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這個大清朝還有個皇帝,再無其他的實際意義。
“好吧,既然皇上無意見,那就按這個上諭辦頒佈吧。”慈禧皇太后不鹹不淡地說。
光緒二十六年歲末與緒二十七年歲首交接之際,慈禧皇太后按照洋人意志草擬懲處拳首的上諭發下來。
上諭的重點內容大意是這樣的:莊親王載勳,縱容拳匪,圍攻使館,枉殺多命,罪大惡極,賜自盡。端王載漪和輔國公載瀾,載勳,親信拳匪,妄言主戰,罪責難逃,流放邊疆,永遠監禁。
前山東和山西巡撫毓賢,戕害教士教民,罪惡深重,就地正法。前協辦大學士,吏部尚書剛毅,袒護拳匪,現已病故,故追奪原官,即行革職。
前甘肅提督董福祥,統兵如衛,紀律不嚴,率意魯莽,圍攻使館,即行革職。
前都察院左都御史英年,刑部尚書趙舒翹定為斬監候罪名。
大學士徐相,前四川總督李秉衡,因殉難,惟貽人口實,均著革職。並將卹典撤銷。
慈禧皇太后的這份上諭為了滿足洋人的條件,置王公大臣的性命於不顧,已經引起了朝廷大臣的不滿和憤慨,可是洋鬼子接到慈禧皇太后的這份上諭,居然還是不滿意。
他們對端王載漪,輔國公載瀾的處置尤為不滿,他們要求必須嚴重處置這兩個人,否則,他們是不會答應議和條件的。
慈禧皇太后沒有辦法,只好又把榮祿和李蓮英找來商議此事。
最後,三個人達成一致意見,把端王載漪和載瀾定為斬監候,發往新疆,永不返回。
上諭一發,自此,一場血雨腥風的戮殺就開始了。
一時間,全國官場風雲突變,瀰漫著一片烏雲,整個京城裡人心惶惶,不可終日。尤其是那些支援了義和團的官員,整天提心吊膽,唯恐哪天就會被拉出去砍了腦袋。
然而,百姓們對這一系列事件的看法卻各有不同。一些人認為這是朝廷向洋人低頭認輸的恥辱之舉,那些被懲處的官員雖然有錯,但他們也是為了抵抗外侮入侵中華才捲入其中的。而另一些百姓則覺得這些官員平日作威作福,如今得到了報應也是活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