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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部分

言的美男子,自稱姓張,號潛齋,在浙中大戶張家為西賓(教師)。於是,二人交往密切,詩詞往來,半年多內頓成密友。後來,“張先生”南行,二人拜別,二十多年沒有通問訊息。康熙四十五年,做過縣令並已經卸任家居的李方遠又見到找上門來的“張先生”,要求謀一教職養家餬口。老友相見,分外親切,兩人立刻歡飲暢敘。此後,“張先生”同時在不遠的張岱霖家和李方遠家教子弟讀書。

半明半滅大明朝(25)

康熙四十七年陰曆四月初三,李方遠正與“張先生”下棋,清朝地方官府忽然闖進一批捕快,把二人一起抓起審問。李方遠本人做過清朝饒陽縣縣官,確實不知自己犯了何罪。審至“張先生”,此人馬上“坦白交待”:

我乃先朝皇子定王朱慈煥。崇禎十七年流賊破北京,先帝(崇禎)把我交給王內官。城破後,王內官把我交與闖賊領賞。不久,吳三桂與清兵殺敗流賊,我被賊軍中一姓毛的將軍帶往河南。他棄馬買牛,種田過活。不久,由於大清捕查流賊很緊,毛將軍棄我而逃。當時我十三歲,自己就往南走。行至鳳陽,遇見一王姓老鄉紳,知我是先朝皇子,就收留我在家,遂改姓“王”。過了幾年,王先生病故,我就找寺廟出家。後來我雲遊至浙江,在古剎中遇見一位姓胡的餘姚人,他歎賞我的才學,就把我請回家中,讓我還俗,並把女兒嫁給我。後來,我又改姓張,以逃禍患。

清朝主審的欽差和兩江總督等多名高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