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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0部分

自己這些年來的謀財害命之事經過:

就在四年前,我閒著沒事時,就在街上溜達著。在不知覺得中,便來到了朱志民的珠寶行門口。當時一直有人在傳說他們家有一棵鎮店之寶‘夜明珠’,我一直好想去看看,但卻因自己事多沒有去。那天走到他家的珠寶店門口後,自然就走了進去。那天朱志正在店中打理,我進去看了一會,並沒看到外面傳說的那棵大夜明珠。於是上前問道:“朱老闆,外面都說你家有一棵特大的夜明珠,可否讓老夫開開眼界啊!”當時朱志民回頭一見是我時,馬上迎過來笑著說道:“我這裡沒有什麼特大的夜明珠,小個的就有,您可以隨便看看。”為了看個明白,我就在他的珠寶店裡仔細地打量起來。突然我眼前一亮,發現他櫃子裡面的一個玻璃框中,放著一隻看來很細膩的端硯。從外觀上就可以看出,那絕對不是一般的端硯,於是我叫朱志民拿給我看。可是朱志民卻搖著手說端硯不賣,他要送人的。當時我一聽就生氣了,在京城我還沒見有人不賣東西給自己的人。於是高聲道:“你那端硯要多少錢,你只管說。”可是朱志民卻還是搖著頭道;“你出最多的錢,我了也不能賣給你,你還是請回吧!”當時我一聽心裡就火了,但他店裡此時還有別人,我好歹也是一個宰相,所以也就沒再多說,自己憤憤地離開了他家的店。自我進入朝庭為官後,我從沒受過如此之氣,所以我就想報復他。回家後我突然想起了家中的堂弟,他是一個武功高強之人,如果要他來做這件事,一定能做得滴水不漏。主意已定後,我便休書一封,快馬給他送去。一個月後,我堂弟便來到了京城了,他就是陽文虎。為了探清朱志民的所有情況,我帶陽文虎常去他們的珠寶店買東西,時間長了自然就熟悉了。於是我們便提出去他家拜訪,當時朱志民雖然不怎麼願意,但還是答應了。後來我與陽文虎又去過他們家幾次,陽文虎與朱志民家自然就熟悉了。為了探清傳說中夜明珠的事,於是我又派陽文虎幾次夜探朱志民家。終於在1728年正月十三的晚上,從朱志民的酒後胡說中得知,那棵夜明珠就藏在他們家中神案畫像後的暗盒之中,同時還得知他將讓家中所有傭人在正月十五元霄節放假一天。為了儘快得手,我便下令讓陽文虎立即行動,也就是1728年正月十五那天清晨,陽文虎便下手殺了朱志民一家,並取回了那棵特大夜明珠。隨後在抄家歸公時,我又悄悄地在他家的珠寶店裡拿到了那隻端硯及一些自己喜歡的寶物。當時此案驚動了整個朝庭,於是我便讓陽文虎先躲避了一個月。可就在此期間,溫大寶卻當了替罪羊,朝庭也宣佈結案。此事當時還可說是我一手經辦的,此案一結,我便通知陽文虎回來,並給了他一些錢。於是他便把朱志民的院子及一些抄家歸公後的商鋪給買了回來,然後他又把自己的妻兒接了過來。可是沒想到,此時卻被一向不干預刑部的朱大人查出了些線索。當我那晚聽說家門口走過一隊官兵時,我就想到有可能是陽文虎出事了。在實在沒辦法的情況下,我只好忍痛下令黑子,要他在救不出文虎的情況下,就殺了他。結果黑子沒能把文虎救回來,我非常後悔自己要他回來。我知道此事想埋是可能的了,為了做得乾淨利索,後來我又命人把黑子殺了滅口,並留下為民除害等字樣。這樣一來,自己就把所有的線索都斷了,同時也可以結案交差了,就這樣,京城又恢復了太平。當時我也不知為何,突然想開一家店,開一家在京城有名的店。在再三思索後,便想到了開怡紅院。經過半個月的考察,我便買下了城南的南國怡紅院。並把一切事情交給了現在這個陽文虎打理,也就是劉強兵。南國怡紅院經過擴建後比原來擴大了幾倍,可是沒想到當時生意並不怎麼樣。為了能吸引更多的客人,我當時幾乎花完了自己家中所有的積蓄,同時還動用了皇宮裡的庫銀。經過三個月的努力,南國怡紅院裡的生意也突然火暴起來,但開銷也很大。當時見客人多了,生意好了,所以就想壓縮一些開支,也就不想再花大價錢去買那些新鮮的姑娘。可沒想到三個月沒有進新的姑娘後,生意就便明顯下降。在這種情況下,我又不得不重新按以前的方式重金買進新的姑娘。一年後,南國怡紅院裡的生意也基本穩定了下來,每月都能有二十萬兩左右的銀子進帳。但前半年投進去的幾百萬兩銀子卻還差得很遠。正在自己想盡快收回投入的時候,南國怡紅院裡發生了一件意想不到事。一個客人可能因興奮過度,竟然死在一個姑娘身上。聽說當時他身帶二十萬兩銀票,這可不是一筆小數目,是我們南國怡紅院裡幾百號人一個月的收入。為了安全起見,當時我們便把死人抬到後面的山洞裡埋起來,然後把他那些銀票原封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