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
他沉沉地扔出了一個數字:“三十年,姑婆婆,連我都被困了三十年,這些人只會更久。誰都想摸清楚治安官到底喜歡怎樣的故事,可他每次點進去講故事的人似乎都是隨便選的,而被選中的人他又會直接放走,所以,這個時候,這些人是不會說假話的。”
二人正在說話,第三個人又走了出來,那人同樣哭喪著臉。這次是於是江身後的一個人把他拽了過來。
那人緩了好一會兒才沒精打采地甩出一個小冊子:“我編了個話本子,還沒念完,治安官就不想聽了,你們自己看吧。”
這人是個書生,寫的是篇傳奇本子,就是以於錦的眼光看,怎麼說都足夠文采風流這四字了。而且別人不光有文才,還編得一手跌宕起伏的好故事,擱到她原先那個時空,怎麼說也該是蒲松齡那種名流後世的大家,這樣的人也被淘汰了……
而此時,第二個人的故事也傳了過來。他的是個熱血的滿門被滅,復仇成功的勵志故事,但他似乎投了治安官的喜好,雖沒有答應讓他離開此地,卻賞了他一套房子!
這就不得了了,誰不知道城裡一房難求?便是千辛萬苦掙了塊地下來,還得防著蓋房的人弄出各種事端。治安官出手的,會有這方面的問題嗎?
一時間不知多少人開始調整自己心中的構思,想比第二個人運氣更好,但這種思路很快被第四個人出來證實:不行!
他的故事跟第二個人相比,不過是大同小異,卻受到了和第三個人差不多的待遇。
出來的人越發多了,有擅於歸納的人開始給這些人的故事做統計——
第五個人講的是個鬼故事,第六個走奇詭風,第七個是懸疑範兒,第八個……直到第五十個,李三胖像被抽了氣的汽球似的,怏怏地走了出來。他見到於是江就像見到親人似的,二話不說先嚎啕大哭:“三百年了,江哥,三百年了,我次次被抽中,可次次都過不了,我家的老孃都化成灰了……”
李三胖這番哭訴可謂是字字血淚,卻換來的是旁人急切的催促:“別哭了,先說說你講了什麼。”
李三胖擦了把眼淚,道:“我老李你們都該認識,就在東巷口賣包子,人稱胖子李的就是我。我日日在那做生意,旁的不說,見過的奇人奇事可不少,我每日下了工,就琢磨著治安官或者愛聽個家長裡短,便把聽過見過,自己覺得最好笑,最驚人的事集合到一起,就算著今天講給他聽。原先我講前三個段子的時候,治安官還好好的,直到我說到我斜對過那家每天妻妾爭風,他就突然喊了停,叫人把我給帶出來了。”
有人聞言便猜測道:“莫非是治安官嫌你說的話像婦人似的,太過瑣碎,聽著覺得不耐煩了?”
李三胖馬上就否決了他的猜測,並委屈:“可我前三個段子哪個沒有家長裡短,妻妾爭風?”
眾人面面相覷,若非這裡是凜然不得侵犯的城主府,只怕就有人要丟臭雞蛋了!
好在李胖子講完沒過多久,之前的那四位青衣姑娘又出來了,還是先頭的那個姑娘開始唱名:“劉翠兒,胡仙仙,王江,陳英,秦風……於是江,於錦。”
竟然最後一個就是她?
於錦忽然才想到一個關鍵問題:自從來到這裡,除了在客棧登記那次,她從沒告訴過別人自己的真名,於是江自然也不敢對她直呼其名。城主府是怎麼得到她個人資訊的?(未完待續。)
PS: 這些劇情都是後文有要交代的,我會快速擼過,在此之前會加更到這段劇情完結,爭取不讓大家希望看到的東西等太久,希望親們給力點訂閱,賜予我力量啊。
七十七,鏡子(二更)
青衣少女要他們按唱名的順序排成長列,於錦抱著天風目不斜視地走在最後。
那少女便點了點她:“把貓放下,城主府裡不許攜帶活物。”
於錦摸了摸要乍毛的天風,道:“姑娘,這貓正是我故事中的一個重要道具,可不能放了它。”
少女皺眉打量她片刻,於錦儘量使自己看著無害,好在她沒為難她,只是嘀咕一句:“講故事罷了,哪裡用得上貓?”倒是之前也有人提過相應的要求,少女並未覺得太過奇怪。
於錦抿嘴,笑而不語。
少女並不強求答案,見她不回答,便招呼著其他人快些進府。
於錦趁著沒人注意,她開始四處打量起這裡的擺設。
於是江早就跟她說過,城主府平時沒人知道在哪裡,只有治安官想聽故事了,才會現身於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