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被告人入席!”
聽到大祭司的命令,我瞪大了眼睛,法庭最顯著的位置,端坐著一位黑衣老人,他就是本案的法官——五十多歲的年紀,頭髮差不多禿光了,不怒自威地注視著我。
這是我生平第一次上法庭,緊張得忘了薩頓律師的告誡,像只無頭蒼蠅不知所措。在法警的指引之下,我才走進被告席,被一排小欄杆圍起來,就像牛仔家的羊圈。
顫抖著抓著欄杆,對面就是陪審團的席位,十二個陪審員有各種膚色和年齡,穿著打扮也各不相同,就像阿爾斯蘭州的大雜燴。十二雙眼睛齊刷刷盯著我,打量第一次出場的殺人嫌疑犯。好在我沒忘記律師的叮囑,大膽直視他們的眼睛,沒有做賊心虛似的躲避。
從陪審團的第一雙眼睛裡,我讀到的心裡話是:“就是你!就是他乾的!”
腦殘!還沒審就給我定罪了,我記著這張白人老頭的臉!
第二雙眼睛來自年輕的白人女子,她在心裡說:“這個中國人看起來挺猥瑣的,但未必是殺人兇手吧?”
謝謝你啦!好姑娘!
第三雙眼睛是個印第安大叔,看來是阿爾斯蘭州的土著居民,他在心中憐憫道:“可憐的中國人,又是一個替罪羊。”
哎呀,這位大叔真是目光犀利,一針見血。
還沒等我來得及看第四雙眼睛,法官大聲道:“關於高能涉嫌故意殺人一案,控辯雙方已完成開場陳述,接下來請檢察官舉證。”
律師已給我上過美國司法課了,法庭審理第一關是開場陳述,先由檢察官告訴陪審團指控性質、案件發生經過和支援控訴的證據。接下來是辯護律師的開場陳述,說明自己的辯護要點,使陪審團對案件產生疑問。
第一次見到對我指控的檢察官,四十歲左右的白人男子,像個老實巴交的美國農民。然而,當他靠近我的瞬間,眼裡閃過一絲不易察覺的光,令我心驚肉跳。
我恐懼地將頭轉向另一邊,才看到我的律師薩頓先生,他氣定神閒,胸有成竹,看來剛才的開場陳述效果不錯。旁聽席上坐了幾十個看熱鬧的,莫妮卡醒目地坐在第一排,栗色長髮束起綰在腦後,混血的雙眼直勾勾看過來,讀心術發現了她的心裡話:“加油!”
我默默給自己鼓勁,卻隨著檢察官的腳步聲,下意識地往後退著。
現在是審判的第二階段,起訴方應當向法庭提供證據,出示物證和傳喚證人出庭。檢察官微笑著取出物證,展示給陪審團和法官看——包括殺人兇器,沾有大量我的指紋,我被捕時帶血的衣服,還有兇案現場的照片。面對這些駭人的物件,讓我不時閉起眼睛,更不敢與檢察官對視。檢察官在描述這些證物時,不斷採用“兇殘”、“血腥”、“冷酷”之類的字眼,試圖讓陪審團對我深惡痛絕,認定我就是個十惡不赦的殺人魔鬼。
起訴方的證人出庭,先是逮捕我的兩位警察——“黑白雙煞”。這兩位仁兄宣誓所說的都是事實,對他們大概也是家常便飯。警察先對我進行辨認,回答檢察官的提問,陳述案發當晚接報911,趕到現場在電梯口抓住了我。
然後,是法庭上最精彩的部分——交叉詢問,辯護律師當場向證人詢問。
薩頓律師走到警察的面前,指著我說:“你們有沒有看到我的當事人殺人?”
警察看了看我說:“我看到他渾身是血衝向電梯,手裡還拿著兇器。”
“對不起,我只要你回答——有沒有親眼看到,我的當事人殺人的過程?”
警察無奈地瞪了我一眼:“沒有。”
“謝謝!”律師轉身對著法官說,“我的問題完了。”
法官俯身對檢察官說:“起訴方有沒有要再問的?”
辯護律師交叉詢問後,檢察官可以再直接詢問證人。通常證人沒有說到要點,或被律師抓住小辮子,需要檢察官澄清證詞的模糊之處。但辯護律師也可以再度詢問,持續攻擊證人的可信性。這就是庭審片裡常見的唇槍舌劍,檢察官與辯護律師你來我往,經常把證人或被告折磨得半死。但是,如果某一方觸犯法庭上的規則,比如詢問方式有誘導之嫌,或者詢問與本案無關的內容,另一方可以當場反對。但對方也會向法官簡短解釋,這樣提問的理由和必要。法官會決定反對是否有效,這是個非常複雜的過程,但對查明案件真相很有效。
可是,檢察官出乎意料地放棄再度詢問,要求第三位證人出庭,也就是負責此案的警官。
我也見過這位警官,但因為我履行了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