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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克聳聳肩頭。“幹得不錯。據說,兇手製造了自殺的假象。”他喝一口熱咖啡。
“姑娘在什麼地方?”特羅普問道。
“我們跟蹤她到奧黑爾就不見了。她也許在曼哈頓,不過我們也說不準。我們在尋找。”
“那麼他們也在找?”特羅普喝了一口冷咖啡。
“我相信是這樣。”
他們看著一個醉鬼從椅子上搖搖晃晃地起來,又跌倒在地上。
布克看了一下手錶。這種會面總歸是極其簡短的。“沃伊爾斯先生準備如何行動?”
“噢,他已經下決心。昨晚他已派去50個人,今天還要多派一些。他不肯讓人家殺掉他的人,特別是他認識的人。”
“白宮方面怎麼樣?”
“不打算告訴他們,他們可能也查不出來。他們知道些什麼?”
“他們認得馬蒂斯。”
特羅普對此露出微微一笑。“馬蒂斯人在哪兒?”
“誰知道。過去三年間他在美國很少露面。他至少擁有六處住宅,分佈在幾乎同樣數目的國家裡面,他有噴氣飛機和快船,誰能知道他在什麼地方。”
特羅普吃完小麵包,把包紙塞進早餐袋。“案情摘要把他揪住了,是不是?”
“太漂亮了。如果他作冷處理的話,案情摘要也許引不起注意。可是他暴跳如雷,馬上動手殺人,他殺人越多,案情摘要就越值得相信。”
特羅普看了一眼手錶。時間已經太長了,但是這樣的機會難得。“沃伊爾斯說也許需要請你們幫忙。”
布克點頭。“行。不過這件事情恐怕非常困難。首先,可能充當殺手的人已經死了。其次,可能收受酬金的人非常狡猾。這個案件是經過精心策劃的,但是出謀劃策的人已經不在了。我們要設法找到馬蒂斯。”
“還有那姑娘?”
“是的,我們也要去找。”
“她現在想些什麼呢?”
“怎樣保住性命。”
“你們能收容她嗎?”特羅普問道。
“不行。我們不知道她在哪兒,她目前對任何人都信不過。”
特羅普站起來,手裡拿著咖啡和紙袋。“我不能怪她。”他走了。
格蘭瑟姆拿著一張從菲尼克斯發來的模模糊糊的傳真照片。她曾經是亞利桑那州立大學的三年級生,令人一見難忘的芳齡20的女大學生。學生名錄上說她原在丹佛主修生物學。他給丹佛市姓肖的人打了20次電話,都問不到,只得作罷。第二張傳真是新奧爾良的一位美聯社特約記者傳來的,是她在圖蘭大學的新生照片的影印件。照片上的姑娘頭髮更長些。特約記者還在大學年刊中找到一張達比·肖在法學院的一次野餐中喝一罐可口可樂的照片。她穿一件肥大的運動衫,下身是一條合身的褪色牛仔褲,這張照片顯然是一位拜倒在達比石榴裙下的君子刊登在年刊上的。這簡直是一張刊登在《時裝雜誌》上的美人照。也不知野餐中的什麼東西或什麼人使她笑不可支,她口露玉齒,面如春風。他把這張照片用圖釘釘在他辦公室旁邊的小布告板上。
還有一份傳真,是托馬斯·卡拉漢的照片,可供存檔。
他把兩腳擱上辦公桌。星期二,將近9點半鐘。新聞室裡人聲鼎沸,震耳欲聾,頗像一次精心組織的動亂。在過去24小時內他撥了80次電話,除了四張照片和一摞競選財務表格,別無所獲。不過,說真的,何必擔心呢?她馬上就會說出一切。
他匆匆看過《華盛頓郵報》的重要新聞,見到了一則關於加文·維
爾希克和他慘死的報道。電話響起,正是達比打來的。
“見到《郵報》了嗎?”
“《郵報》的文章就是我寫的,別忘了。”
她可沒有心思閒聊。“聯邦調查局的一個律師在新奧爾良被人殺死,你看見了嗎?”
“我正在看呢,這跟你有關嗎?”
“可以那麼說。你聽仔細,格蘭瑟姆。卡拉漢把案情摘要交給他最要好的朋友維爾希克。星期五,維爾希克來到新奧爾良參加葬禮。週末我在電話中跟他說過話。他要幫助我,但是我害怕。我們同意昨天中午會面。星期天夜裡11點鐘左右,維爾希克就在旅館房間裡被人殺掉了。你聽清楚了嗎?”
“是的,全聽見了。”
“維爾希克不曾前來會面。他當然是在那以前就已經死了。我嚇壞了,逃離了那個城市。到了紐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