裡審他的時候,他還理直氣壯地大喊大叫呢。”
“說他不是華夏國公民,我們的人無權逮捕他,呵呵。”
“他一直在那裡**律,是因為他哥是在港島做律師的。他天天聽,也就記住一些。然後,就叨叨地跟我們的人講。”
“還說,要是再不放他,就讓他哥過來打官司,要很多錢的賠償……”
“依依,你說這個人是不是腦子有問題啊,他就沒想到他被人利用了,做了他所說的違法的事情?”
顧依依眨眨眼睛:“當然是沒想到,不然他哪裡敢那樣放肆!”
“對了,知道僱用他的人是誰嗎?那兩個真假主人不是都‘見不得人’嘛。”
武淑好聽著顧依依損人覺得解氣,她非常不待見那個什麼主人,做事沒有底線,做人更不用提了!
“肯定不是主人出面的,跟著的隨從管那個主事的人叫‘二哥’。”
“哦,那個‘二哥’是在給他下達出船任務的時候,跟他強調在半夜順便接一位重要客人的。”
“為此還允諾,等到他把人安安全全接過來之後,額外給他三百港幣的報酬。”
“那個船長一聽,沒猶豫就答應了。”
“他認為這是白給他錢呢,用船多帶回一個人,一點不費事,還能白得一筆不少的錢,簡直太划算了。”
顧依依想起絡腮鬍子也被那個小陳叫二哥來著,但那個絡腮鬍子是馬國人,他不可能去港島做事,當然港島的那些人也不會讓他接觸他們的機密事。
那麼,這個二哥就是另有其人,是誰呢?
顧依依突然想起二號暗衛來,按那些暗衛編號來算,這個人應該被稱為“二哥”吧。
二號暗衛莫名其妙地去京城做了火鳳組織的負責人,不是應該坐陣在京城嗎?難道是近期又回了港島?
那是不是說明他們在籌謀著什麼呢?
當然也可能二哥並非是二號暗衛,那麼剛才的猜測就都不成立了。
顧依依又問道:“那個叫小包的是他們的人嗎?”
武淑好回想了一下:“哦,你是說那個人啊,他是當地人,被收買的,只在碼頭上做接應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