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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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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0年,聯邦存款保險公司解救了賓夕法尼亞第一銀行,後者由於追求風險貸款,失去了進入可轉讓存款憑證市場的資格,該市場曾是其用以擴大融資的。監管者擔心的是賓夕法尼亞第一銀行的破產可能會引發對銀行系統的信任危機。聯邦存款保險公司沒有關閉這家銀行,而是利用權力之便使用法律上從未使用過的條款,宣稱賓夕法尼亞第一銀行是“一家為居民提供充分銀行業服務的至關重要的銀行”。這一宣稱為監管者透過資本注入援助這家銀行提供了理由。這次保釋行動為聯邦存款保險公司以後的一些操作提供了參考。

20世紀80年代,除了美國國內出現的銀行災難以外,銀行尤其是大銀行還面臨著欠發達國家(LDCs)的違約風險。聯邦政府鼓勵國內銀行對欠發達國家重複使用“石油美元”(petrodollars),石油美元是20世紀70年代由石油生產商累積的。1982年,欠發達國家爆發了債務危機,當時,墨西哥宣稱它不能償還債務。欠發達國家無法償還的貸款大於銀行業的總資本,那些大型的銀行相應地承擔了更大的風險。由於擔心銀行破產會引發危機,監管者允許國內銀行在其賬本上按照債務的賬面價值承擔這些貸款,這樣債務要麼被重新規定償還時間,要麼被逐漸地登出掉。

20世紀80年代,西南部石油業的繁榮發展前景的破滅,以及相關的不動產市場的崩潰,迫使成百上千家銀行倒閉。1982年一家小機構——俄克拉何馬城的佩恩結算銀行(the Penn Square Bank of Oklahoma City)的破產拉開了銀行倒閉的序幕。佩恩結算銀行乘著繁榮時期,製造了數億美元的毫無價值的參與貸款,並將其出售給其他銀行。聯邦存款保險公司關閉了這家銀行,對其存款者進行清償,但是參與貸款連累了其他許多銀行,包括大陸伊利諾伊國家銀行(Continental Illinois National Bank)和美國的第六大銀行——芝加哥信託公司(Trust pany of Chicago),當市場發現大陸伊利諾伊國家銀行的問題的嚴重程度時,擠兌已經開始了。仿照賓夕法尼亞第一銀行的例子,監管者於1984年稱大陸伊利諾伊國家銀行“影響太大,不能破產”。聯邦存款保險公司購買了大陸伊利諾伊國家銀行所有的問題貸款,並承擔了它的債務,保護了所有的儲蓄者。隨後,聯邦存款保險公司對大陸伊利諾伊國家銀行進行了重組,控制了其80%的股權。在“影響太大,不能破產”的理念主導下,20世紀80年代的後5年,得克薩斯州和美國東北部的很多銀行都得到了政府的解救。

與聯邦儲蓄與貸款保險公司不同,聯邦存款保險公司在銀行破產的浪潮中生存下來。1981—1994年間,總共有1 455家銀行破產,損失了520億美元的保險基金。其中在20世紀80年代銀行破產的高峰期,日益激烈的競爭壓力,以及受到存款保險制度和“影響太大,不能破產”思想的保護,銀行承擔的風險增加了。增加的風險體現在貸款—資產率的增加、資本—資產率的下降以及貸款構成的變化上。聯邦儲備體系因擔心銀行缺乏充足的資本,於1981年首次制定了資本要求制度。由於銀行資產組合在資產負債表中佔的分量較少,聯邦儲備體系沒有考慮其風險。新的資本要求為企業提供了追求“表外”業務的動力。表外業務包括備用信用證、委託貸款、貸款銷售、證券化以及衍生工具的提供,這使銀行面臨新的風險。在傳統產品的收入下降的同時,表外業務的收入穩步上升了。到1990年為止,由表外業務帶來的貸款佔整個工商企業貸款的50%。儘管1981年以後,資本要求已經提高,1988年由12個國家簽署的《巴塞爾協議》(Basel Accord)指出了新的風險。所有的成員國都同意對銀行強制要求統一的最低資本額,這一最低資本額能降低所有資產專案和表外專案的風險。1991年出臺的《聯邦存款保險公司修改法》是上述資本規則的補充,其目的是結束監管者任意延長償債期限的狀況。這一方案制定了當機構開始顯示破產跡象時所實施的早期干預規則,也制定了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