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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55部分

剎恢�勒庖淮握慮啻��200艘大船上,可全都是武器裝備。

當然多數的武器裝備,都屬於未來薩福萬的海軍陸戰隊。至於給高麗軍隊的,不過是“地獄使者野炮”以及“輪迴臼炮”各10門。想來對於高麗軍這樣的武力就足夠了,因為他們的背後就“華夏軍”。蒙古人不太分,那麼華夏軍就可以不理會他們,並以劫掠扶桑為主要目的。

那些人可都是上好的勞力,只管飯就可以到澳大利亞一直採礦。

41章 世界級強盜

既然現在接觸的規則變了,所有的事情自然要跟著改變。高麗軍的裝備要變一變,不過那是後面的事情。既然此刻要救崔皞的主力,其他的事情也就只能先放放了。

“我看事不宜遲,要行動我們就快些。只怕晚了話,就來不及了!”

說這話的不是蒲金書,自然更不會是崔皞。一個是行政官員,沒有資格發軍令,另外乾脆不過是心向華夏的“裸官”自然就更沒有他說話的機會了。說話的自然是章青,他既然決定要去打這一仗,那麼就事不宜遲越快越好。畢竟士兵們航行已久,倘若讓他們到岸上花天酒地幾天,搞不好會鬆懈。

當然他不擔心士兵們作戰的熱情,這件事誰也不必替“華夏軍”擔心。對他們來說,打仗那就是發財。拿著比對方先進幾百年的武器,打仗對他們來說就是進行對方無法還手的掠奪。別不服氣,面對“閻羅追魂炮”再強大的冷兵器軍隊,都不過是被屠殺的材料而已。

“今天夜裡就去嗎?”

章青對於崔皞帶著驚喜的追問,不過只是點了點頭而已。他不知道肖恩與薩福萬怎麼想,像是崔皞這樣的官員他見得多了,也聽的多了。心中甚至懷疑,當年的秦檜、史彌遠,會不會就是崔皞這樣的裸官呢?不過秦氏一姓之後,也不全是佞臣。

秦矩,秦檜曾孫。1221年,金軍南下蘄州。秦矩時任通判,他與知州李誠之一同死守城池。金軍聽說守城的是秦檜的後人,高興地派人來勸其投降。秦矩怒斬來使,堅決抵抗。後來,金軍破了城池,李誠之與家人一起自殺殉國。秦矩退回官邸**。秦矩的兒子秦浚聞訊,也毅然跳入火中,追隨父親而去。說起此往事,也令人唏噓不已。

而事實上,沒有秦檜岳飛依然難逃一死。對於此事明代文徵明有《滿江紅》寫道:

拂拭殘碑,勅飛字依稀堪讀。慨當初,倚飛何重,後來何酷。果是功成身合死,可憐事去言難贖。最無辜。堪恨更堪憐,風波獄。豈不念,中原蹙;豈不惜,徽欽辱。但徽欽既返,此身何屬?千古休誇南渡錯,當時自怕中原復。笑區區一檜亦何能?逢其欲。

這當然不是替秦檜開脫,但已經說明了宋高宗何其怕抗金勝利,何其怕皇位難當。但他卻從未念及過,從他起漢人第一次失去了全部的領土和全部的尊嚴,把他叫S。B何錯之有呢?

章青這些心中的想法,說給蒲金書聽,或者還有些味道。但要說給薩福萬以及肖恩他們,當然他們聽不懂。而且在“華夏帝國”也絕對不會出現這樣的事情。因為“通番賣國”將會是永久全球性追殺,絕對不會留其活命的結果。哪個國家敢收留,哪個國家敢保護,那麼“華夏軍”就有義務讓這樣的國家亡國滅種。

當然,那些出於對宋皇室失望,而且追求自身利益的人,《華夏律》不會強求。唯一的規定就是,當知道《華夏律》或者應當知道《華夏律》的時候,就應該主動脫離異族,並回到華夏帝國的控制之中。尤其是“應當知道”指的是那些學者們,而不包括普通平民。

當然不及時回頭,那麼大軍到時,就是從頭落地之時。甭說有多大才學,也甭說是迫於無奈,當漢奸就應該有被絞死的覺悟。而且《華夏律》是一部相對於未來法律,絕對夠嗜血的法律。對於漢奸,也絕對不會有絲毫的寬容。不但必殺,而且是在全球進行不死不休式的追殺。

而漢奸的定義就是——凡出賣中華民族利益的人,就是漢奸。

請注意,這裡說的不是“華夏帝國”而是整個“中華民族”。這表明的是,“華夏帝國”是中華民族的“華夏帝國”。至於以血統論來說什麼是中華民族的人,相信只會是納。粹的徒子徒孫們才會那樣認為的。雖然不笑不否認納粹之中,有許多優秀的學者、軍官,但以血統論為基礎的人種論這一汙點,已經完全遮掩了他們在科技上取得的輝煌。

隨即章青扔下這些想法,轉過臉面對眼前的兩位同僚。他相信他的邀請是會受到對方喜歡的,畢竟這樣一場戰鬥,是他們所喜歡看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