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問題。
北京市黨群機關反官僚主義的鬥爭進行得比較嚴厲,領導幹部幾乎是要“人人過關”。開始時,有少數單位的領導,缺乏自我批評的勇氣,躲躲閃閃不敢與群眾見面。但是,群眾反官僚主義鬥爭的情緒已經被調動起來,且越來越高漲,迫於壓力,他們不得不放下架子、拋開面子,向本單位的群眾進行檢討。少數領導幹部因群眾對其檢討不滿意,甚至檢討了三四次。領導主動檢討,群眾敢於批評,由此大大推動了“三反”運動向縱深發展。
“務將一切貪汙分子追出而後止”(3)
北京市還率先把運動推向了對腐蝕幹部負有重大責任的工商界。北京市委在給中央的報告中寫道:“在工商界方面,主要是賄買和勾結工作人員,偷稅漏稅,偷工減料和對公家高賣低買,而最普遍的是用‘回扣’、‘送禮’等方式來勾引工作人員貪汙。”“在一個多星期中,各行業開會已達3125次。……現在公務人員和公營企業員工中,已有7000餘人坦白了有貪汙或佔公家小便宜的行為。其中貪汙公款在100萬元以下者7171人,100萬至500萬元者362人,500萬元至1000萬元者31人,1000萬至5000萬元者33人,5000萬至1億元者三人,1億元以上者兩人。工商界已有1659戶坦白並檢舉了2923人有貪汙或行賄行為。”
北京市委還發現“鬥爭的內容和規模,比運動開始時我們所想象的要複雜和大得多”。“在公務人員方面,有各種侵吞、盜竊、騙取公家財物、吃‘回扣’、吃‘底子錢’和貪佔公家小便宜的行為;有私設工廠、商店、假公濟私,利用公家各種條件圖暴利的變相盜竊行為;有利用職權地位敲詐勒索,佔老百姓便宜的行為;有各種接受賄賂、勾結包庇商人盜竊騙取公家財物的行為;有在生活和工作中的各種浪費和違犯制度、化大公為小公等行為。……貪汙現象最嚴重的是稅務人員(已坦白者約佔總人數40%)、合作社人員(已坦白的約佔總人數之17%)、貿易機關和各種採購人員。敲詐勒索的,主要是公安部門的下級員警,敲詐物件主要是被管制分子和反動會道門道徒等。”
鑑於以上情況,北京市委在報告中提出下一步的工作計劃:第一,繼續號召坦白和檢舉,最近幾天主要是號召坦白。針對工商界最怕坦白後無限制地追繳漏稅和罰款,宣佈凡坦白者,除補繳1951年漏稅外,不再罰款;否則,查出後將追繳解放以來全部漏稅,並照章罰款。第二,號召全體市民和一切工作人員大量檢舉。為方便群眾檢舉,在全市設接待站和檢舉箱。第三,從嚴法辦一批貪汙行賄分子,並公佈一批各種型別的貪汙案件,以推動坦白運動的開展。第四,繼續逮捕抗拒、破壞“三反”運動的貪汙、行賄分子。第五,各區召開代表會議,並召集街道和村民大會,進行動員宣傳,使“三反”鬥爭家喻戶曉,群起而檢舉。
對於北京市的這一經驗,毛澤東當即批轉各地,要各大中小城市一律仿照辦理。“一定要使一切與公家發生關係而有貪汙、行賄、偷稅、盜竊等犯法行為的私人工商業者,坦白或檢舉其一切犯法行為,特別注意在天津、青島、上海、南京、廣州、武漢、重慶、瀋陽及各省省城,用大力發動這一斗爭,藉此給資產階級三年以來在此問題上對於我黨的猖狂進攻(這種進攻比戰爭還要危險和嚴重)以一個堅決的反攻,給以重大的打擊,爭取在兩個月至三個月內基本上完成此項任務。請各級黨委對此事進行嚴密的部署,將此項鬥爭當作一場大規模的階級鬥爭來看待。此種部署應當是內部(各機關、學校、部隊和公營企業)和外部(私人工商界)同時進行,領導機關和法庭密切配合,報紙和廣播則大力宣傳,並注意組織機密訊息的內部通報。”
明確把“三反”鬥爭與打擊資產階級的問題聯絡起來,並且宣稱資產階級三年以來一直對中國共產黨“猖狂進攻”,而且強調這種進攻“比戰爭還要危險和嚴重”,這就使得這場原本旨在清理內部貪汙分子的運動,變成了一場帶有你死我活性質的階級鬥爭。在這種情況下,毛澤東對形勢的估計自然會愈加嚴重,任何沒有把自己所在地區或單位的貪汙問題提高到如此高度,或估計不夠嚴重的報告,都不免會受到他的嚴厲批評。用毛澤東的話來說:任何在報告中說貪汙情況不甚嚴重,貪汙人數少,款數不多,都是不真實的。毛澤東一再告誡各級領導幹部:“不要被下面的不真實的報告欺騙了”。凡是下級機關的反貪汙鬥爭比不上中央機關的,“就是那裡的領導人不行,方針和辦法不對,必須立即加以檢討和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