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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3部分

“有人撥打911報警,說那棟樓的513房可能發生命案。逮捕你的兩位警察,在兩分鐘內趕到案發地,正好碰到你渾身是血拿著刀子衝向電梯。”

“是誰打電話報警的?一定是那個人陷害我的!”

“不知道,是個匿名電話,來自樓下的公用電話亭。警方判斷也許是有人在樓下,聽到了死者被殺的慘叫。”

“可是沒人看到我殺人!”我低頭用中文對自己說,“我沒殺人!”

“高先生,所有證據都對你非常不利。警方檢查過死者的手機,發現他生前最後一次通話記錄,就是你的手機號碼!”

沒錯,在洛杉磯起飛之前,我才接到常青打來的電話,這通電話也成了我的殺人證據?

“毫無疑問,你一定認識死者,你們的最後一次通話,確定了他所在的位置,所以你就到馬丁?路德市來找他了。”

這話好像已經斷定我是兇手了,我不禁發怒道:“你是辯護律師還是檢察官?”

“對不起,我說的是警方手中的證據,這些證據很可能決定陪審團的意見。還有,法醫已完成了對死者的檢驗,死因是心臟被銳器戳穿,兇器就是你手中的尖刀,死亡時間在昨晚二十一點左右——你被捕之前十分鐘,警方認為你完全具備作案時間與條件。”

“住嘴!”

我仰起頭盯著律師的眼睛,直接看到了他的心裡話——

“中國人,根據我的經驗判斷,你就是殺人兇手!你沒辦法為自己解釋,連編個謊話的勇氣都沒有。大概死者生前與你有仇,你騙得了邀請函與簽證,飛到美國來殺人報仇吧!”

讀心術……

“史密斯先生,我想要更換辯護律師。”

不需要再猶豫了,我不能讓這位律師先生,把我“辯護”到電椅上!

律師的臉色一變:“高先生,我是法庭指定的律師。”

“前提是我沒有錢請律師,其實我可以請到最好的律師。”

“好吧,既然你不需要我了,那我先告辭了,請保重!”

當他開啟防彈玻璃門,我卻喊了一聲:“等一等,我有權利打電話嗎?就打一個電話!”

律師點了點頭,似乎對我的眼神感到恐懼,便重重地關上了門。

我獨自被關著,回想噩夢般的昨晚——在那棟鬼樓似的公寓,我發現常青死在血泊之中,當我慌亂之中衝向電梯,卻被兩個警察抓個正著。他們用槍指著我的頭,並把我的雙手銬起來,向我宣讀“你有權保持沉默……”的米蘭達警告。

於是我保持沉默,既然這是我的權利。

大批警察趕到兇案現場,當我被押解到樓下,卻再也見不到所謂的“吳秘書”。只有我的行李留在路邊,與我一同被送回警局。

沒錯,這是一個精心策劃的陷阱,一個當代版的“白虎節堂”事件!

一路上沒有說話,根本不知該如何解釋!我怎會出現在兇殺現場?因為打醬油路過嗎?

警方認為我不會英語,關進這間小屋以後,除了給我送兩次牢飯,就再沒來審問過我。孤獨地度過漫漫長夜,直到今天清晨,才有這位指定的史密斯律師姍姍來遲。

突然,一個警察進來打斷了我的回憶:“律師說你要打電話?”

我點了點頭。

“給你三分鐘,只准打一個!”

警察把我帶出小屋,來到隔壁的一張桌子前,讓我戴著手銬打電話。

想了十秒鐘,我撥通了一箇中國的手機號碼。

不是媽媽,而是另一個女人的手機。

她的名字叫莫妮卡。

二十四小時後。

美國,阿爾斯蘭州,馬丁?路德市。

不再是警察局的小房間,我被轉移到州立看守所。經過一番可恥的檢查,與搶劫犯和強姦犯關在一起。我拒絕與任何人說話,即便是那些狂躁兇殘的傢伙,新人通常會挨他們的拳頭,或者遭到更悲慘的侮辱。

然而,我的沉默讓“室友”們感到害怕,從一個慣犯的眼睛裡,讀心術發現:“這個中國人怎麼一句話都不說?他會不會有武功?像李小龍那樣,要麼不說話,要麼就把我打個半死?”

感謝香港功夫電影,他們居然不敢對我怎麼樣。我一直蜷縮在床鋪上,在半睡半醒之間,度過了被捕後的第二夜。

清晨,有個獄警開啟房門,叫著我的名字說:“高能,有人來看你!”

我困惑地走出班房,來到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