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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章 賣房救命

不多時,我就和同事給那些排隊等著取線上預約號的群眾們發放完了視窗辦件號,看著剛才排隊的人群逐漸散去,我們也能長舒一口氣,暫時休息一會兒。

片刻之後,已經到了早上八點三十分,各個收件視窗開始了新一天的辦件叫號。我們聽著一個一個的登記業務號被叫到,然後觀察著是不是被叫到號的每一個辦件人都去到了辦件視窗。

如果說遇到有視窗叫到辦件號,但是卻是遲遲沒有人前往辦件視窗的情況,我和搭班同事便會幫忙吆喝。吆喝著那位沒有前往辦件視窗去辦理業務的辦件群眾,讓他儘快去前往對應的視窗去辦理業務。

其中“1006”這個辦件號,收件視窗已經叫了五遍,而且我和同事也吆喝了許多遍,但是遲遲不見辦件人現身。我示意收件視窗的同事稍等一下,我去尋找一下這位申請人,大廳裡面遍尋不著。我突然想到這位申請人是一位老大爺,我想去男衛生間處看看老人是否在那裡。結果我三步並作兩步,快步向男衛生間走去。

結果我還沒有走到衛生間,就見老人正從衛生間往外走,我連忙示意老人,他已經被叫到號了,需要儘快前往叫他號的那個視窗辦理業務。老人聽到我的呼喚,臉色為之一變,踉踉蹌蹌的就往登記大廳裡面跑。我提醒老人注意腳下安全,同時也告知了老人應該去哪個視窗辦理登記業務。

看著老人逐漸走近那個辦件視窗,我這才可以長舒一口氣。因為我作為視窗收件的工作人員,很怵頭的一件事就是在視窗叫號的時候,有的申請人我叫上五六遍號,他都不會出現。但是一旦我把他的號過掉,叫上別的號,他卻會姍姍來遲,出現在我的視窗。

這就是一個很尷尬得局面,按照理論上來說,過號作廢,重新取號這應該是一個人所共知,約定俗成的規則吧,何況我們的取號條上也在顯著的位置寫著“過號作廢,重新取號”這八個大字,這也算是已經提前告知了吧!

到這個時候,有些申請人知道是自己有問題,視窗告知他們需要重新取號之後,他們會自覺的去諮詢臺換領一個新的叫號條,然後等待著視窗叫號。但是另外一部分人,在我們告知之後,則會喋喋不休的說一些話,有的人會說自己多麼不容易,有的人會抱怨大廳太嘈雜,導致自己聽不見視窗叫號,有的人則會暴怒起來,一通亂吼。

但是,在一般情況下,無論對方怎麼求,怎麼嚷,我們都不會去同意給他們辦業務,等他們發洩完了情緒,自然自己會去諮詢臺換號。因為假設你給他辦了業務,就相當於佔用了後面本來可以辦理業務的群眾的時間,這對後面的辦件群眾來說,也是不公平的。

偶爾,也有那些極個別的不理智的辦件人,他們會霸佔視窗,企圖藉此機會,來達到讓我們給他辦理業務的目的。第一次遇到這種情況,我整個人直接懵了,不知道該怎麼處理。

還好隔壁視窗的同事小聲的提醒我:“這個時候你不用去理他,他在視窗鬧著不走,就相當於給你創造了一段難得的休息時間,你就讓他在那裡坐著,你可以去後臺休息一會兒。隔一會兒出來再看,如果他走了,你就出來繼續收件。如果說他一直不走的,那你就暫時換一個備用視窗再去收件,那個視窗就讓他佔著吧!”

之後我再遇到類似情況,都會按照這個方式來處理,果然屢試不爽。

當然,注意我上文提到的定語,“在一般情況下”,在有些時候,確實是存在特事特辦的情況。

假如申請人是那些走路顫顫巍巍的老人,還是行動不便的殘疾人,我們登記視窗還是會本著人道主義的精神,不會讓他們去重新取號,而是等在視窗現有的業務辦理結束之後,就為他們辦理這個業務,這樣處理,我估計後面排隊等號的人也不會有異議吧。

“諮詢臺”,大家聽這個名字就應該明白,這裡的主要業務,還是負責給對於登記業務存在疑問的群眾來答疑解惑。而早上發號,只是捎帶著辦理的事情。

諮詢分為兩種形式,一種是針對現場前來登記大廳詢問的群眾。另一種是透過登記中心的諮詢電話,為不能來大廳諮詢的群眾解答問題。

我和搭班同事交替來分別做這兩種諮詢,但是不論是哪一種,確實都很累的。

現場諮詢的累處,在於登記大廳裡的環境太過於嘈雜。有時候申請人說的話,即使是面對面說話,有時也不能聽的清清楚楚。所以給他們解釋問題的時候,我必須用很大的聲音,來確保他們能把我說的資訊都聽清楚,不會產生歧義。

我們同事之間總會戲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