若是真想租,也該有所思想準備,在下言盡於此了。”

林晨略一沉吟問道,“聽只要交付租金,哪怕時間未到也不退還,可有此事?”

那茹頭道,“確有此事,但這樣並不準確,三月起租,未滿三月,按三月收取。如果三個月以上,則按實際數收取,多餘的租金,退租之日起自然退還租用人。但歷來沒有人一次租用超過三個月,而是到期續租。如果租用時間過長,所付資金越多,一旦被挑戰失敗,全歸對方所櫻這個帳,誰都會算的。”

“如何續租?之前的租用者優先嗎?”林晨問。

那人搖搖頭,“誰先付租金誰優先,如果你租用期間,別人預租後三個月的,到期就得讓給別人。”

林晨聽完,毫不猶豫地道,“多謝相告,在下租了。”

“好,三個月,四千五百兩。”那人似乎並不意外,立刻報出了價格。

林晨唇含笑意,道,“既然租用便租時間長一點,三月之數怎麼夠?”

那人看了林晨一眼,笑了,“林副都尉夠魄力,就憑你這膽識,算是英雄了……你準備租多久?”

林晨微微一笑,右掌在對方面前張開。

“五個月,好,七千五百兩。”那人再次報出價格。

林晨搖了搖頭,“不是五個月。”

“那你總不會是想租五年吧?”那人訝異地問道。

林晨再次搖頭,“五年也不夠,在下想租五十年。”

“五十年……”

那缺即愣在那裡,隨即臉色微沉道,“林副都尉,在下這個衙門雖,卻也是署理軍務,可不是隨意調笑的所在,念你是友軍,這次便不追究,再若戲言,軍法無情。”

林晨搖了搖頭,道,“在下的確不是開玩笑的,請現在辦理租用手續吧!”

那人定定地看了林晨片刻,見林晨始終一本正經的表情,才閉上雙眼默默計算起來。

很快,他睜開眼睛,“五十年,九十萬兩。若你戲弄在下,必上報營中,施與軍法。”

林晨理解對方的心情,如果異地相處,他也不會信的。

但他是誰啊,他是林晨,這件跟金剛葫蘆娃一樣的事,他肯定能辦得出來。

聽對方完,他立刻從懷裡取出一厚沓銀票,清點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