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常常說,從事我們這個工作,最大的好處就是不會像某些有時間喝茶、看報紙的工作那般,感覺到工作時間過得那麼的漫長。而我們從事的不動產視窗收件登記這個工作,就從沒有這樣的煩惱,每天充實的工作幾乎都壓得人沒有喘息之機,我們所要關心的,就是如何儘快的把工作做好做完。
否則,即便是下班了,工作沒有完成,我們也需要加班為群眾把業務完成,方可回家。當然,這也是為了踐行我們不動產登記中心“不登記完不打烊”的承諾。
自然而然,在這裡的時間自然過的飛快,我是3月份入職上崗的,看看日曆,現在已經過完元旦了,已經是進入到新的一年了。
在這將近一年的時間裡,我也逐漸褪去了視窗收件菜鳥的那種青澀稚氣,基本上遇到各種業務都能從容應對,也不再有剛剛收件時遇見稍微複雜的辦件時的那種手足無措的緊張感。
室外的天氣一天冷似一天,但是我們不動產登記大廳裡雖然暖氣不夠熱,但是由於大廳裡面依然人氣鼎盛,風雨無阻,大家撥出的二氧化碳足夠多,所以使得大廳裡如同溫室一樣暖和,所以這裡確實是一處避寒的好地方。
這天下午,我叫號叫到的一個件,是一現房新房辦證的業務,也並不算是複雜。申請書、委託書、營業執照影印件、全款發票、商品房購房合同一應俱全而且內容準確無誤。
之後我要求申請人拿出全部家庭成員的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交由我對其進行審查。其中,身份證有公安部門提供的讀卡器來掃碼核驗真偽。
而至於其他的那些證件,諸如戶口本、結婚證、離婚證等等材料,我們只能對其進行形式審查。依靠日常工作中積累的經驗來辨別真偽,但是遇到假證我們卻也沒有資格直接指出來,只能委婉的提出問題,讓對方知難而退,但是如果遇到那種胡攪蠻纏,我們再選擇報警。
形式審查,我真的這種內容真的和我大學裡所學的文物鑑定有異曲同工之處,那就是雖然是前人總結出來了各種鑑別真偽的方法,但是落實到實際工作中有時真的是盡信書不如無書,還需要自己結合實際情況來看待。
例如有些地區的戶口本,那章蓋的含糊不清,戶口本修改處也改的亂七八糟的,感覺假的不能再假了,但是申請人一口咬定這個就是真的戶口本。沒辦法,我們最終只能請發證機構的代表——民警來幫忙鑑別了。這位民警到達現場對著這個戶口本也是直撓頭,直言這個戶口本他也不能輕易下結論,只能聯絡對方戶籍所在地的派出所來求證。大約半個小時之後,鑑定結果出來了,這個就是真的戶口本,這件事也給我們上了一課,那就是我國幅員遼闊,不能簡簡單單以我省我市的情況來推導到全國。
其實鑑別戶口本還不是那麼困難,因為一來偽造戶口本這種證件被發現的機率極高,所以敢於鋌而走險的猛士不多。二來即便出現問題,可以及時求助警察叔叔,很快就能解決問題。
相比較而言啊,結婚證和離婚證的鑑別真的是難上加難,可偏偏結婚證和離婚證在很多業務裡面是必不可缺的要件。當我們發現有確定不出真假的結婚證或者離婚證時,求助我們本市的婚姻登記處他們都一籌莫展,因為婚姻登記系統不是全國聯網的,他們根本就查不到這些婚姻登記資訊,辨別證件的真假,也就更是無從談起了。
這時,如果說這兩位登記人在一個戶口本上,他們戶口所在單位的派出所可以針對他們二人的關係來開具關係證明,我們也就可以不再需要他們提供結婚證或者離婚證了。但是如果說這兩位登記申請人不在同一個戶口本上,那麼警察叔叔也是愛莫能助了,鑑別的情況就更不要想了,那時候我們只能告知他們這個證件沒有透過我們的形式審查,他們可以選擇去公證處做一下證件公證,讓公證處確認這個證件的真實性。
其實就在前幾天,我就遇到了這樣的一個困難件,是一對夫妻要辦理配偶之間變更權利人的業務,也就是通俗所說的“夫妻更名”。這個業務很簡單,一般來說只需要雙方準備好身份證,結婚證,產權證即可辦理。其實其中最關鍵的登記要件就是結婚證,偏偏他們就是這個結婚證有些問題。
這個結婚證是上世紀八十年代初的那一款,類似於摺疊賀卡的樣子。開啟之後,一邊寫著夫妻二人的姓名與出生年月等基本資訊,另一邊則貼著兩人的合照,以及在照片下方會註明了這個結婚證的持證人是誰。
而擺在我眼前的這本結婚證,殘破不堪,開啟之後,首先發現二人的合照已經缺失了,另外一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