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政治與大國成長(13)
對於中國改革開放和轉型發展來說,有效政治是透過在政治建設和發展中不斷創造政治有效性來實現的。這種創造主要圍繞政治領導、政治治理、政治穩定和政治發展來展開,其著力點都在制度建設,即力圖透過制度積累、制度創新和制度完善來提升政治能力,健全政治治理,鞏固政治穩定,深化政治發展。因此,中國實際展開的政治建設和政治發展,雖然核心目標是*與法治,但其行動原則是創造有效政治,保持和提升政治對經濟和社會發展的整體有效性。這一點也能夠從十六大以來中國共產黨提出的發展社會主義*必須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和依法治國有機統一的政治發展原則中得到充分說明。在這個原則中,*與法治建設不僅要服務它們自身,而且要服務於黨的領導;反過來,黨的領導也是如此。顯然,堅持這三者有機統一的目的就是要充分保證政治力量和資源對中國經濟與社會發展的有效推動作用。從創造政治有效性出發,圍繞政治領導、政治治理、政治穩定和政治發展四個方面,中國30年的政治建設形成了對中國經濟與社會發展具有長久積極效應的政治發展格局。
第一,建構以黨的領導為核心的領導體系。現代化的發展需要領導力量和支撐主體。中國革命和建設的邏輯決定了中國共產黨必須同時承擔起這雙重角色。所以,在中國,堅持黨的領導,不僅關係到這個國家的轉型發展的方向問題,而且關係到這個國家轉型發展能否獲得強有力的支撐主體問題。改革開放伊始,中國共產黨一方面變革“*”所形成的高度集中的權力體制,分權於政府和社會;另一方面透過自我調整來堅持和鞏固黨對改革事業的領導。可以說,中國改革開放的過程,是黨分權於社會和政府的過程,同時也是黨的領導得到有效堅持的過程。顯然,黨的領導得以維護和堅持,不是透過權力向黨集中來完成的,而是透過改革和完善黨的領導來堅持;透過中央的宏觀調控體系的完善和調控的有效來堅持;透過黨自身的建設,尤其是透過黨的先進性和執政能力建設來堅持;透過黨的意識形態對社會的有效作用和積極適應來堅持。這樣,經過30年的變革,黨的領導不僅在新的政治、經濟與社會格局中得到鞏固,而且逐漸形成了與新的格局相契合的新的領導體系,其根本在於把黨的領導體系與國家制度體系和社會執行體系緊密地聯絡起來,相互適應、相互改造。在堅持依法治國的方略下,在建設和諧社會戰略目標下,黨的領導體系鞏固與發展必然會更多地從國家制度體系和社會執行體系中獲得資源,因而,也就必須更多地從國家和社會的要求出發來完善和發展自身,以保持黨、國家、社會的協調和統一,鞏固黨領導的政治基礎與社會基礎。
第二,建設以法治為根本的政治治理。政治治理是國家政治主體透過權力、組織與機構的運作,創造社會秩序與經濟發展的治理過程,其產品主要是權威、法律、制度、政策和措施。改革前的政治治理,主要透過權力集中所形成的政治強制來實現,因而,這種政治治理常常是單向度的作用,而且是領導者個體意志的作用。改革開放伊始,基於啟動*,推動改革的需要,政治治理就首先開始變革,強調法律和制度在治理中的重要性。進入90年代,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確立,中國共產黨全面改變治國方略,推行依法治國,從而開始創造以法治為根本的政治治理,併力圖使政治治理從權力的單一、單向作用過程,發展為依法進行的多方參與、協商與合作的治理過程。轉型發展過程中政治治理所面臨的最大挑戰是兩個方面:即職能重構和權力*。這是兩個既各自獨立,但又相互聯絡的挑戰。如果政治治理不能有效容納這種挑戰,那麼,它必然面臨失敗的命運。儘管這種容納的渠道和空間是多元的,但最為關鍵的還是法治。在中國,法治是一種治國方略,因而,法治不僅體現為依法治國,而且體現為政黨、國家與社會關係的一種理性安排,使得各自都有自己的邊界和約束力量,而這種邊界對於各種政治主體的職能定位和權力空間的劃分都是有積極意義的。 。。
有效政治與大國成長(14)
第三,創造有活力的動態政治穩定。在中國的30年發展中,穩定與改革和發展具有同等重要的地位,因為,沒有穩定,就沒有改革,更沒有發展。然而,這種穩定不是孤立的,它與改革和發展統一在一起,所以,其本質上是一個動態的穩定、是發展的穩定。穩定主要涉及三個方面:經濟穩定、社會穩定和政治穩定。從穩定的大局來講,任何一方面的不穩定,都可能造成全域性的不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