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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部分

又像水仙的花種,被她種在噴泉邊的沙地上。到了第二年初春,花苗破土而出。花徑修長,花苞肥碩。幾場春雨過後,竟開出紫藍的花朵來。她從未見過這麼漂亮的花。 植物和花卉給她帶來了一些自認為不配享受的樂趣,為此又陷入了憂傷和悲哀之中。哪怕是一絲的喜悅都會攪亂她的平靜,會讓她想起恥辱而喧囂的過去,尤其是那個在獄中出生的孩子。她甚至都沒有好好看看他。 他一出生就處於奄奄一息的狀態。當天晚上,在恍惚之中,她隱約看見一個身穿皂衣,頭扎紅簪花的老婦人將他抱走了。也許他們將他埋掉了,也許他還活在人世,秀米一概不聞不問。 她的身體復元之後,便以驚人的毅力訓練自己忘掉他,忘掉自己曾經經歷過的所有的人和事。 不管是張季元、小驢子、花家舍的馬弁,還是那些聚集在橫濱的精力旺盛的革命黨人,所有這些人的面孔都變得虛幻起來。他們像煙一樣,遠遠的,淡淡的,風一吹,就全都散了。她重新回過頭來審視過去的歲月,她覺得自己就如一片落入江中的樹葉,還沒有來得及發出任何聲音,就被激流裹挾而去,說不上自願,也談不上強迫;說不上憎惡,也沒有任何慰藉。 寶琛來探監的時候,她拒絕與他見面,只是給他寫了一張字條:未諳夢裡風吹燈,可忍醒時雨打窗。龍慶棠派人來請她看戲,她照例將自己的答覆寫在紙片上:我的心情已不適合任何享樂。這是一個與過去徹底告別的儀式,也是自我折磨的一個部分。懲罰和自我折磨能夠讓她在悲哀的包圍中找到正當的安慰。除了享受悲哀,她的餘生沒有任何使命。 現在的問題是,她即將獲得自由了。這個訊息,她覺得快了一些。她不知道何處是自己真正的息影之所。 出獄的前一天,龍慶棠突然來到獄中,這不是他們第一次見面,而是最後一次。他現在的身份已不是候補知州,而是梅城地方共進會的會長。龍慶棠雖然還不知道秀米已變成了一個啞巴,但他對後者的沉默和冷漠還是表現出了相當的容忍。當然,他也給了她最後的建議:留在梅城,和我們一起幹。甚至立刻給她委任了一個官職,叫做“勸農協會理事長”。 秀米想了想,即鋪紙研墨,以“春籠海棠固宜燕,秋盡山榆已無蟬”一聯答之。慶棠見了,臉一下就紅了。他點點頭,又問道:“那麼,出獄後你打算做什麼?”秀米在紙上寫了這樣一句話:“現在最適合我的,是做一名乞丐。”龍慶棠笑道:“那恐怕不合適。你太漂亮了,也過於年輕。”〔龍慶棠(1864—1933),祖上世代販鹽為業。1886年加入清幫,為寶蔭堂執事,逐漸控制了江淮一帶私鹽販運。1910年補梅城知州,統領地方兵馬。辛亥革命後進入政界,1915年任討袁救國會副總參謀長,1918年退出軍界移居上海青浦,涉足鴉片走私,旋即成為上海清幫中舉足輕重的人物。1933年8月與黃金榮聯合密謀刺殺杜月笙,事敗,被綁巨石,沉入黃浦江中。〕 秀米沒再說什麼。她決定重返普濟。當然,她也只能這麼做。 正是烈日灼人的盛夏,酷暑使她虛弱的身體顯得更加疲憊,午後的街道有一種神秘的沉寂。那些歪歪的店鋪,一片連著一片的行將坍塌的黑瓦,堆砌在黑瓦上的一朵朵白雲,無精打采的賣水人,瓜攤下亮著大肚皮熟睡的肥漢,還有街角抖著空竹的孩子(那空竹嗡嗡地叫著,使人聯想到寺院空曠的鐘聲),都使她感到新鮮而陌生。&nbsp&nbsp'返回目錄'&nbsp&nbsp

《人面桃花》第四章 禁語1(2)

她還是第一次正視這個紛亂而甜蜜的人世,它雜亂無章而又各得其所,給她帶來深穩的安寧。她一個人不緊不慢地往前走,東瞅西看,左顧右盼,實際上她的大腦一片空白。除了一群飛舞的蒼蠅,沒有人注意到她。 在梅城和普濟之間,橫亙著十幾個大小不一的村莊。現在,在正午的烈日下,她還能偶爾回憶起一兩座村莊的名字。這些名字屬於兒時歌謠的一部分,屬於記憶中柔軟而脆弱,不能觸碰的一部分。那時,她的媽媽帶著她,坐在轎子或手推車上,坐在挑夫的搖籃去梅城走親戚,她一邊掀開紅色轎簾的一角打量著那些陌生的人、房屋和樹木,一邊聽她媽媽唱歌: 出了東廂門, 就是西廂門。 前溪村、後溪村, 中間隔著八里墳 …… 不知是熟悉的歌調兒,還是這種一陣陣朝她襲來的似曾相識的感覺,或者是她母親在重重疊疊的樹林中呈現出來的那張模糊的臉,使她突然流出了悔恨的淚水。她不是革命家,不是那個夢想中尋找桃花源的父親的替身,也不是在橫濱的木屋前眺望大海的少女,而是行走在黎明的村舍間,在搖籃裡熟睡的嬰兒。她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