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著她,“怎麼改變?”我問道,“你認為有辦法讓已經發生的事情不要發生嗎?難道大家就喜歡住在這座城市裡嗎?莫非人們都不想過正常人的生活嗎?我的天!”
“別對我大聲嚷嚷。我只是在想——”
“不,別那樣想。你不能那樣想。”
“我並不是說他們真的能夠改變現狀,但是我想他們也許能夠使蛻變的速度逐漸減慢,甚至最終停止下來。我想——”她淚眼汪汪地跑掉了,穿過草坪回到了家裡。
我追了過去,在廚房裡找到了她,“真抱歉,”我擁抱著她,吻著她的前額,“我不知道自己究竟是怎麼了。我真的很抱歉。我不是故意惹你生氣。”
她擁抱著我,“我愛你。”她說。
“我也愛你。”
我們就這樣一動不動地站了很久,兩個人都沉默不語,緊緊地互相依偎在一起,好像她的擁抱可以把我留住,使我不至於繼續蛻變下去。
“那天晚上我給詹姆斯打了個電話,我想跟他談一談,告訴他我身上所發生的一切。我想,知道這事的人越多,訊息傳播得越廣泛,挽回的可能性也就越大。
鈴聲響了第四遍時他才拿起了電話,“喂?”
“詹姆斯!”我說,“是我!”
“喂?”
“詹姆斯?”
“是誰打電話?”
他顯然聽不見我的聲音。
“詹姆斯!”
“喂?”他被激怒了,“有人嗎?”
我結束通話了電話。
自從菲利普出發攻打白宮那天起,我就再也沒有跟他見過面。他回來以後我也沒有聽到過任何有關他的訊息。但是我希望並且需要跟他談一談。假如這個世界上還有什麼人能夠了解我究竟發生了什麼情況,假如真的有人能夠為我做些什麼的話,這個人只能是菲利普。他的心智可能有些不正常,但是與此同時,他在我所認識的人中也是最有能力、最有抱負和理想的人,我對於跟他取得聯絡雖然持保留態度,可是我不得不這樣做。
我尋找他的惟一目的就是,希望他還能夠看得見我。
我從市政廳的電腦裡查到了他的下落。我終於在破敗不堪的城西某處找到了他,他住在一套狹窄不堪的一居室住宅裡。
在這個荒涼而又人煙稀少的地方,極少能夠看到那種竭力從外觀上顯示出自己區別於他人的、有獨特個性的複式公寓。這裡的住宅並不醒目,無法引起人們的注意,整個地區看上去都不具有任何特色。我經過了三個人口才找到他所在的那幢公寓大樓。
到達他的住處之後,我把車停在了大街上,在車裡靜靜地坐了一會兒,試圖聚集起足夠的勇氣,以便敲響他的房門。簡想跟我一起來,我沒有同意,我告訴她說我跟菲利普曾經親如兄弟,我一個人去效果會更好一些。現在我卻後悔沒有讓她跟我一起來。我至少應該事先給菲利普打個電話,告訴他說我想見他。
我走出了汽車,向176號公寓走去。我知道如果我繼續猶豫下去,很可能會說服自己取消這次見面。因此我強迫自己走到公寓門口,按響了門鈴。
房門開啟了,我的心臟突然劇烈地跳動起來,嘴巴乾澀得幾乎冒火。我不由自主地往後退了一步。
菲利普站在房門口。
我的恐懼消失了,代之而起的是一種陌生而又沉重的失落感。門廊裡,站在我面前的這個菲利普已經不再是我所熟悉的那個人了,既不是那個野心勃勃、收留我成為恐怖組織成員、帶領大家從事各種冒險活動、承擔著重大責任的領導者,也不是那個在暴風雨之夜被瘋狂的幻覺所困擾的精神崩潰者,甚至也不是那個想當英雄卻從華盛頓大敗而歸的失敗者。我面前的這個菲利普是一個平庸而可憐的傢伙。這是個再合適不過的評價。
過去他曾經是個勇往直前、敢說敢幹、魅力四射的冒險家,現在看上去卻無精打采,面如紙灰,一副毫無個性的樣子。他的目光已經不再那樣炯炯有神,他性格中閃爍的火花似乎已經熄滅,顯然他的精力已經徹底耗盡了,他比我最後一次見到時蒼老了許多。菲利普已經變成了一名湯普森城的無名之輩,這使他很難過。我看得出來。
我試圖不讓自己臉上流露出吃驚的樣子,“嗨,菲利普,”我說,“好久不見了。”
“是戴維,”他疲憊不堪地說,“我的真實姓名是戴維。我只是把自己叫做菲利普而已。”
我不叫戴維!我叫菲利普!
“哦。”我點點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