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這個看似平常的天下午,我如往常一樣坐在工作崗位上,開始了忙碌的上班時光。一個又一個二手房過戶業務接踵而至,我彷彿變成了一臺不知疲倦的機器,馬不停蹄地處理著。
長時間的高強度工作讓我的精神始終處在一種極度緊張的狀態之中,腦袋也彷彿被緊緊箍住一般,整個人更是累到彷彿要散架了,頭暈腦脹的感覺揮之不去,疲憊感如潮水般將我淹沒。
我在心裡默默地想著,等好不容易把這幾個業務辦完之後,我一定要趕緊去喝上一口水,讓那乾涸的喉嚨得到滋潤,然後再有條不紊地開始叫號,去辦理後面那些等著我的不動產登記業務。
然而,事情往往不會按照我的預想發展。就在我剛剛拿起水杯,腳步都還沒來得及邁向水房去打水的時候,我的視窗前突然就如閃電般地閃過了一道身影。
緊接著,這道身影就沒有絲毫停頓地坐在了我的辦件視窗前。她的臉上滿是懇切的神情,用近乎祈求的語氣對我說下一個辦件號就是她的,懇請我能夠幫她辦理這個業務。
我忍不住打量了她一番,看著她是孤身一人,心裡暗自思忖著應該不會是二手房業務吧,畢竟二手房業務一般不會是一個人來辦理。我又想其他業務大機率應該會比二手房業務簡單一些,那不如就先把這個號叫了吧,辦完之後再去休息也不遲。
可是,讓我萬萬沒想到的是,我叫的這個辦件號所對應的業務,居然是所有業務裡面最讓我頭疼、最艱難的一個。
就因為要全力以赴地去處理這個業務,我這整個下午都彷彿被施了魔法一般,完全沒有一絲一毫能夠喘息的機會。
我不停地忙碌著,像一個陀螺般不停地旋轉,結果直到下班的鐘聲敲響,我都沒能有時間去喝上哪怕僅僅一口水。
那種深深的無奈感和難以言喻的疲憊感,真的是讓我感到無比的苦澀與無助啊。
當時,我就按照一直以來的慣例,很自然地把這個號給叫到了我面前的這個視窗這兒了。然後呢,我立刻就出聲詢問她到底是想要辦理什麼樣的業務呀。她呢,語氣很平淡地回答我說她要辦理的是繼承業務。
我一聽,還滿心以為這就是個簡簡單單、普普通通的繼承業務呢,心裡還偷偷地在那一個勁兒地高興呢,心想著應該不會太麻煩。接著呀,我就緊接著向她問了起來:“您這個繼承業務呀,到底是在公證處辦理的公證繼承呢,還是在法院辦理的判決繼承呢?”
這裡我要說一下,在我們不動產登記繼承業務的辦理當中,基本上就是透過公證處與法院兩個部門去辦理業務。而這兩個部門所辦理的繼承手續,也是有顯著區別的。
公證處對於繼承的辦理,主要是藉助公證程式來明確繼承人的資格以及繼承的份額等等。在此過程中,公證機構會針對相關的材料和事實展開稽核與確認,以此來保障繼承的合法性與公正性。
公證繼承相對而言,其流程比較規範且相對固定,通常在材料完備的狀況下,能夠較為順暢地完成辦理。
而法院對繼承的辦理一般是出現在存在繼承糾紛的情形之下。例如繼承人彼此之間對於遺產的分配存在爭議,沒辦法透過協商來解決,那就有可能會起訴到法院。
法院會依據法律規定以及證據來進行審理和判決,從而確定繼承人以及繼承的份額等。法院的判決具備權威性與強制性,不過整個過程或許會比較繁雜且耗時,需要歷經一系列的訴訟程式。
總之呢,公證處辦理繼承側重於在沒有爭議的情況下進行確認和證明,而法院則是在有爭議的時候進行裁決和判定。
一般正常的情況應該是這樣的,她應該會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地告訴我到底是屬於公證繼承還是判決繼承之中的哪一種。如果是公證繼承,那我就能接著告訴她需要準備哪些相關的材料;要是判決繼承,我也知道該讓她提供些什麼材料。
等她把這些該準備的東西,尤其是在稅務局那邊所做的減免稅的手續,還有繳納的印花稅之類的那些相關材料都整整齊齊地拿給我之後,那我就能夠按照流程順順利利、正正常常地給她辦理這個業務了。
結果啊,她居然表示自己既不是在公證處去辦理的繼承,也不是在法院進行的繼承辦理。
她才剛剛說到這裡的時候,我就迫不及待地徑直將她給打斷了,然後我滿臉都是疑惑的神情,語氣也充滿了疑惑地對她說道:“您怎麼會既不是在公證處辦理的繼承,又不是在法院辦理的繼承呢?那您到底是準備用什麼樣的方式來辦理這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