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經有學者注意到,這絕對不是一起偶然事件,而是社會轉型期,不同群體之間利益訴求矛盾的體現。沈默按照這則新聞最後的提示,翻到了第十四章“談經論道”讀到了一個筆名叫“玉池,的人,對這起事件的深入分析。
那位“玉池,說,雙方爭執不下的焦點,是該不該將貨幣定額地租改回實物分成地租,回想起十幾年前,地主收取地租,還是以實物為主。但是十年前,東南一帶的地主,紛紛逼著佃戶重籤契約,不再收實物,而是一律改收銀錢。這才剛剛十年時間,為什麼地主們又變卦,想要改回來呢?根據沈閣老所著的《經濟學》,任何行為的目的,都是經濟目的,試分析地主老爺們前後矛盾的兩種心態。
其實,地主們將實物地租改收貨幣地租,基本是與一條鞭法的推行同步的。朝廷將實物田稅改銀,並允許納銀代替賦役,這樣做的壞處是,納稅人必須要將生產的實物出售,換取銀錢完稅。這個過程中,不可避免的要受到鼻人集團的盤錄。地主們為了向佃戶轉移負擔,才改變了收租辦法,開始收取貨幣租。
另外,收取貨幣租還可以消除佃戶偷jiān耍滑的門路。江南農民專種一種叫做“不道糯,的稻子交租,因其產量高,出米少,質量差,所以稱為“謾官稻,。還有種芒稻的,芒長約二寸,每四石出米量不及其他稻子的一石,以此交租,故地主佃農時常發生爭執,雖然地方官屢加禁止,但農民照常此交租。改為貨幣租後,便可以不受l次糧頂租…之苦加之世風變化,如今人們對於錢和物的看法,已同前人大有不同。不再以簡單樸素為常,而是以奢侈享受為榮。故而地主不重布帛菽粟而重金錢,得金不患無粟。且緩急轉移,易以萬物,多金尤便。
在這些因素的綜合影響下地主集團迫切希望改變收租的方式,在他們的活動下,各省允許地主“起田另佃”雖然引起了極大的反對,但在徐閣老的力主之下,地主們還是與佃戶重簽了田契,將實物租改為貨幣租。
然而為何剛過十年,就又想改過來了呢?原因只有一個,那就是物價飛漲!如果誰有十年前的報紙翻開看看就會發現,在這十年間,柴米油鹽,衣食住行的價格,平均上漲了一倍,這還是官府對事關民生的商品,始終努力平抑物價的結果。那些非生活必需的物價上漲幅度達到了兩倍。
《經濟學》上說,通常情況下,物價上漲最遭殃的是固定收入群體。而倒黴的地主老爺們,費盡心機將實物分成地租改成了貨幣固定地租,也就榮幸的加入了這一行列。
《日報》曾經做過調查中小地主每年的平均地租收入是五百兩銀子,一百五十兩用於交納各種賦稅,二百兩用於基本開銷,還有一百五十兩可以改善生活,或者擴大生產。
每一年物價上升一成,他的生活成本就增加二十兩而可以〖自〗由支配的銀錢,卻會少十五兩。每年都如此,地主老爺們的錢包癟下去的速度就可想而知了。
另一方面,佃戶們卻開心了。改成貨幣定額地租後地主們不再管地裡種什麼,他們可以選擇以種植價值更高的經濟作物為主,以種植糧食蔬菜為輔,這樣既可以獲得更高的收入,又可以不受物價上漲之害。
所以說,這十年來,地主們的日子越過越慘,佃戶們卻越來越滋潤,這就是雙方一個想改回從前,一個堅決不改的原因所在。
而後來城市計程車紳,加入支援的農民行列,也是毫不意外的一這些以工商業起家的新貴,與傳統地主的矛盾由來已久,矛盾的根源只能存在於經濟方面。
工商業生產需要大量的合格原料,比如絲織業需要合乎標準的生絲,棉紡織業需要合乎標準的棉huā,染織行業更需要特殊的經濟作物。
然而在收取實物地租的年代,地裡種什麼,賣個什麼價,是由地主們說了算的。所以雙方矛盾的實質,就是工商業主企圖控制農產品的產銷,而地主們自然不甘心失去定價權,雙方自然產生了矛盾。
但是實物地租改為貨幣地租後,地主們脫離了生產,不再幹涉農民的種植選擇。老實巴交的農民,總比老jiān巨猾的地主好對付,工商業者自然樂見其成。這種形勢下,他們普遍選擇與農民們簽訂合約,提供資金技術等支援,農民們則承諾到收穫時,將農產品按規定價格賣給資方。
這樣做的好處是,資方可以穩定地獲得農產品,農民可以獲得穩定的收入,最終結果是工商業主們控制了農產品的市場,當然不願意再回到從前。
而這場官司,實質上已成了各利益方之間的對決,判決的結果影響之大,