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闆,我想高價租你兒子住的那間房子。”
客棧老闆這次聽懂了,他說:
“客官,我給你說過了,那是我兒子的房間,不向外人租的。”
“老闆,您就行行好吧,我出高價行嗎?”
老闆看著張萬順迫切想要租這間房子的樣子,而且答應出高價,怦然心動了。
“你說你能出多少銀子租這間房子?”
“你說,你願意多上銀子租給我?”
“那我先得去問問我的兒子,他願意不願意出租。”
“好吧,那您就快去問!”
張萬順催促道。
老闆急匆匆地上了客棧的二樓,問他的兒子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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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萬順焦急地在下面等著老闆下來給他回話。
不一會兒,老闆從二樓上下來了。
張萬順一見老闆下來了,趕緊就迫不及待地問道:
“您兒子答應了嗎?他願意外租嗎?”
“我兒子說了,外租可以,不過每天這間房子的租銀最少是五兩,而且租住時間不能少於十天,少於十天,也要按照十天的租費收銀子,你看你願意不願意租,不願意租就拉倒?”
張萬順一聽,這不是明顯地坑人嗎?這不是霸王條款嗎?這簡直就是個黑店。
十天,他已經再剩下六天的假期了,這不是白白要掏四天的銀子嗎?
而且這房租也高得離奇,一天五兩銀子,六天三十兩,這銀子數目不小,他有點吃不消。
可是,不租,他這一趟京城不是白跑了。要想不白跑,就得到街上接受風吹日曬,守株待兔地去碰李大總管。
想想他的身份,雖然在京城裡算不上什麼官,可是在遠離京城的地方上,他也是一個很了不起官,別人見了他也要點頭哈腰,恭恭敬敬地跟他打招呼,敬他三分。
現在如果為了見到李蓮英大總管,流落街頭,也有失身份。
張萬順想了想,心一橫,牙一咬,舍不了孩子套不住狼,他說:
“行,十天就十天。”
老闆一聽喜上眉梢,立刻說:
“好了,客官,你先交銀子,我這就去給你騰房間。”
:()慈禧皇后與她的三個寵愛太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