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的報功信物,勢如假山,萬疊千峰,蔚然壯觀。明軍曾繳獲賊軍一名“副總兵”的信札,他本自己註記他所砍下的手掌,就有一千七百多,即一人曾殺一千七百餘人!由此推之,其他可知。
張獻忠粗中有細,心思極其縝密。賊軍每剿一城,皆大兵合圍四方,至次日早晨方如牆四進,邊進邊殺,務必一人不留。剿畢,扒草尋穴,細搜數日才能回去覆命。如有此城漏網逃脫者在別的州城發現,搜剿此城的領兵官就會遭剝皮之刑。
殺人之外,賊軍必盡焚廬舍。未盡殘木,也要歸攏成堆後燒成灰燼,士兵以矛挑清後盾清楚才敢離開。實在有巨大的石雕殿柱燒不了,就用絲綢等物浸滿油裹之數層,舉火燒之,最終崩壞才放心。
由於百姓中的小兒幼女不能計功,賊軍聽棄道帝,或襯馬蹄,或拋空後以白刃接之以為笑樂。
張獻忠之滅絕人性,無論親疏。其本性好朋友歡宴,常與陝西老鄉痛飲於王府之中,臨行厚贈黃金珠寶。酒足飯飽後,陝西籍的友人們歡笑告退。張獻忠事先伏壯士於路,把他們盡數斬殺,拿回所贈金銀。接著,兵士們把“朋友”們首級盛於錦匣內洗淨送回。有時張獻忠獨飲不樂,喊一聲“喚好友來!”士兵們立刻把冰鎮的人頭擺放於巨大的宴桌上。老張本人持盞酌勸,親切熱情如對活人,併名之為“聚首歡宴”;張賊酷愛斬斫婦人小腳,置於花園疊累成峰。一日,他與愛妾酌飲欣賞,仰視香足堆,嘆道:“方缺一足尖,置之會更好看。”其愛妾也有幾分酒意,伸出自己三寸金蓮,笑言:“此足如何?”張獻忠仔細持於手中細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