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這些小區現場辦公之後,我們每天都會把所收的每一個件都整理成為一份檔案,帶回不動產登記中心之後妥善儲存。然後我所有的不動產地址以及產權人姓名謄錄在一張紙上,去到存放預告登記檔案卷的庫房裡,一件一件的把對應的備案檔案找出來,將這兩部分檔案材料,合二為一。
整理的時候,著重要再檢查一下之前在現場收繳的材料是否正確,著重要看權利人是兩人及兩人以上的時候,份額協議是否和申請書上填寫的內容一致。
份額協議主要約定的是不動產的共有方式和不動產的持證方式。不動產的共有方式一般有兩種,一種是共同共有,一種是按份額共有。共同共有,顧名思義就是所有的產權人共同擁有這一處不動產,幾人之間不分配具體每人各佔多少的份額比例,我們所說的共同共有的意思就是幾個人一起享有這處不動產100%的份額,體現不出來誰的份額多,誰的份額少。
與之相對應的另一種共有方式就是按份額共有,和共同共有不一樣的點在於按份額共有會明確寫明白幾個產權人在這處不動產上具體每個人所佔多少比例的份額,這個份額一般是用阿拉伯數字表示出具體的數字,可以精確到小數點後兩位小數。當然,如果說遇到那種無法被整除的數字時,就必須要用漢字表示,例如三分之一,就不能寫做“1\/3”,因為這不是規範的書寫用字。
和共有方式略有些複雜所不同的是,持證方式就比較好理解了,包含共同持證和分別持證兩種情況。共同持證的意思就是幾位共有人共同持有一個房證,這樣幾位共有人需要推選出其中一個人作為持證人,由他來保管不動產權證。而與之對應的是分別持證,就是指幾位共有人每人都持有一本不動產權證。
這裡要說明一點,即便是申請人選擇了分別持證,如果需要辦理業務的話,所有的產權證必須都拿到現場,而且即使其中有一個產權證丟失,其餘的產權證也都要一併交還回來,換髮新的產權證。
共同持證和分別持證的區別就是每多申請一個證,需要額外多交10元的工本費。其實我剛剛工作的時候,辦理一個產權證也是需要繳納20元工本費的,不過在今年年底的時候,第一個產權證的工本費被免除了。所以現在如果說只申領一個不動產權證的話,是不用交工本費的,只是如果申請更多的產權證時,多申領幾個產權證,就多繳納幾個10元的工本費。
自從我上班以來,已經有類似於轉讓手續費這樣的稅費直接被免收了,然後類似於印花稅、工本費這樣的稅費也都是部分減免了,雖然說這個費用對於有錢人來說可能是不值一提。但是對我這種升斗小民來說,能省一筆是一筆,蒼蠅再小也是肉嘛!
不過提前份額協議,我也有一段不堪回首的記憶。那是我剛剛到收件視窗的時候,對很多業務,很多流程還是一知半解的。沒想到這一天遇到一個受託人代辦理的現房辦房證業務。
我們所說的現房辦證業務,是指的針對那些已經可以辦理轉移登記的不動產,買受人願意全款買房,無需進行期房抵押登記的情況下,可以直接辦理新建商品房轉移登記的手續。
這種轉移登記,需要提供開發商蓋章的申請書、委託書、營業執照影印件,以及全款發票、購房合同以及申請人整個家庭成員(購房人夫妻以及未成年子女)的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
他這個不動產的買受人有兩位,因此我便下意識的找她要這兩位房主簽署的房產份額協議,受託人搖頭表示沒見過這個表。我自然就是給他一份空白版的份額協議,讓她回去找兩個房主簽完了再回來辦理現房辦證的手續。
結果她走了沒一會兒,就怒氣衝衝的回來了,直接就把購房合同扔到了我的面前。一臉慍色的對我說:“你瞪大眼睛仔細看一下,我這個購房合同裡面就有份額協議,你還非得讓我來回幾十公里再多跑一趟。”
我翻開合同的副頁裡面,果然有一份機打的份額協議。於是忙不迭的向對方道歉,讓對方原諒一下我這個初來乍到的新人,確實不瞭解這個知識點。
這是我在不動產登記中心裡第一次被罵,不過確實也是這次被罵,讓我瞭解了有一段時間的合同裡有份額協議這件事的,而且印象極其深刻。
檔案材料整理好之後,科長又交給我們一項艱鉅的任務,那就是要我們自己在大廳後臺,把和自己對接的那個小區的開發商教會了如何辦理新建商品房轉移登記的業務。
分配給我的這個開發商辦件人還是很機靈的,沒一會兒就學會了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