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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7部分

東西,不等於他的愛人也能堅持。

當他在憧憬和愛人能到一起的時候,突然得到了遠方的來信,他的愛人無法繼續這段沒有終點的愛情,委婉的提出分手。

痴人就開始沉淪,對工作就不太上心。天天就神色飄忽。

誰也沒想到一個七尺男兒,真的會為了感情而精神錯亂呢。大家都以為他只是暫時的沉淪而已,都一廂情願的以為他會振作起來。再說了,他的條件這麼好,人材出眾,高學歷,擁有一份有前途的職業。重新找個良配,絕非難事。

可是痴人,並沒有往大家設想的道路上走。

他也許打算一輩子就一個人了。

痴人變瘋的最後一根稻草是他收到了他前女友的邀請。

他曾經的女友,邀請他去參加在另一個城市的婚禮。他前女友的婚禮。痴人應邀前往。

我不知道,痴人在婚禮上做過什麼,或是沒有做過什麼。我朋友沒說,我朋友只是對痴人的女友做法表示鄙夷。

生活不是《上海灘》,不是每個許文強會在馮程程的婚禮上攪局。

生活也不是《畢業生》,我相信痴人沒有達斯汀霍夫曼扮演角色的勇氣,從婚禮上帶走自己的愛人。

痴人默默的去了,又默默的回來。

痴人回來後,就徹底得變了。呆在家裡,不和任何人說話。

不靜默的時候,就騎著車在城市的街道上飛馳。

他也不上班。沒過多久,單位就把他除名。但是,他在旁人的幫助下,得到一個安身立命的地方——那個菜園子旁邊的小磚屋。甚至還給了他一爿地方,讓他種菜。痴人菜園子的蔬菜長勢很好,小白菜嫩蔥都是綠油油的,藤架上的絲瓜和豇豆也很豐茂。也許是他的時間充裕,有足夠的時間,摘蟲澆水,打理菜園子吧。

痴人在精神失常的狀態下,頑強的活下來了。不知道他每天在想些什麼,也許他始終活在那份愛情中,不願意走出來而已。

這麼多年過去,我再也沒看到過痴人。

他好像在這個城市裡消失在空氣裡,再也沒有人記得他,對他的經歷報以唏噓。連我都是偶然的想起他而已,我的朋友講完他的故事,我也很快就把他忘掉。

這世上,有的人做過很多事情,都沒有意義。

可是有的人,終其一生,就為了一件事情而生活下去。

我再一次想起痴人,是在一個幽靜的路上,小路掩藏在兩旁繁茂的樹叢中。

我迎面騎過來一輛腳踏車,騎車的是個年輕的男孩,腳踏車在小路上騎得謹慎又傾斜。男孩的臉上充溢著笑容,他的女友斜坐在腳踏車的後座,一隻手挽著男孩的腰部。

兩個人在腳踏車上,開心的說笑,從我身邊騎過。

我就想起了痴人。

第210節

2010…9…1723:14:00

夢遊

這是我讀書時候發生的事情。

那時候,我和同學們開心的住集體寢室。九十年代的學校,學生們都住得是十人一間的大寢室。寢室裡五個高低鋪。十個同學們就擁擠的住著。可不同如今,寢室都是公寓式的,空間寬敞。

有句老話,人上一百,形形色色。

這句話,不準確,十個人在一起,花樣就不少。

我們住到第一個學期一半的時候,寢室出怪事。是個星期天,大家早上起來,發現全部人的鞋子,都沒了。一隻鞋都找不到。

這可是怪事。同學們就在床上發火,“這是誰啊,這麼無聊,故意把大家的鞋子給藏起來。”

最後還是班長打著赤腳,到處找,在旁邊的一個空寢室,找到我們鞋子。全都放在那裡。那個空寢室平時沒有住人,學校用來堆放雜物。

我們就猜測是我們寢室一個很喜歡惡作劇的同學乾的。他外號叫雞子,我們把雞子狠狠地折磨一頓,雖然他矢口否認。可我們就認定是他。

過兩天,大家的鞋子又不翼而飛。大家又不能下床,我們就又威脅要教訓雞子,雞子在床上喊著還是死不承認。還是我聰明,要所有人都不動,都把腳抬出床外,看誰了的腳底是髒的,就是誰幹的。可每個人腳都是乾淨的。雞子說看床單,可每個人的床單都是黑漆漆的,也分不清。

所以我們把雞子又給打了一頓。

這可沒冤枉他,實在是沒第二個人比他有嫌疑。

後來,鞋子不見得次數越來越頻繁,每次都要到隔壁的雜物間去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