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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拆遷登出

結束婚假,返回單位上班。鑑於我本身業務基礎就不牢靠,再加上已經歇了十多天,本就少得可憐的收件知識,更加因為遺忘的緣故所剩無幾了。所以領導果斷決定讓我暫時不要接觸視窗業務,讓我去後臺處理別的業務。

當我來到後臺,發現已經有幾大箱的檔案已經在等著我了。我看了看這些檔案,是我市某區的一大批拆拆登出產權證的業務,我簡單看了一下,這一批大概有三四百套,這就是我接下來一段時間要處理的業務了。

由於近幾年房地產市場火爆,拍地市場供不應求,開發商急需要大批的土地去建設商品房。同時,是為了改善農村居民居住環境,政府推進危房改造以及土地整合和政策,為廣大村民建設了保障性住房去還遷安置。而不論是土地拍賣還是還遷房安置村民,前提都是原始的產權證(包含房證、土地證)都需要登出,這就是我需要為他們辦理的拆遷登出手續,也可以被稱為房地登出。

這種業務因為是由於房屋拆遷徵收導致的登出,所以我要收取的內容不僅僅包括正常的產權登出需要提供的產權證,申請人的身份證明之外,還需要提供拆遷協議。

聽起來所需的材料不多,但是要考慮的事情其實並不少。首先就是我需要依次查詢每一宗不動產的登記簿,以確保該不動產狀態正常,不存在諸如抵押、查封等情況。如果說不動產有抵押或者查封的情況,那麼我需要將這個問題件放置到一邊,並在檔案袋上註明。

其次就是我需要確認產權證是否齊全,由於歷史原因,房證與地證在很長一段時間內,是由兩個部門分開來進行登記的,所以說很有可能存在只有房證或者只有地證的情況。而我就需要去核實,該不動產的房證、地證是否齊全,是否曾經頒發過房證、地證。是否存在已頒發過房證、地證,而權利人未曾領取的情況。如果確認權利人已領取過房證、地證,但是無法提供的,且確認權利人手裡沒有的,只能依據要求在本市主要報紙上刊登掛失宣告,公告期滿之後補發產權證之後再辦理拆遷登出。

再有就是確認拆遷協議簽訂人與產權證的權利人是否為同一人,如果說遇到人名不一致的情況下,需要核查確認是否存在權利人去世由拆遷協議簽訂人繼承的情況。如果說確定是這種情況,需要權利人提供繼承公證書或者針對繼承的法院的生效判決。

另外還有就是核驗房證、地證的權利人與身份證是否一致。因為這些房證、地證有的已經年深日久,甚至於有的證書的年齡比我還大,因此這些件的檔案登記要件內容少之又少,而且當時的產權證是純手寫的,極有可能存在手寫錯誤的問題。而且第一代身份證是1984年才開始頒發的,所以說有一大批的辦件檔案裡面是沒有身份證的。而遇到這個問題,我只能是自己把所有的檔案都拿出來自己再檢查。

我一般就是積累10個有問題的登出件,攢一批再去檔案室查檔,然後再將借調來的卷宗仔細檢查核對權利人的姓名,看究竟是產權證書寫錯誤了,還是權利人當初確實以產權證上的姓名申報辦理的產權證。

檢查檔案不是一項輕鬆的工作,因為我要在這些厚厚的卷宗裡檢查每一頁的內容,以確認權利人的具體姓名。在檢查中也會有些意外的收穫,就比如說在檔案卷裡我曾經不止一次的見到過清末民初時期的地契,從我文物與博物館專業畢業生的角度來看,這些地契應該都是真的,個人感覺,這些地契也都具有一定的歷史價值和文物價值。希望也可以有一個不動產登記博物館,把這些承載著歷史的文物也收藏進去。

這些卷宗,每一本都帶著一股特殊的氣息,那就是紙張泛黃的味道以及細密灰塵的味道夾雜在一起的感覺,這應該也算是歷史的厚重感。開啟一本卷宗,就像開啟一部傳記,一部關於一套房子的傳記,感覺這本卷宗就像一位優秀的講述者,將關於這處不動產前世今生的故事,娓娓道來。在這裡面我清楚的瞭解這塊土地上曾經翻蓋過幾次房屋,而這些房屋又曾幾易其主,時間,人物,在歷史的長河中,這些平凡之人的平凡之事,就這樣被檔案寫入了歷史,成為了一段記憶。即便事殊世異,但我這“後之覽者”,依然能感受到當時的那一段故事。

看到這些一板一眼,仔細裝訂成冊的檔案,不僅讓我佩服當初那位在幾十年前裝訂檔案的前輩。在那種各種方面的裝置都缺少,一切的問題都要靠自己動手解決的時代,是怎樣的毅力,才能讓他們將這些當然整理的如此完美。即使是比之如今擁有各種裝置,很多環節都是機器完成的檔案,也是毫不遜色。我想,這何嘗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